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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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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2019 年工作总结和 2020 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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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县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
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
展社会服务, 民政事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健
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9 年工作开展情况
( 一)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
(1) 认真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
一是建立实施高龄津贴制度。 为全县 141 名百岁老人, 按每人每
月 200 元发放长寿保健费 33.84 万元。 对全县 36553 名 80 一 99 周岁
高龄老人进行审核,每人每年 240 元,计款 877.27 万元,均己报财
政局打卡发放。二是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县 60 岁以上低保
和五保老人 29008 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县政府统一拨付经费
116.032 万元。三是实施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主要
面对城市“三无”人员、空巢老人和 70 岁以上低保对象,每人每月
100 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 2019 年为服务对象 335 人发放服务
券 40.2 万元 ; 四是进一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 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补
充、 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三级指导中心建
设,相继开工建设了县级养老指导中心 1 个,乡镇街道养老中心 32
个,村 ( 社区 ) 养老服务站 236 个。
(2) 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根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国发〔 2015〕52 号 )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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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 ( 皖办发〔 2014〕25
号 ) 和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阜
政发〔 2017〕10 号 ) 要求,坚持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
入手,着力解决重度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切实做
好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目前,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护理补贴覆盖率已达 100%。全年全县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
象 73529 人次,发放资金 1323.52 万元 ; 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53680人次,其中一、二级 38478人次,每人每季度 200 元,发放资
金 769.56 万元 , 三、四级 15202 人次,每人每季度 100 元,发放资金
152.02 万元。以上发放资金共计 2245.1 万元。
( 二)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1)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两线合一”目标。 2019 年,
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 6648 元 / 年提高到 7056 元 / 年,增长
率为 6.14%(由月人均 554 元提高到 588 元 );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
年的 3684 元 / 年提高到 4056 元 / 年,增长率为 10%(由月人均 307 元
提高到 338 元 ) ,超过扶贫标准 3800 元 / 年,稳步推进扶贫标准与农
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 。全县 53143 农村低保对象中,既是农村低
保对象又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有 29835 人,占比 56%。
继续实施分类施保,将城市低保对象分为 a、b、c 三类, 7 月 1
日分别按 441(含增发 102 元 ) 、371(含增发 58 元 ) 、254 元新标准发
放城市低保金, 城市低保保障 1046 户 1778 人,发放资金 733.3 万元 ;
农村低保 a、b、c 类人均补差标准分别为 415 元 ( 含增发 96 元 )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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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含增发 47 元 ) 、165 元。 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1.61 亿元, 其中,
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 9100 万元。
(2) 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兜底脱贫政策有
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 将低保对象符合
扶贫开发政策的纳入扶贫对象。对纳入低保范围的 A类、 B 类对象,
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 30%和 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建立健全低
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 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
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 ; 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
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
保障”。
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我县全面开展兜底提标扩面工作。 从
3 月份开始运作,经过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
公示审核、审批建档等阶段,顺利完成预定目标。切实做到了应保尽
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截止到 11 月份,
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由 41575 人增加到 53143 人,保障覆盖面为 3.4%,
月人均补差 281 元。
(3)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人员基本生活。全年保障孤儿 6561 人次,
发放资金 533.8 万元。救助生活无着人员 928 人次,支出救助经费
280 万元,救助率和上网率均达达 100%。2019 年我县保障特困供养
对象 7525人次,累计发放资金 3321.5 万元 ( 含管理工资及经费 148.21
万元 ) 。为确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对经第三方评估对特困供养对
象的失能人员发放补贴, 全年为失能人员 531 人次( 新增 9 人) 发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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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资金 266.53 万元, 其中半失能按月人均 200 元发放资金 ; 失能人按
月人均 300 元发放资金 ; 截止到去年 12 月份已集中入住 213 人( 其中
乡镇敬老院 115 人; 第五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 98 人) ,占比 40.8%。
超出省定目标任务 35%的近 6 个点,高标准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2019 年我县创新工作机制,为提高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生活
质量,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 与县第五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达成
战略合作协议,采取医养结合、集中入住、集中护理、集中医疗、提
高护理和生活保障标准等办法改善生活质量, 分别按失能人员月人均
3000 元和半失能人员月人均 2500 元进行保障,目前,两家医疗机构
已入住失能半失能人员 98 人,支出资金 112.81 万元。
(4) 及时开展医疗、临时等项救助工作
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扶贫办制定了《 XX 县医
疗救助实施方案》 ( 民社救字 [2019]55 号 ) ,进 - 步加强了医疗救助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
面的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直接救助 254569 人次、
发放资金 5207.08 万元, 其中贫困户有 244714人次受到了住院救助、
