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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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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5篇
2020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一)
我代表中共益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作了讲话,强调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清醒,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市委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抓重点带全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一)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决落实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市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13次组织专题学习,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逢会必学,12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走进“清风学堂”作辅导报告。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议题24次,瞿海书记作出批示56次。坚持把接受省委巡视作为严肃政治体检,做到即知即改。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监督涉企政策落实、分类查办涉企案件、区别使用调查措施”等支持举措。把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聚焦“两个责任”
、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市“两个责任”问责279人,扶贫领域问责117人,环保领域问责351人,对中小担集资问题查处问责。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对下塞湖矮围问题进行彻查,66名干部被严肃问责,6人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在年初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建立监察体系总体框架的基础上,推进纪委监委战略性重塑。采取全覆盖谈心谈话、人员交叉配备、业务培训等措施,推动职能、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完善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范73种常用文书。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纪委监委办案突破能力得到提升,全市采取留置措施32人、联合政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4人。根据省纪委交办,组织力量深挖彻查,攻坚克难,历时7个月奋战,一举突破了市公安经侦支队和资阳国税局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益输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腐败窝案。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统一对派驻机构更名并赋予监察职能,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开创新局面,市本级有4个派驻机构立案数超过10件;协调推动市直单位设立机关纪委52家,出台了机关纪委责任清单,派驻“大探头”和内部“小监控”互为补充。全面推开实施乡镇纪检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着力破解乡镇纪检力量不足、抹不开情面等难题,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分别较上年增长81.1%、5.4%。
(三)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协助市委制定、完善《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总体目标、原则方针及规范化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创新方式方法,市委派出巡察组分3轮对1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3个县(市)、2个区分别开展扶贫、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对2个乡镇(街道)开展提级巡察,发现问题772个,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已立案53人,其中处级干部15人、占全市查处处级干部数的34%。积极实践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对3个副厅级单位开展延伸巡视,统筹安排对12个区县(市)直单位开展交叉巡察,指导推动区县(市)对9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对一般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整改不力情况及时督察通报,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四)常态化监督格局日趋完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全市通报典型案件271期1306人次、曝光90期470人。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市纪委监委设置5个监督检查室,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提出暂缓(否决)意见10人次。组织对18个市直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40起。落实与市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办联动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0277件,交办42250起。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近万人次;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217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3.5%,谈话函询件次较上年增长91.4%。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64万余人次参与网上答题,联合市广播电视台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升级改造,全年接待260批2.1万人次参观。下工夫好“每周一案”“益阳家风故事”, 创办“每周廉政提醒”“清风故事汇”等栏目,“每周一案”平均点击量5000余人次,“清风益阳”网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不断扩大。
(五)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问题860起,处分585人。加大力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整治“中梗阻”式腐败,全市立案140件,处分133人。强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三察(查)一包”(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性专项督察、分类分行业系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县(市)和乡镇开展专项巡察、对重点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全市立案368件,处分340人,组织处理2016人,追缴资金727.9万元、退还群众245.3万元。安化县“一口井”集中清查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立案79件,处分93人。扎实开展“刹人情歪风”
专项整治,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加强劝阻、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等措施,推动移风易俗,深受干部群众欢迎。统筹推进涉砂涉矿、教辅资料、学校食堂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治陋习的同时扬正气,公开为一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六)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发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396件,立案1644件,结案1556件,处分1535人,移送司法22人,较上年分别增长79%、39.1%、27.9%、29.3%、69.2%;立案处级干部44人;查处行贿犯罪案件9件14人。强力查办了市公安经侦支队、市公路局、资阳国税局及围绕下塞湖矮围出现的腐败窝案,严肃查处了邓宗祥、王立旺、尹岑波、吴向阳、吴立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几个窝案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情节之恶劣,创近年之最。全力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采取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化解信访难题,中央纪委、省纪委下转件较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9.4%、30.4%,降幅全省排名靠前。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追回外逃人员2名,25小时劝返1名外逃境外人员的成功做法得到省追逃办肯定。党纪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增强,全市有411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5人投案自首。
(七)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五个确保”要求。致力提升队伍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建立了相应的学习制度,市纪委监委清风学堂“每月一课”风雨无阻,举办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法纪衔接等4个全市性培训班,认真总结提炼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求及典型案件通报,在市主流媒体推出“卫士风采”9期。完善内控机制,家访、廉政档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启动了“智慧纪检监察”项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全市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86件,处分11人,诫勉6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5人。强化办案安全监管,严格留置审批程序和“走读式”谈话安全措施,各乡镇全部建成标准谈话室,全市开展“走读式”
谈话4460人次;组建监察留置看护专门队伍,严格看护管理,实现零事故,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此充分肯定,批示作为经验向全省推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依然比较模糊,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提高精准履职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的每一项工作中。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虚假应付等问题,保障政令畅通。强化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七个有之”等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敬畏、不在乎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必须”。强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喊口号、装样子与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纠正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不断夯实管党治党基础。
(二)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落实上级加强作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的15种突出表现和行为,突出政治纪律要求,坚持从机关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从失职失责问题查起。持续落实“九个一律”问责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推拖卡拿”等“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抓常抓长、落小落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培育良好家风。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持续推进“刹人情歪风”治理,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落实《益阳市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益阳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为等界限,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市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交流挂职、跨区县(市)交流任职。全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强化片区管理、协作联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公办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建立健全纪委(监委)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派驻机构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统筹、力量整合的内涵式发展。派驻机构要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细化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同向发力。积极探索法法衔接有效途径,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规定,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实现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整体效能。督促各级党组织在日常监督上唱主角、扛主责,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多做咬耳扯袖的工作。落实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必须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新方式,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动态把握,见人见物见细节,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监督对象一一“画像”。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督促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作检查,把真管真严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发挥“一网一微一基地”的重要作用,继续办好“每周一案”等品牌栏目,推出一批廉政视频,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不断拓展深化宣传教育平台的凝聚力、引领力和感召力。
