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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20老龄工作委员会高龄津贴评估工作总结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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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老龄工作委员会高龄津贴评估工作总结供借鉴 根据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县结合高龄工作实际,现将评估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9 月全县 80 周岁以上的城乡低收入和无收入的高龄 老人共有 1488 人,其中 80 岁—89 岁的老人有 1299 人,90 岁—99 岁的老人有 183 人,100 岁以上的老人有 5 人。通过“一卡通”平台, 共发放 1——9 月高龄津贴共计 76.70 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集中申请,动态报送”的原则,符 合不同年龄标准的高龄老年人,按照其周岁次月发放或调整待遇及户 籍迁出和死亡及时取消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 大限度的让每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享受到高龄津贴政策。(二) 准确核实信息。利用“一卡通”平台,核查所有享受高龄津贴对象, 对新增和死亡的高龄人员实行月报送原则,及时收集、核对新增和死 亡高龄人员信息,申请高龄津贴所需资料,要求身份证、户籍、社保 卡等必须真实、完整,以确保津贴的准确发放,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强化宣传监督。各乡镇通过村喇叭广播、张贴宣传资料、微信 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此项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 的高龄老人都能享受高龄津贴。县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 高龄老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专 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确保高龄老人补贴按 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由于目前农村现状、基层干部跟踪调查 不及时等原因,部分高龄老人亡故后或户籍有变动,当事人不自觉申 报注销户口等情况出现,经多个单位信息库对比核查不符合时津贴已 发放,存在过程复杂、难以追回违规补贴等现象。(二)基层干部匮 乏。乡镇没有人员专职从事老龄工作,且乡镇民政干部本身工作量极 大,有的还身兼多种业务,很难对老龄工作做到尽心尽力,不能及时 收集新增和死亡减员信息、变更错误账号,导致部分高龄津贴不能实 现精准发放。(三)政策宣传表述有误。文件的及时更新、新政策的 发布导致政策宣传不够及时和准确,导致老龄工作难以推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审批、规范台帐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 原则,建立高龄老人基本信息台帐,规范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更新、 删减。严格按照公正、公开、高效、便捷的原则,认真做好高龄老人 补贴的申报、审核等工作,确保审批、管理流程合理规范。(二)加 强部门配合,协同推进。一是加大与公安、财政、乡镇等部门沟通, 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政策的老人不漏一人、应纳尽 纳,及时兑现相关救助政策。二是严格审核高龄老人的申请资料,建 立台账,争取做到不漏发、不错发,确保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高龄 老人。(三)建立防御报告制度。对高龄老人服务对象进行动态管理, 通过建立台账,健全档案,定期抽查、核查、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 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做好防范机制, 确保老人救助金发放有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