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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XX年上半年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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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按照省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逐步健全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宣传、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年初,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 ‎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宣传周活动。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利用乡镇墟日,深入到夏茂镇、富口镇、青州镇、高砂镇、大洛镇等地,为当地农民现场解答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农资识假辨假、如何拔打投诉举报电话及如何科学选购农资产品等知识。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兽药简易方法”宣传册;“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疫”宣传图片;“农业155服务典型事例”及“农业155专家咨询手册”等资料19000多份,展示假伪农资产品12个样,已接受农民咨询问答8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 ‎  三、整合力量,加大力度,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全年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对城区及12个乡镇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结合关键农时,重点加大对本县区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疫苗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依法认真开展“五查”行动,积极配合春季农业中心工作,开展肥料、兽用生物制品等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搞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30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53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77个次,完成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24本,查处违法农业案件38起,查获违法种子30公斤,伪劣农药935公斤,不合格兽药420公斤,涉案货值共达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30.53万元。   四、结合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农产品放心工程”。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种养业农产品污染治理工作,主要从抓好两个方面工作入手,一是控制源头,认真监管,做到三查:即查使用农药情况,制止使用高、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应用;查饲料有无添加违禁药品,现共查了10种饲料和添加剂;查兽药有无销售违禁药品。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规范使用药品,深入基地宣传用药的规范和程序,利用墟日下乡宣传如何防止农业污染等知识讲座达6场,发放《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使用的农药》宣传单1000多份,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读法律条文,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加强监督检查,更加有效地保证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  五、构建执法调解平台,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工作,逐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开展调解工作宣传,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把农业事故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全发展。1-6月份,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75人次,受理农民投诉案件15起,其中:种子质量纠纷3起、肥料质量纠纷1起、农药质量纠纷2起、农业生态环境纠纷8起、兽药举报1起,调解办结14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协议赔偿农民损失27.9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08万元,取得较好的成效,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好评。  XX县农业执法大队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