(五)建立健全市县联动巡察监督网,切实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和重点,着力发现影响政治
生态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分类分层次推进巡察,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努力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市委巡察机构年内要完成30个左右单位的常规巡察任务。区县(市)要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巡察任务。
建立健全巡察监督网络。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施办法,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报告工作,适时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紧紧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运用联动巡察、点题巡察、对口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实现市县巡察的一盘棋。通过“巡乡带村”,推动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全力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责任和时限,盯住不放。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从严问责。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研判和督办,提高成案率。坚持系统办案思维,依法精准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人身、财产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追防一体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突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对多发频发或发生窝案串案和重大违纪案件的地区、单位和行业进行重点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坚持一案一整改,形成办案机构牵头督促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地方和单位切实整改,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持一案一警示,召开“点题”式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知耻知止氛围。
(七)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聚焦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等问题,加强对所辖地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地落实。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以及民生资金监督和精准扶贫监督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比对,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继续强化“三察(查)一包”作法,加大对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立足职责定位,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决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
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度重视“送上门的监督”,落实信访责任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信访举报,特别要重视重复访、越级访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对医保等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三、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大了、考验更严峻了,带队伍的任务也更重了,必须下更大气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确保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带头落实市委主题教育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工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提高精准落实水平。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对照党章和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规定,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等方面,常查摆、严整改,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砥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品格,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机关党建,带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努力提升精准履职能力。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要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方式,对问题全方位扫描,从全局高度发现局部问题。坚持用事实、用证据说话,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要提升精准把握政策的能力。分层分类加强干部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对纪法知识学深悟透、熟练运用。继续办好“清风学堂”。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防止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层层加码。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把握节奏力度,慎用善用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留置、技术调查等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扩大、超范围使用,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取证。确保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提升精准问责处理的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问题做出恰当处理,防止以人划线、厚此薄彼、畸轻畸重。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精准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瞄准焦点、打到痛点,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组织开展精品案件、业务能手评选活动。
(三)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把纪委监委的全过程请示报告与党委的全过程领导统一起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订工作流程图和请示报告清单,把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等自我监督规定细化具体化。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依照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强化内部巡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护短,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发力、奋发进取,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益阳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20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二)
我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20年任务。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蹄疾步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落实意见和举措;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题,梳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方面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坚守职能职责,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
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7万件,处分2.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9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中央纪委网报刊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阐释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制作播出专题片《红色通缉》。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事迹。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发挥网报刊一体优势,创新体制,创新平台,创新表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口专项协调小组加强调研、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地区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6.1万个、转隶干部4.5万人。完成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交接工作,并建立档案。中央纪委会同全国人大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编办等单位,认真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依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改革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整派驻机构设置,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企业纪检监察组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将中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明确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推进驻相应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校纪委书记进行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高校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机构改革后的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全系统改革的指导,推动地方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起草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3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明确监察对象范围和管辖职务犯罪罪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巡视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工作扎实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颁布《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贯彻规划推进会、14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开展1轮常规巡视、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巡视27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管企业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党组织,首次将10个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范围。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对200个市、1040个县、1416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有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把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推行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和巡视后评估制度,提高全覆盖质量。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万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中,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巡视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部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探索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未巡视地区对照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拓展延伸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不断强化。