支出救助金 4210.47 万元。 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 代农村
低保、特困供养等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 2019 年度
参保资金 ( 人均 180 元 ) ,全县共资助 124909 人、资助资金 2248.36
元,其中贫困户 97293 人、资金 1751.27 万元。全县临时救助 1385
人次,发放资金 330 万元。
(5) 实施健康脱贫兜底“ 351”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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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人社局和卫计委出台《 XX 县健康
脱贫兜底“ 351”工程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健康脱贫兜底
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策保障。依托医保中心结算系统,
在贫困人口办理农合补偿结算时一并发放贫困人口 10%医疗救助资金
及健康脱贫兜底“ 351”保障资金,并和县城乡医疗救助救助信息管
理系统全网连接,及时推送结算数据,方便我局及时审核,与国元保
险 XX县支公司战略合作,全面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年健康
脱贫兜底“ 351”工程救助住院贫困户 22002 人次,支出资金 464.8
万元。
( 三 ) 大双拥工作格局日益巩固
一是成功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自 2013 年我县确定争创全省双
拥模范县目标以来,县委、 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创建工作,将争创全
省双拥模范县纳入“六城同创”重中之重,全县上下将双拥工作当作
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发展任务来抓。 双拥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特色
更加鲜明,重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显著,双拥工作创出了 XX经验
和 XX特色。 2017 年 9 月顺利通过省双拥工委的检查验收, 2019 年 3
月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 。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严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优
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 2019 年我县享受各类优待抚恤的优抚对象
12185人, 其中残疾人员 917 人、“三属” 90 人、在乡老复员军人 285
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421 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889 人、烈士未
成年子女 16 人、农村老党员 15 人,农村籍 60 周岁以上退役士兵 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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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全年共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 6093.4 万元。 为全县 4273 名在
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重点优抚对象足额缴纳新农合 70 万元和职工医
疗保险金 43.1 万元,参保参合率达 100%。全年共解决医疗补助经费
362.2 万元。及时调整优待标准,从去年 10894元提升到 11871元,
优待义务兵家庭 1043 户,发放优待金 1260.7 万元 ; 优待重点优抚对
象 1216 人,发放优待金 564 万元。
2019 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军人 621 人,其中有安置卡的城镇兵 8
人,转业士官 22 人,农村兵 591人。符合安置对象的 30 人中,除 1
人领取自谋职业金外, 25 人分配到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人分配
到央属企业。 为 621 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费 1616.28 万元。
( 四 ) 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和完善村级干部调整和待遇发放保障机制
经 2017 年 6 月 16 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自 2017 年 6 月开始,
在职村 ( 社区 )“两委”干部待遇报酬发放执行新的标准,即固定待遇
报酬发放标准为: 社区正职每人每月 2000 元, 其他干部每人每月 1700
元,村级正职每人每月 1800 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 1400 元。村 ( 社
区 ) 干部绩效工资依据乡镇考核各村 ( 社区 ) 工作实绩,按 3:5:2 比例
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村 ( 社区 ) 标准执行。一类村 ( 社区 ) 正职绩效
工资为每人每月 700 元,其他每人每月 400 元 ; 二类村 (社区 ) 正职绩
效工资为每人每月 400 元,其他每人每月 200 元 ; 三类村 ( 社区 ) 干部
绩效工资为零。 截止到目前, 全县共有在职村 ( 社区 ) 干部 2541 人(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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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主职 462 人,村“两委” 其他干部 2079 人) ,发放固定工资 3502.64
万元,绩效工资 287.3 万元 ; 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930 人发放误工
补贴 137.64 万元 ; 为 5126 名村民小组长发放误工补贴 1724.46 万元。
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2019 年,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
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新增 75 个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以示范推
动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均衡发展。
经审核, 2019 年全县共有 23 个村符合农村社区“以奖代补”专
项资金补助条件,县财政共计下发了 315 万元农村社区“以奖代补”
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全县 32 个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面积均已
达到 500 平方米以上,每个乡镇都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 287 个村
中有 247 个村服务设施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 农村社区建设标准
化覆盖率已达 86%。
三是认真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村( 居)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县、乡
( 镇)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在广大选民的积
极参与下, 全县 310 个村( 居)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按时完成, 完成
率 100%。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登记选民 121.7968 万人,参加投票
选举的 94.0519 万人,选民参选率为 77.2%。选举产生新一届村 (居)
委会班子成员 1304 人,其中新当选成员 954 人,女性村 ( 居) 委会成
员 428 人,党员 758 人,“两委”交叉任职 472 人。大专及其以上文
化程度的 311 人,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 637 人,初中及其以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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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的 356 人; 新一届村 ( 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 39.3 岁, 比上届降低
6.6 岁。全县三项制度改革观察员制度实行 310 个村( 居) 全覆盖,定
岗选举制度的村 41 个、“一票制” 村 34 个,两者占全县村总数的 24% ,
超额完成省、市要求的改革推广任务。
( 五 ) 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强化
筹集 2019 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资金 201 万元,认真组织开展
“两节”期间慰问活动。利用“ 5·12”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积
极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活动。 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基
本生活,把 670 万元冬春救灾款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 六)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019 年全县共新登社会组织 15 个( 社团 8 个、民非 7 个) ,注销
登记社会组织 5 个( 社团 3 个、民非 2 个)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 10 个( 社
团 5 个、民非 5 个)。截止到 2019 年底,全县共有社会组织 341 个,
其中社会团体 75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66 个。
