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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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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5篇
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
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 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
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
活动。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8年上半年,委纪检组在区纪委和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及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聚焦主业,自觉担负起发改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强化廉洁从政教育,以制度求规范、以监督促落实,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政令畅通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把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协助党组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在单位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忠诚履职;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到位。
2、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覆盖。年初,与区纪委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保证书》,为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向委党组、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书》共计24份,下发《川汇区发改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明确工作重点,每项工作都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纪检组对每项工作建立台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监督落实情况。在全委形成了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做好监督、执纪和问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纪律建设,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敬畏、守底线
1、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上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腐败案件等形式对委全体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微信或者专题会的形式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问责常态化。一是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立足早防范,抓早抓小,经常对干部职工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教育,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上半年,纪检组开展谈话5次,其中集体谈话1次。二是实行常态化通报制度,上半年,我委纪检组对全委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突击检查4次,下发监察通报2次。三是对问题坚决查处,决不辜息,上半年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狠刹“四风”。定期不定期对委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上班纪律、中午饮酒、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进行监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区委“十条禁令”在我委得到落实。做好“节日病”治理工作,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采取会上讲、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职工加强自我约束。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重点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生冷硬问题,纪检组经常到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查看工作台账,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我委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坚决纠正特权行为。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改进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公与私、义与利、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采取观看影片《焦裕禄》《开国大典》、上党课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要持续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四)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工作常态化
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市、区作风大整顿中通报的典型问题、《纪检监察报》上刊登的案例以及网上下载的案列,深刻剖析原因,引以为戒,并组织机关人员撰写心得体会。
(五)治理微腐败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川汇区重点岗位科股长“中梗阻”现象专项治理方案》,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求每个业务股室把各自的职权清单、办事流程、具体办事人员基本信息等在办公室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纪检组也经常到有项目审批权的业务股室和物价检查所的执法现场了解情况,对有可能发生的“中梗阻”早发现、早提醒。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加强对扶贫队员的监督。通过召开专题会、微信留言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使扶贫队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思想上紧绷一根弦,谁敢侵害群众利益,就要被问责;另一方面走村入户,查看扶贫工作台账,围绕帮扶措施、脱贫办法、工作人员责任心、工作态度等走访贫困户,了解驻村队员的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对他们的满意度。二是对扶贫项目的监管。认真梳理办理扶贫项目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项,并制定防范措施4项;督促能源办积极申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通过到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查看项目台账,督促项目早日建成惠民。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执纪监督。今年在对马庄、水庄的拆迁工作中,纪检组要求拆迁队员入户做工作耐心细致,认真领会拆迁政策,严格按照区委要求,不乱开口子,做到“六不准”和“六严禁”,并将单位所包拆迁户的情况在“三权网”上进行公示。加强民生资金的拨付的监管。“双替代”涉及我区6938户家庭,纪检组一是跟有关人员提前进行谈话,二是定期查看资金拨付情况,了解资金动向,确保民生资金不被截留和挪作他用,截止目前,“双替代”已拨付到位6936户,拨付补贴资金16171478元,退回国库补贴资金3180.65元。
2、持续推进“四化三查”和“三权”公开。在去年厘清职权清单,完善流程图的基础上,今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项目一律在网上进行办理,实现“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纪检组每天登录“河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慢作为的及时提醒。加强风险防控,要求有项目审批权的股室在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实行“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倒查责任。继续推进“三权公开”,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及时在“三权网”上进行公示,让群众通过“公开栏”、“三权公开网”
等渠道全方位了解发改委,提升社会对我委的满意度。
3、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求在项目办理、价格鉴定、物价行政执法工作开始时,向服务对象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和廉政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对方业务办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我委工作人员在项目、案件办理和检查过程中应坚守的廉政行为,纪检组通过与当事人交谈、电话回访扥等形式,了解我委工作人员在办事态度、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实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三权公开’网和单位公示栏等方式,纪检组面向社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都要进行报告,建立委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今年我委有2名职工儿子结婚,按规定提前进行了报告。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谢师宴”,今年我委有2名职工的孩子参加今年的高考,纪检组提前进行谈话提醒,签订保证书2份,确保他们严格执行区里文件禁令。
二、存在的问题
1、在监督过程中有时存在害怕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2、对委各项工作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3、同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按照区委、政府和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好“探头”作用:
