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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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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作学习总结
保险工作学习总结
保险工作学习总结
紧张又充实的学习生活又告一段落了,你梳理过这段时间的学习生活吗?让我们一起来写学习总结吧。可是怎样写学习总结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险工作学习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险工作学习总结1
合规是银行业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也是健全银行内控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石。五、六月是我们邮储银行的风险合规月,根据分行开展的“我学习,我合规”为主题的合规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和组织活动下,作为一名普通的信贷人士,我积极、认真的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认真领悟了活动精神,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了合规经营的理念,并且明晰了自己以后在岗位中的相关职责和风险注意事项。下面就此次合规学习总结出几点体会。
一、加强风险合规教育,是树立阳光信贷形象的需要。
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行在对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各个部门的管理上都有着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并不是空穴来风,是经过严密的设计和许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各制度之间亦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来实施的。所以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务必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养成良好的习惯,未雨绸缪,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做到制度先行,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而作为一名信贷人士,在我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严格按照业务制度办事,做到守法、合规。严格遵守“三查”、“八不准”制度,保持团队的纯洁,注重职业操守,树立邮储银行阳光信贷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思想警示教育和执行力建设,是有效内控制度的保障。
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屡见不鲜,如近期烟台银行的的案件,这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所以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纵观近几年这些银行职业犯罪行为,会发现其中一条重要的共性就是忽视思想方面的教育。我们平时过多强调了业务工作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没有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要进行正面教育,又要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合规在心中,时刻敲警钟。另一方面,有效的内控制度关键在执行,以检查促进和保障内控制度的执行,坚持查处违规不心软,严惩违规不手软,坚决不搞“带病”上岗,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在信贷方面,应注重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积极利用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去贯彻制度、去发现问题,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这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合规文化的重要体现,合规就是效益,管理创造业绩,实现由人的管理向制度管理再到人文管理的转变。
三、改变服务观念,更新服务意识,是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我行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此次学习过程中的1个案例分析让我映像深刻,在案例中的银行人士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提出了“延伸服务”的概念,即去到医院去验证客户所说是否属实。通过案例,我深刻的意识到,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的服务也应跟上时代的潮流,不仅要在案件防范上,还应包括在发展业务上。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要突破原有的局限,创造个性化服务,以全面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善于研究现实的和潜在的市场,善于拓展优质市场,善于竞争优质客户,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促进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要找准客户定位,牢固树立为优质客户服务的意识。
此次教育让我更深刻领悟到“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并且更坚信了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能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有好又快的发展。我相信通过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邮储银行的明天会更好!保险工作学习总结2
零违规,防差错,从我做起”这项活动开展已有两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行的每位员工,都在以自己的行动来参与这次活动。通过活动给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细心防差错,粗心铸大过。
银行工作是风险性很高的一项工作,如果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当风险发生时可能就会酿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去办。以往总是认为,这样也是小事那样也没有多大的事,很多的制度都没有切实落实到实处,比如说有时临时离柜一下马上就回来时没有锁屏锁箱;偶尔为了图方便也没有将大额现金全部放入保险柜等,这种现象现在已经全部都得以纠正了,防范意识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我想,在我们前台办理业务,只要按制度办事了,就会减少很多案件的发生。比如在开户和挂失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客户的有效证件的真实性,不要用复印件替客户开户和挂失,这样就会有效的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大额存取款时要审查是否属于可疑交易和洗钱交易;自己保管的各种印章也要妥善保管好,不能借用给他人使用和加盖。只要我们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始终认真仔细,坚持按制度办事,就不会有风险的`存在,相反如果我们粗心大意,不遵章守纪,随时都有可能铸成大过。
同时,我们还需要积极学习,不能抱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想法,要让自己更上一个台阶,获得更大的发展。学习的积累相当的重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的知识,掌握熟练的技能,才能让自己实现零差错。学习能提高思想素质,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才能防止对金钱的诱惑与邪念。学习不能只满足于理论方面,与同事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经验也很重要。
总之,“零差错,零违规”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会做到始终坚持,并且坚信“习惯成自然”的道理。相信自己,一定成功。保险工作学习总结3
xxxx年3月11日我行展开了“合规管理年”活动的学习总动员会。通过我们深入学习,把理论具体化,根据实际建章立制,以规章制度管理人,以规章制度约束人,以规章制度培养人,以此我们要坚决遵循合规守纪的行为习惯。从“严”开始,抓实抓细,增强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的观念和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经过学习,因此,我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下来勉励自己日后更加时刻提醒自己的主动合规“意识。
有这样一则笑话:一个人和他的女朋友逛街,看到红灯便闯了过去。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就跟他分手了。他又结识了一个女友,逛街时,看见了红灯,便老老实实地等,女友不高兴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
这虽是一则笑话,却道出了一个事实,就是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违法乱纪。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是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殊不知,个人意志高于社会规则,个体行为凌驾于制度约束之上,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和行业规则是社会运行、企业发展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企业健康发展、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合规是银行职业者的生命线。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法律富有弹性,形同虚设,社会必定混乱无序;如果规则可以灵活掌握,随意调整,人人不择手段,以实现一已私欲为目的,企业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远的不说,从近年来,邮政储蓄所发生的资金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银行管理遭到质疑,员工法纪意识、道德水准遭到否定。究其原因来讲非常简单,“十案十违章”,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原因。