( 七)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一是殡葬惠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截止到 12 月 31 日,全县火化遗
体 6488 具,完成全年预测任务数的 69.24%。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
对我县去世的居民火化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具 580 元, 今年县财
政为此投入经费 376.3 万元。
二是福利彩票发行取得重大突破。截止到 12 月底,全县发行福
利彩票 8354 万元 (其中传统型彩票近 6550万元, 中福在线 1804 万元 )
完成全年发行任务 (8110 万元 ) 的 103%,较去年同期增长 4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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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县提取福彩公益金 650 万元以上,位居阜阳市发行量县级第一
名。继续开展“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 2019 年按照每人 5000 元的
标准,资助大学生 45 名,发放资金 22.5 万元。
三是着力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完成我县颍河五大桥梁和 20 处城市规划区安置小区标准命名工
作 ; 积极配合开展皖豫行政区域界线 XX郸城段 44.55 公里线长和边界
线 3 块界桩的联检自查工作 ; 鉴于城关镇所辖北大街、育贤街、西大
街、东大街、连桥街、南大街、人民路等七个社区居委会居住状况、
人口规模、居民意愿、地域布局的实际,为解决行政区划与城市建设
的矛盾,拓展发展空间,整合区域资源,全面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
和民主自治工作,根据《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
同意撤销北大街、育贤街、西大街、东大街、连桥街、南大街、人民
路等七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命名为古城、东关、文庙等三个社区
居民委员会。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 15505 对
( 其中补办结婚证件 3434 对 ) ,补领结婚证件 5150 对 ; 办理离婚登记
4244 对,补领离婚证件 344 件,婚姻档案利用查询 6772 余次,合格
率均达 100%。
二、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我县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
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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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
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切实促进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一) 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落实好 《关于在脱
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
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机制衔接, 将重病重残贫困人口按
程序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
尽保, 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要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
度。科学认定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等级, 组织实施特困人员中不能自理
人员照料补贴政策, 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和定额管理, 重
点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三要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
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卫计、人社、保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力度, 实现应救尽救, 应
助尽助。 四要全面做好 “救急难” 工作, 适当提高临时救助兜底能力。
( 二) 健全完善民政服务体系
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放开养
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 ,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建设,均衡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
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
革改制步伐, 着力推动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 大力推进公建民营,
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布局,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积极开展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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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年行动,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机构设
立许可、监管等制度措施。 二要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贯
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 专项行动为抓手, 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力量,
强化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 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
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统筹推进农
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与困境儿童、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尽快
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协同救助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救助。
( 三 ) 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水平。加大殡葬公益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积极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 2020 年开工建设 5 个乡镇公益
性公墓, 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加强管理维护, 满足群众骨
灰安葬需求。继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和
民政部部署,强化属地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巩固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 推动部门联
合监管,规范公墓管理,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倡导移风易俗。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充分发挥各级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 推动城乡社区治理重
点任务分工落地落实。落实《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9
—2020)》,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创建全国、全省和谐社
区建设示范单位。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村
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启动全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大体检”行动,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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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推进全县 “三社联动” 工程试点建设, 进一步发挥社区、 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五 ) 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
实施意见》 ( 阜办发〔 2017〕17 号 )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
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阜办发〔 2017〕21 号 ) 要求,高度重视基
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要求选优配强
乡镇民政所长、 村级专职民政委员和民政工作协理员, 明确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经费, 建立和完善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长效机制。 牢固树
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为
民服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