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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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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安全生产环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 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9 年 在全市开展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 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 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 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 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 画卷的抚州篇章。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深化整治的范围: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 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九大行业领域。深化整治的内容:树 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辨识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 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严淘汰落后产能,彻底消除隐患; 着力整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 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 2018 年整治成果, 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 儿园、校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 问题;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非法运输,以及超员、超速、酒驾醉 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 未报废,以及驾驶员逾期不参加审验、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违法行为; 重点防范“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各专业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不 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压缩工期和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重点整治高大模板、 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重点防范坍塌 和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油气管道 高后果区和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和检查力度,强 化各行业各部门危化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 整治未批先建、许可审批手续不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特 殊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承诺公告不到位、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不符合要求等 行为。重点防范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等高风险点,紧盯氟化氢、液氨、液氯等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建立“反三违” 考核奖惩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重点整治超 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使用民爆物品、破坏生态环境、 非法使用林地、违规外包或转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和强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 及提升运输系统、“头顶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风险管控;重点整治非煤 矿山违法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等行为;重点防范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 (五)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分包转包企业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 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为、“三超一改”等非法行为;重点整治安全生 产许可证过期后仍违法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排查退出生产企业配装封一体机、粉 药机、制引机、混药机等带药机械拆除清理情况,防范违法生产行为发生。 (六)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低大化”高危单位、人员密集、“三合一”“城 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区域,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 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实电气火灾综合 治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 行“回头看”;督促教育、民政、卫健、文物、住建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 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 场所、物业等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积极推动“智慧消防”建设。重点防范住宅和宿舍火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七)工贸行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 业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涉煤气、爆炸粉尘、熔融金属等危险场所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涉氨制冷场所作业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 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重 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城市桥梁隧道、燃气、地下管廊、城市排 水、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城市防洪排涝、商业综合体等安全 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重点防范挖断 燃气、供水管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 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重点打击无证制造、无证安 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重点防范电梯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 的发生,防范锅炉范围内管道承压件、“煤改气”锅炉改造、储存危化品相关特 种设备、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风险。 三、整治步骤 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大动员阶段(2019 年 1 月至 3 月)。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 2018 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 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 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 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 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 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 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 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 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18〕40 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 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 2018 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 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 2018 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 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二)大排查阶段(2019 年 4 月至 6 月)。 1.规范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 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 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 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 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 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 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重大隐患消 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 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 4.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2019 年,全市纳入九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 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 15 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三)大整治阶段(2019 年 7 月至 10 月)。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 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 “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 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 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 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 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 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 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 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 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 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 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 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四)大提升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 1.推进“双百示范”。各地、各专委会要持续推进“双百示范”工程建设, 兑现表彰奖励、政策优惠等措施,提高“双百示范”企业荣誉感、获得感,发挥 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地区、全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 建,以达标创建促隐患整改,促管理水平提高。 2.全面组织“回头看”。 各地、各专委会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 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 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的企业, 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3.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补齐 工作短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充分发挥“靠 近一线”的优势,精准发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帮扶和监管力度,组织 专家指导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 各类事故发生。 4.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 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事故、 企业发生重点防范事故类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上限处罚,严格追究专项 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者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 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 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 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 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 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 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 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 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 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 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 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