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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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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
物价部门需指导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地、州、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以下是关于物价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围绕年初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价格调控政策措施
1、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按照省局要求,及时上报了XX年度政府定价的渡航船客运票价、部分景点门票等调整价格项目计划。同时,在上级暂停出台提价项目期间,严格按规定未出台任何提价项目。
2、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上半年我局把价格监测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经区编委批准,专门设立了区监测中心,并落实一名专职,一名兼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重新选定了14家农贸市场零售点为监测定点单位,并颁发了价格监测信息员聘书;上半年共上点采价85次,汇总上报51次,采集整理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48期,并编印监测月报,;同时,加强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对每月及重大节日期间主要食品价格及钢材、石油液化气、成品油、商品房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做好成本测算及动态分析工作。
3、落实稳定住房价格有关措施。按照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局认真清理了涉及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收费,建立了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并实施了对房地产价格的专项检查,为稳定我区住房价格,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出了一定努力。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首先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与审核,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对全区105家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近千项收费进行逐项校对审核,其次做好宣传与服务,采用电话联系、上门指导、提供格式样本等逐一予以落实。再是组织人员对各系统公示情况进行监督验收,对公示不完善的督促重新修正,通过努力,使我区的收费公示基本得到落实。
2、开展收费年审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从二月初开始收费年审工作,到六月底已验审单位142家,完成74.7%,收取年审费290983元,同时,对在验审中发现问题的3家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定期改正,对问题比较严重的1家单位由价格检查分局作进一步查处。
(三)积极组织对价格收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
1、做好价格专项检查。上半年共开展了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涉农价格和收费、房地产价格、出租车运输管理费、尿素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58人次,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380家次,查出价格违法所得100余万元,已处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16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78.2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44万元,移交财政40.65万元,已上缴财政74.09万元)。
2、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在重大节日,特别是春节、五一节期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品价格,公交车、航渡船价格及行李收费、车站、码头的标价及停车场的收费和价格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000余家,并发放价格诚信告诫书500余份,有效地稳定节日市场价格,同时,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购物环境,维护了我区的旅游市场形象。
3、重视价格举报工作。按照“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适当鼓励”的价格举报工作原则。上半年共受理各种价格举报43件,其中来电30件、来访10件、来信1件、上级交办2件,已办结43件,办结率为100%,通过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4件。
(四)开展《价格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在《价格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了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发放《价格法》宣传资料、现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等一系列活动,并与东港街道莲安社区联动,举办了一场“价格联万家,情系你我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深入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价格联络员、乡镇价格监督员、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征求他们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受到他位的普遍好评。
(五)做好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
按照上级对认证工作的要求,建立了价格认证办理程序、结论审核制度、档案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公检法案件的价格认证工作,坚持上门服务、节假日轮流值班;同时,为便于涉案物品价格查询,建立了涉案商品价格信息点。上半年办理各类涉案价格鉴定234件,鉴定总金额181.6万元,其中法院委托民事案件价格鉴定10件,公安部门委托刑事案件价格鉴定224件。同时,做好政府公共资源的拍卖工作,上半年共接受委托拍卖8件,拍卖成交额1079.8万元。
(六)认真扎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上半年,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备高度,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大事来抓,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步骤到位,措施有力。从1月份开始,经过动员准备、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局注重针对性,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实践“活动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边学习、边整。通过教育活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学习风气明显好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谋求发展的理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精神更加振奋。有力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做好价格政务信息工作。上半年共报送价格调研、分析及信息35篇,录用30条,其中市政府网2条及市局录用16条,区政府政务信息及先进性教育简报录用14条,其中区委、区府领导参阅2篇,领导批示1篇。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上半年,我局开通了普陀价格信息网,为全市县、区级物价系统第一家,此举受到市物价局的充分肯定。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认真贯彻价格宏观调控政策。健全价格异常上涨应急机制,提高价格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好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措施,包括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成本监审,强化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
构收费行为、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等,有效遏制住房价大幅上涨的势头。
(二)适时疏导价格矛盾。对朱家尖、桃花等部份景点因设施完善要求调价,及海岛客运票价和六横中巴汽运票价,在认真做好成本监审,严格执行集体审价程序的基础上,适度适时予以调整,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三)巩固完善收费公示工作。一是组织“回头看”,促使各部门收费公示更趋规范完善,二是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社区价格监督组织作用,做好对涉农、社区价格和收费的长效管理。
(四)抓紧完成收费验审任务,按照年初对验审工作的总体安排,争取在7月份完成收费审验任务。并对通过验审发现的收费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五)继续加强对热点价格收费的监管
下半年重点将抓好四方面监督检查。一是第七届沙雕节、第三届沈家门渔港民间民俗大会、国庆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涉企、涉农、涉渔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和渔农民负担。三是加大对国家机关收费的检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抓好政府明令取消项目的跟踪检查,特别是进入办证中心的各局办的收费和标价公示。四是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巡查,重点组织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全区“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六)加强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克服当前工作中的困难,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使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做好价格调研工作。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价格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一批海岛旅游价格、渔农村水价、海岛交通运价、住房价格等方面的调研课题,以科室为单位,落实任务,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以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方式、提高洞察力,推动价格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