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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20年关于财产安全调查报告经典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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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财产安全调查报告经典范文五篇 ‎  财产安全调查报告精选(一)‎ ‎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  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 情况 、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目标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并购是否得到了相关的批准和授权、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目标公司章程是否有反收购条款、目标公司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否有瑕疵、目标公司合同的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目标公司有无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及知识产权的审查等。‎ ‎  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的信息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  这些法律方面的关键问题对并购产生极大影响,而成功的法律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改变收购方与出让方或目标公司信息不对称的不利 状况 ,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可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收购方可以主动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从而为实际进行收购活动奠定成功基础。‎ ‎  但是在并购实践中,一些初涉并购的投资者或者目标公司对于尽职调查却认识不够,忽视并购活动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甚至出于利益诱惑或机会成本的考虑彻底放弃规范专业的尽职调查。有些投资者盲目自信,仅凭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了解以及感觉就作出最终的决定,结果步入地雷阵。有些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投资者的重要性,也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促成交易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抵制或者消极不配合的态度。正是这些不良做法或行为方式导致本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剔除的风险变为现实的不可挽回的错误,从而构成并购市场上一个又一个令企业家扼腕叹息的失败案例。‎ ‎  二、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 ‎  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就是风险管理。‎ ‎  其次,法律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  第三,法律尽职调查,还可以了解那些情况可能会给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买方通过法律尽职调查,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  总之,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就在于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以及尽可能规避风险,实现并购利益最大化。。‎ ‎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程序 ‎  因项目的性质、规模、参与主体的数量及复杂程度等不同, 法律尽职调查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的。其基本程序如下:‎ ‎  1. 买方和买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特聘专项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 ‎  2.买卖双方签署“意向书”;‎ ‎  3. 由买方、买方的律师与卖方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  4. 买卖双方签署“并购框架协议”;‎ ‎  5. 买方律师起草“调查目录”, 卖方律师协助卖方准备资料;‎ ‎  6. 买方律师将其准备好的调查目录经买方确认后发至卖方;‎ ‎  7. 查收收到卖方资料后,做资料清单(目录-第一次), 由双方代表签字;正本由买方保管;‎ ‎  8. 买方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律师进行所收资料的研究、起草第一次“尽职调查报告”;‎ ‎  9. 如买方有要求, 可作一次初步调查结果的报告会;听取买方的意见;‎ ‎  10.查收第二次资料,由双方代表签字;‎ ‎  11.买方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律师进行所收资料的研究、起草第二次“尽职 调查报告 ”;可同时安排律师进行核证;安排面谈;‎ ‎  12.总结报告。‎ ‎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  在公司并购活动中,并购方一般都要根据被并购方的情况,结合本次并购活动的目的、方式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并购策略、并购程序。在一项常规的公司并购活动中,就可能涉及包括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土地法、税法、劳动法、保险法、环保法、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法等几乎所有的和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结合并购方式是公司兼并还是公司收购;在公司收购中是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被并购方是否是上市公司,是否有国有股权等情况,相应的并购策略、并购程序的差别都会很大。‎ ‎  法律尽职调查一般需开展下面六大方面的工作:1、对目标公司合法性和发展过程的调查;2、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法律调查;3、对目标公司或有负债的调查;4、对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的调查;5、对目标公司现有人员状况的调查;6、对目标公司各种法律合同的调查。上述六大方面工作的每一方面又都可以列出具体的调查细目和子细目。目前的公司并购主要是以善意并购的形式出现,在并购双方相互配合的情况下,并购方可列出详细的、需被并购方提供的法律文件清单,并在被并购方移交时双方具体签收。‎ ‎  1、对目标公司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是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质是否合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调查:一是其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二是其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对目标公司发展过程的调查,主要对目标公司的背景和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  2、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主要是调查目标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等资料是否有“水份”,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财产的权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设定了各种担保,权利的行使是否有所限制等。其次是审察目标公司的各项债权的实现是否有保障,是否会变成不良债权等。‎ ‎  3、对目标公司或有负债的调查主要是对目标公司未列示或列示不足的负债,予以调整。目标公司的很多可能的负债在尽职调查时可能是不确定的,比如目标公司,或其任一子公司、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正在面临的或可能面临的重要诉讼、司法程序、政府调查等,目标公司是否有责任、责任的大小等,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可能都不确定,调查的目的就是尽量将它们定性、定量。并且还应分析各种潜在的可能负债,通过一定方式尽量予以规避。‎ ‎  4、对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的调查。在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一般包含有有关公司业务办理程序的信息,律师应注意章程的修订程序,公司股东、董事的权力,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通过程序等相关信息。以确信对本次收购交易而言,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或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程序上的障碍,确保本次收购交易的合法、有效,避免今后争议的发生。