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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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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卫健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年卫健系统专项审核范围外的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档案,重点审核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凡《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的信息均须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时间安排为:**年8月至2021年6月,其中科级干部在2020年6月前完成。整个工作分筹备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五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部署 根据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工作要求,各事业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本方案精神,使抽调参审人员熟悉和掌握档案审核政策、方法步骤、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 ‎(二)审核分析 ‎1.审核登记。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审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并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中如实登记所发现的问题,并录入审核专用计算机。‎ ‎2.汇总分析。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按照有关认定政策和程序,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核实认定 ‎1.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本人要进行书面说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2.组织认定。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核实的情况,由委办公室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集体研究认定,经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确认。‎ 根据认定结果,由委办公室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经过重新认定的,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其他情况的,均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四)问题处理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按组织认定程序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子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尽快解决,未查清前不得启动考察、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 ‎5.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调查核实取证的原始材料、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整理归档。‎ ‎(五)工作总结 委办公室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委成立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 ‎(二)注重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准备抽调我委系统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若干名同志参与初核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是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突出问题、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参与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专项审核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政策标准、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程序,逐项逐页对干部信息,实事求是地记录情况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核实,严肃认真地进行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攀组通〔**〕107 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 ‎**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的范围为未进行专项审核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本次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涵盖所有档案材料以及干部职工全部信息,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着重对档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研判。‎ ‎(三)审核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实施,县级领导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我局在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派李小娟、王莉同志具体负责审核。由我局权限管理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局人事科教科牵头,各直属事业单位派 2-3 名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核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派员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调整时间。‎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1.专项审核时间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我局在**年12月底前完成对**年以来已经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年专项审核范围以外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审核“全覆盖”。‎ ‎2.材料补充完善时间 专审后15天内完成县干材料的补充完善,30天内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材料的补充完善。‎ ‎(二)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动员部署(6月28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已部署)。‎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在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或者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或者错审漏审的,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继续调查、抓紧核实、尽快处理,30天内彻底解决。‎ 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当事人及相关知情人要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本着对组织、对历史、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于7月底前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凡在限期内主动报告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可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从轻、减轻或免予组织处理。凡知情不报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职工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仅是组织对干部个人信息的权威认定,更是对干部党性、品行和作风的综合考量,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证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加强工作统筹,通过会议传达方式,迅速将此次专审工作要求传达至每名干部职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将接受市委组织部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监督检查范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配合、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专项审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干部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未主动向组织报告的或在专审工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深挖严查、顶格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局范围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