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全国市、县两级共巡察12.6万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7.5万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9万件,推动查处3.6万人。建立完善党委书记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和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等制度,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已有14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中管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党委)建立巡视制度,23所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数据管理平台,推进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完善重要节点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督查调研组深入开展督导。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推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中央企业商务接待等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批50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6.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2万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整治在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方面不求甚解、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等突出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问题集中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3起典型案例,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深刻把握纪律建设新要求。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具体化,突出政治纪律,划出纪律红线,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深入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进行调研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培训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党纪处分条例纳入教学内容,推动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设立监督检查室,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既坚持纪严于法,又把握纪法协同,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搭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从变化中把握趋势、改进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73.7万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对如实说明情况且被反映问题不实的党员干部予以采信并反馈告知;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7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全国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参与全球性政党高层对话,加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打造中老铁路等廉洁建设示范工程,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框架下国际合作,推进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配套法律法规,2018年与16个国家商签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瑞典等国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引渡合作。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召开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与白俄罗斯、越南、老挝、泰国和港澳地区等商签合作协议,深化与美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强行遣返外逃人员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开展“天网2018”行动,发布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追回1335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回赃款35.4亿元,宣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纪委常委带队到困难矛盾集中、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地方开展调研,召开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1万件,处理17.7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1起典型案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地方开展现场督导,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出问题清单,坚决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全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5万件,处理30.9万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全国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强履职本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省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带动全系统转变优化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相结合、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相结合,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自我监督。中央纪委常委会修订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飘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放松不得。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
不够到位,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这一关乎党、国家、民族命运的历史性决策,同时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党中央深刻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代同奋进,与党和人民共命运,在拨乱反正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有力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启航;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积极探索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回顾40年来的艰辛探索,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遵循。
——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在新时代,我们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行稳致远。
——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社会革命,而且能够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两大革命”
相互推动、相得益彰,伟大的社会革命锻造和成就了伟大的党,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要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在新时代,我们要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奋力破除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党在勘误纠错中强身健体,在解决矛盾问题中净化纯洁,在守正出新中实现升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必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开展工作;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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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冷静清醒、客观准确的判断,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在新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永不变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坚持不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进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在新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以史为鉴,方能与时俱进。回首40年,纪检监察事业波澜壮阔、成绩卓著;展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仍需奋斗。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在新的历史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各自实际工作中去;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稳扎稳打,分清轻重缓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要持续深化“三转”,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听从党中央号令。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
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要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研究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党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视巡察领导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出台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巡视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巡视巡察办公室职能。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我们党长期执政必然面临被腐蚀风险,必须相当清醒、相当有意志力,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深化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发挥中央和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对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
“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做好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20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三)
我代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总结2018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稳中有进,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一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通过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45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把监督检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汲取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违反政治纪律的教训,专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落实总目标、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做到总书记要求干的百分之百干好、总书记不让干的坚决不干。全年实施问责追责6485件、6792人。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一是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深挖严查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清除了重大政治隐患,产生了强大震慑效应。二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盯“三类人”,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出台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暂行办法,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144件,处分125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三是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督促有关单位抓好以案促改,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跟踪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四是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制定留置场所设置管理监督、谈话安全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监督管理等制度,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高校、国企和乡镇(街道)谈话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实现常态化。
