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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20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自查报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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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自查报告 ‎2020年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不断完善机制、健全政策、规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新成效。 一、2020年上半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建统揽民政工作全局 ‎ ‎2020年上半年,县民政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统揽全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为努力打造“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四优”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责任。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重点,对照标准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强化了党支部阵地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贯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实党员积分管理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改”上下功夫、在“实”上求突破、在“干”上求实效。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推动党员进一步履行好党员义务。 (二)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工作理念,强化民生救助保障 1、努力提高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根据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截止至2020年6月,全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2411户5090人,在2020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310元/人/月的基础上增加了30元/人/月,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一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40元/人/月,二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227元/人/月,三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197元/人/月;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4446元/人/年上调至5304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8406元/人/年上调至9264元/人/年;孤儿生活救助标准达到800元/人/月;截止至2020年6月全县残疾人重度护理人数2572人,标准60元/人/月,残疾人困难生活人数1030人,标准6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20元/人/月。全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25万元。下拨各乡镇85万元,民政局根据困难群众实际情况进行临时救助240万元。 ‎ ‎2、精心组织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无死角。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底性和基础性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工作落实到位,兜底保障核查工作要求务必做到的4个100%(100%入户调查、100%入户核算、100%民主评议、100%公示公开)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春节过后,立即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走村入户调研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找准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路子,科学制订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手册》,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联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分2个业务培训小组分别对全县各乡镇逐个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集中培训,培训对象涉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副书记、分管民政副乡镇长、驻村干部、民政办主任和民政工作人员、乡镇社工、各村民政协理员、各村(居)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各村(居)扶贫工作队长,确保了培训效果;从5月15日开始,我局成立三个复核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160个行政村原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抽查不低于30%进行入户复核,新增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100%进行入户复核,7月上旬全部审批到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底无死角,为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底线基础。 ‎ ‎3、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认真落实湘民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要求,提前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标识工作任务,做到纳入一个,标识一个;按照“民发[20XX]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定期衔接,按月对接,确保贫困线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本达到一致。我县已按照湘政办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建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制定了包括核对内容、核对流程、结果运用等在内的核对办法,通过在线或离线比对,对正在享受低保的对象和上报的新增对象中有车辆、房产、工商、税务、社保金、公积金等信息的进行筛选和核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开展。我县现有五保对象86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9人,分散供养对象814人,乡镇敬老院床位数达到350张。一是科学量化五保供养标准。严格按照上上级文件调整了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为9264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304元/年。二是认真落实五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院自愿,出院自由。五保供养资金按季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将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住院护理保险,将特困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护理范围并按时发放护理费用。三是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现在我县共有敬老院12所,为了让五保老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上半年对有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敬老院进行了改造维修,现都已经验收合格。除白毛坪乡敬老院因灾不能入住人员和茅坪镇新建敬老院还没有入住人员以外其他敬老院均已入住五保老人。 5、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临时价格补贴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邵民发〔2020〕11号文件关于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号对全县4月份、5月份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分两次按每人15元的标准发放一次价格临时补贴。 6、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有效。一是加大救助力度。为充分体现临时救助便民、救急的原则,上半年向13个乡镇(场)预拨8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火灾、交通事故、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性、突发性困难。截止6月,我县为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36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25万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下拨乡镇的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乡镇建好台账和救助明细表。救助股随时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 ‎7、加强老龄工作事务,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惠老优惠政策。加大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今年5月,我局与县邮政局联合下文,大力宣传开展为民服务行动,由邮政代办,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为交通不便的老百姓方便快捷实惠的办好优待证,此项工作,得到全县老年人一致好评。今年以来,累计已办理《优待证》1100余册。二是对全县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排查摸底,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做好充足准备。三是对全县新增高龄老人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统计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收集各类证件材料,核实新增高龄老人及已死亡高龄老人名单,为发放高龄补贴做好充足准备。四是大力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数据核查工作。根据《2018年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县内女性5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至80岁的“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贫困老年人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由民政局按每人25元的标准与中国人寿同等出资统一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五是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扫黑除恶排查等专项工作。 ‎ ‎8、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半年来,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半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5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救助,救助率达100%。年初,针对城区复杂天气,及时部署开展了“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活动,防止了因天气寒冷,出现冻伤、冻死的现象。 (三)加快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1、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项目 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项目系县重点项目,于20XX年12月由县发改局批准立项,2018年6月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前期筹备工作同时启动。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前期筹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1)完成了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规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县殡葬基础设施(殡仪馆和墓园)项目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城自然资复[2020]3号); 2)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下发了《关于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城环评[2020]15号); 3)整理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基础资料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现正在补充资料争取评审通过; ‎ ‎4)项目所在村已分级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及村民会议,并入户走访征求意见、做好了征地前的准备工作。 2、南山养老基地(南院)福利大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包括厨房、餐厅、大门、传达室、围墙的维修改造和场内整体绿化、新建游步道、活动广场、院内天井改造等。至5月底,上述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着手采购室内设施,预计7月份可以进入招投标程序。 3、流浪乞讨救助站项目 今年完成了预算、财评和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办好了质监和施工许可,于6月初动工。 4、原县光荣院维修改造项目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动工,现已完成预算内全部工程量及围墙、传达室的改造、停车坪的建设,生活组织孵化基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工站等三家单位已入居办公。 5、儒林敬老院护理区建设项目 ‎ 该项目分4个部分:一是新楼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厨房27㎡、新建化粪池20m3、室内电路改造、一二楼地面贴复合地板胶、卫生间清理等,现已全部完成,原居住在旧楼的五保老人已搬入新楼居住。二是旧楼维修改造成护理区,包括拆除瓦屋顶新做防水隔热平面屋顶,木门翻新、木窗换铝合金窗,内墙腻子粉加油漆等。已完成形象工程进度40%,8月底可完工。三是旧厨房改造,一层改两层,包括水电安装等,已动工。四是新建无障碍通道,设计预算中。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1、结合基层政权相关业务内容,有序推进基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函〔2020〕1号)、《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邵民发〔2020〕1号)文件精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专门设立民政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和匿名举报电话,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老百姓的诉求得到解决。同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县民政局于2020上4月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到全县各乡镇,提出四个要求,一是要求在2020年5月底前全面开展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回头看”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级聘用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工作。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出缺的,要尽快依法依规按程序补选到位。凡调整补选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由乡镇把关,坚决防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选进入村(居)干部队伍,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纯洁性。二是要求在5月底前对村(居)委会干部开展一次专项民主评议,将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违法乱纪等问题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求在4月15日前将扫黑除恶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模板如“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绝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村支“两委”负责起草村规民约,报乡镇和县法制办审查后,经村民会议或户代表签字同意予以公布。四是要求严格按照《县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村务公开栏。 ‎ ‎2、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体制。为进一步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县民政局于5月25日下发《关于认真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0]12号)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指导辖区各村(居)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依法依规履职。一是要求凡还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居),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依规依程序成立。二是要求已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居),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纪委和县民政局,同时全面部署和安排公务公开栏规范公务公开事项工作。 3、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换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逐步完成国家级地名词典、地名志词条目录以及释文编纂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按照上报。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 1、抓“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民政”。为推动民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我局加大力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在平台上公开民政权责清单、流程图及办理结果,除按规定不予公开的行政权利外,所有事项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同时将接受各类社会救助的人员及救助资金录入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局纪检监察员对录入监督平台的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督查,一方面完善平台建设,另一方面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 ‎2、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会议、公文、印章、计算机、保密、考勤、财物、来信来访、车辆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用制度规范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规格、规模,坚决杜绝浪费现象,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书面请销假制度,坚持执行个人去向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向班子成员看齐,班子成员向一把手看齐”的良好局面,不断改善机关纪律作风,提升社会形象。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 1、孵化基地工作初见成效。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于5月27日结束了第一个协议期的工作。协议期间吸纳了6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组织进行了一次财务培训。建立了5个“三留守关爱点”,逐家走访、采集信息,建立了三留守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在塔溪村、三合村等村开展了三留守关爱活动。 2、加强社工站建设,提升民政经办能力。邀请乡镇社工站援派机构“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对我县乡镇社工进行了两次社会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社工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力协助乡镇民政办进行农村低保入户调查核算,按时完成低保清理工作。 (七)慈善助力精准扶贫,共建美好明天 1、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与救灾减灾股联合完成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县困难群众发放大米,共发放了3万元救助金。 ‎ ‎2、专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一是4月初县慈善会联合局各股室、县七七科技公司对威溪乡中心学校小学部的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慰问,在学校进行了文艺表演,我慈善会给该校212名留守儿童每人发放了一个保温饭盒;并对10名优秀留守儿童给予200元每人的奖励。二是在5月31日,县慈善会联合局各股室、县七七科技公司对白毛坪镇大阳中心学校的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慰问,在学校进行了文艺表演,我慈善会对该校236名留守儿童每人发放了一个保温饭盒;以及给每人发放了一个文具盒;并对10名优秀留守儿童给予200元每人的奖励。 3、及时完成“生命之光”大病救助项目初审上报工作。目前已完成1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的救助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慈善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