以案为鉴,以过为镜,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该意识到在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信贷业务发展的同时,提高现代经营理念,深入推进违规积分,切实强化案件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它是搞好内部管理的中心环节。旨在提倡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弘扬诚信、合规、尽职等职业价值理念,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应该意识到,规矩不是阻碍个性发展的枷锁,却恰恰是个人想取得成功,企业稳健经营的核心环节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诚然,我们谁也不希望,一场运动式的教育活动之后,违规操作的问题卷土重来;不希望因为个别人的随意操作和小问题不断,使全行员工的利益受到牵连;不希望再有惊天动地的案件发生,却只能在事后感慨万千。因此,凡事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起防范“人”险的长效机制,最为一名信贷员,我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经办的每一笔业务做起,从这一分钟做起。做一名合规守纪的信贷员,关健要树立四种意识、做到两个加强。四种意识为:一树立合规办事意识,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的陋习,摒弃片面强调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理;片面重视市场开拓,忽视规章制度建设的陈腐观念,从管理的结构和细节中加强风险管理和防控。二树立责任意识,信贷员应本着对事业负责任、对领导负责任、对自己负责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处理业务要认真审核各项要素。用制度规范工作和业务操作,将安全经营贯穿于业务始终,杜绝风险控制“盲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三树立监督意识,员工相互之间不能盲目信任,领导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基础上,我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四树立保密意识,信贷员要作好行内贷款人员资料保密工作,更要作好为客户的保密工作。两个加强为:一要加强违规监管力度,工作中凡不执行规章制度、违规操作业务的,不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二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在工作作风上员工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主动热情的为广大客户及周围同事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守法意识,从业务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入手,加强规范化建设,对于业务操作违规的行为警钟长鸣,从思想意识上和行动上自觉防堵不良贷款案件的发生。保险工作学习总结4
国务院 20xx年x月x日实施的新《条例》第51条明确了11种赔偿项目及标准;第52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新《条例》大幅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而且首次增加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自20xx年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进行部署,积极动员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教育,使得全体医护人员充分理解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我们在强调医患沟通的前提下,把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的加以结合;把医疗责任保险的政策运用到医患纠纷的调解中去;借医疗责任保险之力来提高医疗整体质量。实际工作中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结合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年轻的住院医师多动手动脑,敢于实践,提高水平。
我们知道,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
学理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臵”,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年轻的住院医师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分寸,担心日后患者或其家属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此种情况下没有医生愿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住院医师的成长面临挑战。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这种局面的改观成为可能,使得住院医师们能放下包袱,更主动地接触新技术和进行新尝试。
二、医疗纠纷的调解充分依靠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医疗损害轻者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妥善解决和安抚对医疗服
务有异议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前,医疗纠纷处理难,是因为没有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缺乏信任。我院通过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补偿资金的支付渠道,调整了医患之间的赔付关系。此举既明确了医疗差错的鉴定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院压力、推动质量提升。 首先,目前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还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优点有二: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都会使得任何一方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其次,利用医疗责任保险解除医务人员的思想包袱;降低医务人员的从业风险,使得医务人员在专业上可以科学地继承和发展;避免了医生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选择安全保守的治疗方案,有利于医学事业及我院技术水平的创新和应用。
再则,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后,我院医务部门对医生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例如:病历书写要求更完整、及时、准确、工整;病房检查更应该仔细;用药前必须认真查看病历、处方,并进行核对……使广大医务人员更主动地专心工作,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这是我院结合医疗责任保险努力的方向,力争使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院发展的推进器。
通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我院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调解情况来看,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有以下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
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另外,对小型医疗机构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一味地依靠医患双方的谈判来界定赔偿额度,而自从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后,索赔有章可循,赔偿有法可依,对医患双方都有明确的约束。不仅节省了医患双方的大量精力,而且使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公开透明。
然而,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二点:
1、医院仍然没有从医患纠纷中真正解脱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后,大部分医院都希望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要找医院纠缠。事实上,患者或家属依然认为,医院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发生纠纷仍然找医院要说法。同时,繁琐的投保和索赔手续,使医院感到投保后的工作甚至多于自己单独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医院还需投入很大精力来协调。因此,医疗责任险要多作为,使医院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或家属,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需要赔偿,有的需要道歉,有的要负责后续治疗。而医疗责任险只能负责赔偿问题,并且并非“包赔一切”。患者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认为保险、医院相互窜通,相互袒护,理赔程序繁杂冗长,因此患者或家属不愿找保险公司,而是继续选择与医院纠缠,认为医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医疗责任险对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不仅要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还要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协助医疗机构做好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还应该及时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和理赔;充分发挥调解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其成为医、保、患三者之间的纽带,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行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参保的医疗机构彻底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0xx—2—16
【保险工作学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