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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全县XX年度消保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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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XX年度消保股工作总结 ‎        xx县消委会全年共受理投诉36件、举报5件全部办结,县委书记信箱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9万元。电话咨询97人次。行政大调解68件、消费提示14期。   一、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贯彻落实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3月9日召开县消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会上选举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小武同志为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座谈会。通报县消协XX年工作情况,提出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思路;听取消协理事单位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及XX年相关工作的建议;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进行动员安排。   各理事单位、消协各分会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开展标语、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和消费维权五进活动。3月12日,县政府副县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王小武同志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 ‎  3月10日一3月15日县工质局组织开展采取送法律、送知识下乡的形式,分别在xx镇及县城八景园等场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展示并宣传识假辩假知识,现场销毁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发放《新消法》读本500本,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xx册,制作发放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特刊及相关消费资料xx册。制作宣传展板14块,宣传标语4幅。3月13日四川日报第十版刊登了xx消协宣传图片新闻报道,市、县新闻报道3条。举办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1期,现场宣传消法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消费问题。通过xx县手机报发放相关消费知识收看人达xx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建设维权平台,创新维权机制。   (1)我局按八个一标准,分别在2个村2个商场新增建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个,指导联络站和服务站建立和完善投诉和受理制度,及时听取消费者诉求热点和对消费维权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畅通诉求渠道,提高诉求解决实效。举办村社书记、主任一会两站培训1期。 ‎ ‎  (2)建立消费维权直通车机制。为切实解决好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消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方便维权群众,降低维权成本,我局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5台,定期将直通车开到工质所以外的偏远乡村,深入管辖乡镇现场受理、调解消费投诉举报。出动消费维权直通车57台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7人次,深受基层消费者好评。   诉案对接机制。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注重发现经营者或相关市场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启动诉案对接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启用诉案对接机制查处案件1件,处罚金额1万元。   (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建立建全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经营企业4户   三、典型调解案例 ‎ ‎  我局鄢家工质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投放鱼类药品造成农户重大经济损失的消费纠纷。绵阳市三台县某渔场农户蒋某投放了xx县经营者刘某配制的促进鱼类生长的药品后,80亩渔场近7万斤鱼苗全部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蒋某及家人多次来到xx要求刘某赔偿,刘某以药品和配制都没有问题为由拒绝任何赔偿。执法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消费调处机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蒋某、刘某和该药品的生产厂家(山西省运城市鹤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片区负责人樊某达成一致意见,由制药公司赔偿蒋某损失的30万元。鄢家所执法人员及时高效的调解避免了到当事人双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和到人民法院起诉的繁琐程序。   XX年,县消委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调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一会两站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及时性、准确性不够;通过媒介披露问题力度不大。   五、XX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1、抓好3.15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案例及实物展示的方式进行宣传。   2、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采取开办讲座、召开座谈会、法规综合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消费安全进万家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12315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不断提高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实效。   3、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 ‎  4、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县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   (二)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   2、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每季度对全县的申诉举报进行分析,并与全市乃至全省的数据进行比对,找准我县申诉举报的重点和特点,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增强调处能力。今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   (三)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 ‎ ‎  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四)突出监管重点   1、继续做好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各理事单位要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农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抽检。对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公示。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以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农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建材为重点商品进行抽检,集中执法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  3、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服务领域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服务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5)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作用,编制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现场受理、现场调处工作计划,全面覆盖管辖的区域,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放在处理消费投诉工作岗位上来,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责任,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要使命,各理事单位要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