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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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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开发商个人工作计划范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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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年完成情况
今年1-6月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3万㎡;共发放2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销售面积24126.69㎡,预销售新建商品房住宅达204套,商品房门面为1769.205㎡;截止目前(20xx年续建项目、20xx年新建项目)我县房地产开发总面积为379945.92㎡,其中商品房库存面积为20xx69㎡,新建商品房预计销售额为5.4亿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进一步加快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上半年全县5家房产公司完成网上资质审批,有力促进房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系统化。在房产信息管理工作上进一步优化了流程,变外循环为内循环,变串联审核为并联审核。为提高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经办人员的平台应用和操作水平,规范房地产行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完善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加信息透明度,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实现高效行政和政务公开。
2、进一步规范全县房产市场秩序
一是抓企业资质年检。年初,对全县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资质备案检查,共检查19家企业,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区分:一级1家,二级1家,三级3家,四级1家,暂定9家,暂定免检3家。注册资资金在800万元以上的13家,300万元以上的5家。二是对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积极化解房企与业主矛盾。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3人次,回复率为100%,对这些来信来访,我办通过实地察看、资料查证、约谈调查、会议调解等多种举措积极化解矛盾,避免了群众上访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全县房产事业大局的稳定。四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房产普法知识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横幅2条,宣传版面1块,并及时下发了各类房产法律法规文件并组织房产企业培训学习。
3.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
今年2月我局开展了全县20家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县所有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主要内容有:预售商品房是否取得预售证;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的情况;销售现场预售许可证张挂公示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全部房源,销售现场楼盘销控表张挂公示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一房多售行为;是否存在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发布预售广告情况;是否实行明码标价、申报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是否相符;是否有任意提高房价的行为;等其他违规情况。
五月对全县所有家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主要针对房产公司20xx年续建及20xx年新建的项目,这些项目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排查:
一是对工程部的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开发项目均是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法前提下进行销售的。
二是对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排查:20xx续建20xx新建所有项目计划投资共达66473.4万元,房产公司自有31500万元,经排查,各收入明细和相关银行贷款明细,账目清晰,来之有道,工商行管理局等税务部门审计均已合格,未出现“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现象”。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开展措施
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控和整治有待加强,严格把关对房产资质审核和发放预售许可证。主要措施:
一是按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督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带来的难得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二是增强房地产开发的计划性,联合相关部门确定合理的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开发量,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监控。
三是引导开发企业研究开发中小户型,提高住宅规划设
计水平,提倡精细设计,完善功能,在较小的套型内创造较高的居住舒适度。
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五是坚持从严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资金进行监管。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会签,作为跟踪管理的依据;在过程管理上,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建设到位,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在后期管理上,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制度,消除交付使用后的管理隐患。
2、加大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在坚持“警示函”制度的同时,对违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3、形成监管合力。房地产市场监管是综合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动作,形成合力。要提高横向协调能力,加强与国土、金融、税务、统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和深度。
六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房地产市场消费纠纷,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注重积极引导,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州、县有关房地产发展的最新政策和规定,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新一轮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及房产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同时,积极引导房产企业挖掘自身潜力,利用自身优势,用活、用足上级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推动效应,为促进我县房地产业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2、注重抓好转型,继续实施“三大战略”
深入实施“大企业战略”、“数字信息化战略”及“品牌战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加快转型和创新,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继续实施大企业战略。指导企业树立长远的战略眼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鼓励企业间的兼并与重组,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资质升级工作。同时,严把资质审查和申报关,提高房地产业的准入门槛,改变过去小打小闹,不成规模、不上档次的开发形式。并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从而有效提升我县房地产业的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继续实施数字信息化战略。继续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房产开发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将数字信息化管理模式应用于企业的材料采购、房地产营销,以及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业务当中,努力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房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研究、房产中介服务。为小区后期管理提供功能完备的技术平台,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
三是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坚持不断创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加紧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任评价体系,制定收集和评价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标准,建立和完善诚信评价、警示制度,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提高企业的合同履约率,打造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品牌;同时,鼓励优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大、中建筑企业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创建优质品牌项目和品牌工程。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企业创优评先的奖励措施,将创优评先工作与企业年终考核工作挂钩,提高企业创优评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