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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国税局局长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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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局长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 ‎  国税局局长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1‎ ‎  党的以来,先后提出了“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形成了他的治党治国思想。今年全国两会已经开幕,“四个全面”成为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最热词。人民日报系列评论指出,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笔者认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是全面从严治党。‎ ‎  打铁还须自身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力,直接影响党的权威、形象,影响党的号召力、向心力、凝聚力,关系党的领导资格、执政地位。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更有能力有力量解决国家的事情,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  首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根本上是发展问题。发展是主题,发展是目的,发展是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是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经阶段。党的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的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宏伟,任务艰巨,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能力。‎ ‎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从严治党。改革是动力,改革是手段,改革是路径。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取得新的突破,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必须在“深化”上作文章,解决“为什么要深化”、“如何深化”、“在哪些方面深化”等认识问题,从而有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关系变革和革新,确保“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改革,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必然触及相当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改革的阻力必然不会小,改革的任务异常艰巨,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领导驾驭改革、重阻利益格局的能力,提高党引领、促进、实现发展的能力。‎ ‎  再次,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重点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是法治社会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要求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民自觉守法,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崇尚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防止权力阻挠执法、干预司法、非法剥夺公民权利。‎ ‎  最后,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身建设内容和要求。党要领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伟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反腐倡廉,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锻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提供政治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是核心和灵魂。‎ ‎  国税局局长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2‎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坚持党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坚定不移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并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核心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成就伟大事业的需要。青海检察机关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 ‎  尊崇和维护核心,就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在思想上、情感上、行动上真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确保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住、把得稳,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  尊崇和维护核心,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当前,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今年8月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履职尽责,更好地肩负起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历史重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青海作出积极贡献。‎ ‎  尊崇和维护核心,就是切实做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队伍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人民属性,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司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尊崇和维护核心,就是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牢牢抓住思想从严这个关键,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补钙壮骨,为锻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绘就精神底色,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进一步扎紧干部头上的紧箍咒,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推动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本抓手是不折不扣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和规矩是谋事之基、做事之本、成事之要,严明党的纪律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 ‎  一是把纪律规矩放在心中。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无论是政治要求、国法党规方面的大规矩,还是生活细节、操作规范方面的小规矩,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入脑入心,使自己成为真正“讲纪律懂规矩”的人。‎ ‎  二是以纪律规矩守住言行。清醒认识到“举头三尺有纲纪”,保持对制度的敬畏,对照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时刻不忘提醒自己、管好自己。始终坚持领导管好部属,“一把手”管好副职,班子管好全体成员,克服侥幸心理、从众心态、特权思想,一言一行守规矩,确保人人言行有度、品行有格,任何时候都不发生乱纪律坏规矩的事,在纪律和规矩的鞭策下努力工作、踏实生活、健康成长。‎ ‎  三是靠纪律规矩管人管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养成纪律自觉。重视建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纪律和规矩推动工作、带好队伍,使靠纪律规矩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成为基本思维、基本方法和基本责任。在尊崇执行党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严肃检察机关党内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使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真正成为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 ‎  四是抓纪律规矩执行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规矩的生命在于执行。加强党内问责工作,坚持党的纪律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决不能让纪律、规矩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围绕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环节,进一步扎牢检察权运行的“笼子”。加强和支持专责机关的执纪问责监督,从严查处违规、变通、规避等行为,确保党内各项监督落到实处,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真抓实干意识,扎实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  抓落实是对党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工作的基本方法,更是从严治党的主要目的。从严治党不是束缚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手脚的绳索,而是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  一是切实强化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廉政勤政。‎ ‎  二是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吃透省情、检情上下功夫,找准服务和保障“四个扎扎实实”的切入点、着力点,调整履行检察职能的聚焦点,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三是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  四是持之以恒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打造过硬业务能力为根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培育各类检察业务人才,充分激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  没有公开就不能达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就会损害公信力和权威。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健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向各级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和向人大会专题报告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积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切实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批评、意见及转交案件、事项的办理、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严格执行检察官任免手续,充分尊重人大对检察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  二是着力打造阳光检务。把依法公开司法办案信息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和法定义务,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依法、客观、及时、全面公开检察信息,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三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程序和知情权保障机制,真正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及时发现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法办案、不规范司法等问题,“倒逼”检察机关增强依法、规范、文明司法理念,促进检察机关增强办案工作透明度,自觉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  国税局局长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3‎ ‎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将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新高度。深入贯彻习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就法院基层党组织如何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加强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谈以下几点肤浅体会。‎ ‎  一、把握“从严治党”内涵 ‎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体现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步入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 表达的是内容,它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不仅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而且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思想建设方面,更加突出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培养和选拔好干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风貌。“全面从严治党”之“从严”提出的是要求,必须全覆盖、无死角,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它不仅是对党的建设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回应,而且也体现了将“严”字始终贯穿党建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经验。我们党面临着新时期的“四个考验”、“四重危险”,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使命,必须时刻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认识,在“党要管党”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  二、突出“主体责任”关键 ‎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始终把“管党”、“治党”放在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抓住这个“牛鼻子”,切实担当起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其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要抓好“二个环节”。一是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位置,既是法院机关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最终执行者”,是实现党建工作在法院机关全覆盖的关键环节。因此,重点是要突出抓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根本任务之一,也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是要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思想上理想信念动摇、党员身份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实在和坚强的工作支撑。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司法改革,重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注重教育管理为先,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切实落实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等工作内容,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受教育人员全覆盖,管理对象不遗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同心协力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惩治力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  三、明确“责任主体”对象 ‎  “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来看,包括各级党组织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上看,是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力度和传递压力。这也就明确告诉我们,从全市法院系统来说,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对象含盖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等所有的各级党组织。各法院党组(党委)是领导主体,负有加强统一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和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责;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是工作主体,负有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  四、发挥“三个作用”‎ ‎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理念,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 责任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问题,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开展以“撰写一堂微型党课教案、设计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组织一次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定期实施工作讲评和通报等形式,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二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在研究党建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要经常研究、经常布置、经常检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三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说明白话、办明白事、做明白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遵守党纪党规,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责任,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  五、抓住“三个重点”‎ ‎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永恒课题,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从细节入手,细微处着眼,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正义、彰显公信,努力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出色的公正司法推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通过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确保实现“二十佳”目标。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