(三)蹄疾步稳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是如期完成自治区和兵团各级监委挂牌组建、人员转隶,自治区监委成为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个挂牌的省级监委。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研究制定监委调查处置工作规程、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证据收集指引、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等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知识培训,促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二是加快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整设立27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家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并赋予其监察职能,调整优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深入调研高校、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与夯实基层基础同步推进,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实现全覆盖,并出台“1+4+5+6”制度规范运行,为乡镇纪委(监察办)核定行政编制,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补充干部,着力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一是突出政治巡视,修订完善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
等方式,完成3轮对6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单位和35个贫困县市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2686个、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04件,形成巡视专报86件,自治区纪委监委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9名领导干部,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二是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认真开展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积极配合中央第六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并加强对反馈作风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的监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问题底稿和定期反馈制度,开展2轮对40个单位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派出)机构监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实施意见,召开巡视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工作动员会,面对面集中移交问题线索754件,压紧压实线索处置和监督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坚持巡视巡察同步启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探索自治区厅局单位开展系统内部巡察,制定地县党委巡察工作指导规程等制度,规范地县巡察机构设置并核增行政编制,推动地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地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4703个,发现问题64672个,发现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3966件。
(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一是常态化加强纪律教育,扎实开展自治区第20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来疆作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学习专题辅导,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党纪印我心”知识竞赛,建立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修订完善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纪律学习。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办好自治区纪委监委“一网一微”,讲好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故事,积极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索建立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活页夹、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活页夹并动态更新,加强信访举报“窗口”形象建设,派员参加联系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督促落实述责述廉制度,认真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谈话函询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告知,并加大核查力度,严肃处理欺瞒组织行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40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3万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2万人次。自治区纪委监委为6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公开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799人次。
(六)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四气”
,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十改进十不准”和“十要十严禁”,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7条措施,坚持“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和查处情况月公布、月通报等制度,从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查处“四风”问题1539件、处分1295人,通报曝光480批1391件。二是制定推进群众工作督导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9项配套制度,采取常规、机动、交叉、联合等督导方式,全年组织开展16轮群众工作督导,自治区本级督导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2万余条,地(州、市)常规督导发现问题线索8万余条,兵地联合督导发现问题线索6798条,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三是制定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工作方案,对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说明。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大直查直办、督办转办力度,坚持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严惩不贷,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二是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雁过拔毛等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全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7278件、处理17805人。三是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线索排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保护伞”问题一律严查到底。全区查结涉黑涉恶腐败案件169起,处分党员干部193人,移送司法机关95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带头落实“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实行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分管部门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自我革命精神转作风、树新风。二是认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依托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援疆省市培训资源和各级党校加大培训力度,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学思践悟”大讲堂和乡镇(街道)纪检业务培训班培训干部,通过跟班调训、跟案实训、跟组巡视巡察和督导检查,以及参加“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途径加强实践锻炼,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改进干部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基本建成包括群众工作督导、扶贫领域执纪监督、日常办公系统在内的信息化平台,为监督执纪提供科技支撑。三是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评,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制定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全区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14件,处分257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确领导、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组织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结果,是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拥护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和雷霆万钧之势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大大增强,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这是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大信心、底气所在。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航向,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一定能够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早日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敢于斗争的风骨、气节、操守和胆魄,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正风反腐全面提速、持续发力,传递了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我们对全区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前所未有成就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同时,我们也强烈感受到:自治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力度前所未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力度前所未有,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力度前所未有。有了这些,我们就有了搞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信心和底气。
在这样好的形势和背景下,我们还应清醒看到,新疆作为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脱贫攻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战场,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是反分裂斗争中的两面人存量大、分布广、隐藏深、危害大,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任重道远。二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任务艰巨。三是干部作风不实仍然是最大的敌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纪检监察工作思维、理念、作风、能力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换挡提速、实现高质量发展十分紧迫。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全面从严治党半步不能退、一刻不能松。我们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辩证思维,既要看到成绩和变化,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增强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信心,又要正视问题和短板,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决克服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务实管用的举措,一以贯之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把反分裂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不断开创新时代新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一手抓反分裂斗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高质量发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新疆稳定发展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坚持边学习边实践,一以贯之、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坚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聚焦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以贯之全力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强化对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部署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加强政治建设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案件审理首先从政治视角去分析把握的要求,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争做落实“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健康党内同志关系的表率。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聚焦“七个有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要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持以党纪处分条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修订完善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和意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做到“惩”的一手要硬,坚决查处“两面人”,把危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骨干分子挖彻底、铲干净,“治”的一手也要硬,教育、感化、挽救、团结大多数,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不断夺取反分裂斗争新胜利。