1、 把反腐倡廉教育引向深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发改委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把制度落实引向深入。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股室梳理出的权力清单和风险防控点进行深挖,加强刚性约束,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把严格执纪引向深入。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
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把顶风违纪做为执纪监督问责的重点,努力在全委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强烈氛围。
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三)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全体成员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并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报告精神进行了广泛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八届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启示,并对未来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表示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强化落实意识,勇于担当,精心谋划明年各项工作,不断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
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
。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
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活动。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020年精选纪检组工作报告范文(五)
根据宝市纪发(2011)11号通知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我局组织机关19个科室和局属8个单位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提高廉政意识
2010年以来,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线,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学习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一)多措并举增强学习效果。一是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市县近300名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作了《廉政准则》专题辅导。二是按照省、市纪委统一安排,组织局系统246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参与率与优秀率均达到了100%;还为市县财政部门近500名党员干部印发了《廉政准则》学习手册。三是按照市上召开“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的要求,积极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自己的从政经历和处事原则,联系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全局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机关16个科室和局属8个单位以科务会或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了学习效果。四是按照市纪委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增设“廉政建设”目录,下设“工作动态”、“廉政法规”、“专题工作”、“廉政教育”四个栏目。通过网络平台促进了党员干部学廉、守廉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抓好廉政教育。我们坚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尤其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做到廉政准则牢记在心、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二是以学习优秀财政干部沈浩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奉献精神为重点内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示范教育;以读廉政书、看警示片,邀请专家、学者作廉政讲座为主要手段,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两年来,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三是以实施廉政风险防范和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为关键,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使“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逐渐成为我局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深刻反思剖析,明确努力方向
我们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规定逐项严格对照检查,并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使大家对自己进行了一次全面客观的评判。总体来看,我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均能在履行职责和社会交往中较好地把握自己,严格遵守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要求。但是,一些干部在工作实际中还有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如下:
(一)创新意识不强。在平时抓工作过程中,好多人设想较多,但由于事务繁忙,工作头绪多,往往陷入被动应付,造成了工作步子不大,力度不强。在解决分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时,不免会借用老经验、沿袭旧方法,缺乏强烈的创新欲望。
(二)学习不够深入。多数领导干部主动学习的多,深入思考的少。学习不够系统,钻研不够深入;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多,静下心来自己学习的少;一般性的学习多,带着问题学习的少;对学过的东西没有联系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学习“只诉诸眼睛而不诉诸心灵”,工夫仅下在“本本”上,深刻钻研不够。
(三)作风有待改进。我局多数领导干部均是从业务岗位上来的,忙于事务较多,深入调查较少,对各类事务、会务投入大量的时间,自己不能安下心来更细致地研究和思考财政深层次问题;与主管科室、单位同志谈工作谈任务较多,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较少。
三、强化整改措施,促进规范用权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之道,只有将《廉政准则》作为必须遵守的准则、必须执行的守则、必须维护的规则、必须坚持的原则,领导干部才能真正做到从政必廉。因此,我们要求领导干部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注重品德修养,增强道德感召力
要以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来提升思想境界,增强道德感召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从提高综合能力和领导水平出发,优化知识结构,全面学习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坚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与财政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提升思想境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慎独、慎初、慎微、慎行,做到需要面前学会选择、名利面前学会放弃、原则面前学会坚定。三是增强人格魅力。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修养品行、端正心思、健全人格、坚定信念。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用模范言行奠人格之基,垂道德之范。坚持管家从严、立家以正,加强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要求他们自觉做到合理合法干事,以自己身端影正言传身教,当好他们的榜样。
(二)坚持身体力行,转变工作作风
贺国强书记强调指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在今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过程中,要熟知《准则》常对照,努力当廉洁自律典范、作转变作风表率。一是发扬优良传统。带头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二是树立务实形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协调能力、落实能力。坚持深入实际,联系基层,倾听干部职工意见,想干部职工之所想,急干部职工之所急,忙干部职工之所需。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主管工作和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与相关科室深入基层、深入单位、深入群众,花九分时间搞调研,用一分时间作决策,确保决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四是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接受监督,努力做到诚心诚意接受各方监督,以他律促自律。将自己的一切从政行为尤其是决策权、用人权、用钱权等关键环节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虚心听取和接受各种意见,做到闻过则喜、闻过则省、有过则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思考对策,努力做好党政参谋。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多请示多汇报,提出新思路、制定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树立民主集中制的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与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成员之间的关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全力。始终围绕全局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