(三)聚焦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严格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坚持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要调整优化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实现县级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好高校、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并组织实施,加强各级各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建设。全面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要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职能作用,落实好“1+4+5+6”制度,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聚焦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注重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出台“1+N”制度体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要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紧盯经济上的腐败与政治上的两面人相交织的重点人、重点事,紧盯破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各类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的贪腐问题,紧盯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造成的危害,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并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对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立足早发现、早处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走访调研、廉政谈话、工作约谈、强化考核、述责述廉、问责追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主动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聚焦深化政治巡视,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要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落实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反分裂斗争中的两面人问题。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适时开展巡视“回头看”,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要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督促巡视整改特别是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按违反政治纪律严肃处理、公开通报曝光。要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建立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等制度,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巡视巡察工作质量。
(六)聚焦纠治“四风”“四气”,推动干部作风全面好起来。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继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务活动饮酒等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巩固拓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加强对“十要十严禁”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全力打造群众工作督导升级版,积极推动思想认识、内容机制、措施方法、整改落实、执纪效果、能力素质全面升级,努力使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整改落实更加有效、监督执纪问责更加严肃、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落实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聚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事关稳定发展改革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把“三类人”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分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认真落实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财产和人身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党风党纪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更好发挥定量定性考核考评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坚决防止因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出现案件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等问题,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党纪政务处分泛化、问责泛化问题,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现象。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绝对安全。
(八)聚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严格落实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条措施,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促进扶贫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要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好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要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要坚持实事求是,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查处腐败案件要把握尺度、防止畸轻畸重,实施问责追责要精准得当、防止问责不力,通报曝光要慎之又慎、防止舆论炒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基层承受能力,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同一时段重复在同一个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或者巡视巡察,防止督导泛化。
(九)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着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勇于斗争、善于斗争,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加强老干部工作,做好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和家庭困难干部职工关爱帮扶工作。要继续采取专题培训、学习研讨、跟案调训、跟班学习和跟组巡视巡察、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全员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行政策、执纪执法、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百日整治”活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探索开展内部督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新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20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四)
我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20年任务。今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蹄疾步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研究落实意见和举措;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全系统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能力。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题,梳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方面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坚守职能职责,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严肃查处鲁炜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彻底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的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立足职责定位,参加调查督办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京津冀违建大棚房、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等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7万件,处分2.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29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中央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
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中央纪委网报刊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阐释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制作播出专题片《红色通缉》。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事迹。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发声,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发挥网报刊一体优势,创新体制,创新平台,创新表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建立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口专项协调小组加强调研、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地区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6.1万个、转隶干部4.5万人。完成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交接工作,并建立档案。中央纪委会同全国人大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编办等单位,认真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依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各级纪委监委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改革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整派驻机构设置,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企业纪检监察组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将中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明确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推进驻相应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校纪委书记进行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高校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各省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机构改革后的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全系统改革的指导,推动地方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起草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3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制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明确监察对象范围和管辖职务犯罪罪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制度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巡视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工作扎实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颁布《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路线图和任务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贯彻规划推进会、14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开展1轮常规巡视、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巡视27个省区市、18个中央部门、8家中管企业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党组织,首次将10个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范围。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对200个市、1040个县、1416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有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把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推行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和巡视后评估制度,提高全覆盖质量。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万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巡视移交线索查处了蒲波、曾志权、吴浈等案件,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中,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巡视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部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探索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未巡视地区对照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拓展延伸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不断强化。
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以巡视带动巡察工作发展,全国市、县两级共巡察12.6万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97.5万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9万件,推动查处3.6万人。建立完善党委书记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和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等制度,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已有14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中管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党委)建立巡视制度,23所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数据管理平台,推进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完善重要节点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督查调研组深入开展督导。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推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中央企业商务接待等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批50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6.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9.2万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意见,重点整治在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方面不求甚解、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等突出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问题集中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13起典型案例,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深刻把握纪律建设新要求。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具体化,突出政治纪律,划出纪律红线,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深入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进行调研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培训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党纪处分条例纳入教学内容,推动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设立监督检查室,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既坚持纪严于法,又把握纪法协同,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搭建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从变化中把握趋势、改进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173.7万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对如实说明情况且被反映问题不实的党员干部予以采信并反馈告知;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7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全国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果断查处赖小民等手握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的“内鬼”;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挖出李贻煌等利用国有企业资源谋取私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参与全球性政党高层对话,加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打造中老铁路等廉洁建设示范工程,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框架下国际合作,推进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配套法律法规,2018年与16个国家商签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瑞典等国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引渡合作。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召开中国与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与白俄罗斯、越南、老挝、泰国和港澳地区等商签合作协议,深化与美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强行遣返外逃人员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开展“天网2018”行动,发布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追回1335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回赃款35.4亿元,宣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纪委常委带队到困难矛盾集中、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地方开展调研,召开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
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1万件,处理17.7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1起典型案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地方开展现场督导,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出问题清单,坚决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全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5万件,处理30.9万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全国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强履职本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省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带动全系统转变优化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相结合、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相结合,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3.7万人次。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加快建设信息查询平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自我监督。中央纪委常委会修订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飘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坚决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放松不得。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不够到位,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这一关乎党、国家、民族命运的历史性决策,同时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
。党中央深刻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代同奋进,与党和人民共命运,在拨乱反正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有力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启航;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探索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回顾40年来的艰辛探索,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遵循。
——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在新时代,我们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行稳致远。
——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社会革命,而且能够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两大革命”相互推动、相得益彰,伟大的社会革命锻造和成就了伟大的党,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要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在新时代,我们要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奋力破除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党在勘误纠错中强身健体,在解决矛盾问题中净化纯洁,在守正出新中实现升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必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开展工作;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冷静清醒、客观准确的判断,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在新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永不变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40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坚持不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进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在新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以史为鉴,方能与时俱进。回首40年,纪检监察事业波澜壮阔、成绩卓著;展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仍需奋斗。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在新的历史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各自实际工作中去;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稳”
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工作初心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稳扎稳打,分清轻重缓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要持续深化“三转”,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听从党中央号令。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
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要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
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研究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党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视巡察领导体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出台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巡视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巡视巡察办公室职能。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我们党长期执政必然面临被腐蚀风险,必须相当清醒、相当有意志力,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深化多边双边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发挥中央和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对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
;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做好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