‎ ‎  5、对目标公司人员状况的调查则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合法。目标公司的人员素质如何,目标公司是否对重要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是否建立了的相应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还有目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一些劳动合同可能会对此次并购制成影响,甚至形成障碍,直接影响了并购目的的实现,这些都需要在尽职调查时充分注意到,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  以上各项调查都将涉及对目标公司各种法律合同的审查。‎ ‎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基本情况; 与政府机构审批、行政处罚有关的文件; 财务、会计、审计、担保等; 资本增减;有形资产; 不动产; 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重要合同、文件; 对外投资状况; 人事及劳动;知识产权;保险;税务;环境;公司的股东情况和股权变更情况; 其他。‎ ‎  (二)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  律师根据并购交易的需要,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项目,通过对方提供、到有关部门查寻、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到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相应的审查后,应制作尽职调查报告。该报告应全面反映律师调查工作内容,并对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判断。对发现的新问题,必要时可通过恢复前期调查的方式予以解决。调查报告应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示,重要问题应说明此问题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影响、可行的解决方案等。对此次并购可能形成障碍的问题应特别明示,并把实体上、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特别说明,避免最后并购活动的失败。‎ ‎  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 ‎  财产安全调查报告经典(二)‎ ‎  一、XX年—2012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  XX年至201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 ‎  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  三、对策措施 ‎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  财产安全调查报告推荐(三)‎ ‎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 ‎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  (三)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 ‎  有效的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可以帮助企业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合理评估和降低财务风险。对于财务尽职调查结果的审计,主要是在财务尽职调查实施程序和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审计的基础上对并购活动的调查结构的真实、有效的审计,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财产安全调查报告热门(四)‎ ‎  城市资产运营就是指利用城市自身功能吸纳资金,把城市的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优化配置,使城市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过程。在无形资产方面有城市的品牌、文化、人文素质、软环境建设等,在有形资产方面包括土地、矿藏等,怎样充分发挥这笔资产效应,利用它来为城市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带动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普遍关心和探索的永久课题。调兵山市从1998年开始在土地、客运市场、城市载体以及无形资产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 ‎  一、城市资产运营情况 ‎  1、城市国有土地资产运营方面 ‎  土地是最大、最根本的城市资产。据测算,我国目前国有土地资产总量在25 万亿元人民币左右,数倍于8 万亿元的其他国有资产。我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起步在铁岭各县(市)、区中是最早的。自99年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铁岭市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务院2001年4月《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以来,我市开始着手运作这项工作。为了做好招拍挂工作,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四次市长专题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如何做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为保证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我市于2001年7月成立了"铁法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制定了《铁法市实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细则》、《铁法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铁法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 "铁法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2年8月在国土资源局建立了"调兵山市土地交易市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交易。2004年,我市成立了"城市资产运营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对轻工街市场、调兵山市场等地的成功运作,有力地吸收了大量城市建设资金。1998年到现在,我市共挂牌出让国有土地17宗,收取土地纯收益3800余万元。‎ ‎  2、城市无形资产运营方面 ‎  市城市无形资产运营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尝试,一方面,户外广告牌匾。我市成立了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法》和《户外关高牌匾招投标实施办法》。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向外省市扩展,目前已有几个准备投资设立户外广告牌匾的商家(华惠广告公司、顺峰公司等)。调兵山大街、仿古街、铁秀路等街路和立交桥两侧已经设立了多种类型的户外广告牌匾。另一方面,公用事业改革。我市公用事业改革的对象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热等。1999年,通过招商引资引来黑龙江鸡西客商投资城市客运,成立了调兵山市客运公司;对供热、供水公司的改革主要是实行企业化管理;自2004年起,我市自己拿出一部分资金,同时寻求合作伙伴,共筹资7000余万元开始建设我省县级城市中的首家污水处理厂,目前土建工程已经结束,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2000年,为了净化市容市貌,保证交通安全,我市对三轮车进行了清理整顿,共取缔人力三轮车600余台、机动三轮车(客运)400余台。同时,对出租车市场进行了整顿,将原来的零乱经营改为集约式经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富士公司,后又成立了通达公司和天兴公司,对出租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并且实施总量控制,目前全市共有出租车680台,每年交纳费用50多万元。‎ ‎  3、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  我市具有极其丰富的金文化资源,尽管旅游产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的速度很快。2002年我市成立旅游局,确定了旅游发展思路,在铁岭市旅游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完成了旅游总体规划,重点风景区也都制定了开发建设规划。2000年以来,我市投入近亿元资金完成了兀术城、兀术阁、神龟亭等具有金代特色的旅游景点建设工程及明月禅寺、环山风景路建设工程,同时利用现有的铁煤集团现有的20台蒸汽机车资源,开发了蒸汽机车旅游项目。调兵山风景区2003年通过辽宁省旅游局专家组的考核,被评为国家AA级风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蒸汽机车游览区被评为国家AA级风景区,并成功地协办了两届蒸汽机车国际旅游节。兀术城作为"辽金四大古建"之一,成为2004年东亚旅游博览会辽北地区主要代表景点之一。 2003年全市旅游总收入6744万元,2004年全市旅游总收入7697万元,比2003年增长了14.13%。‎ ‎  4、城市载体运营方面 ‎  2002年我市在城区北面建成了2.96平方公里的城北工业园区,投资1185.3万元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起步区1平方公里基本实现了 "五通一平"(道路通、供水通、供电通、排水通、通讯通、场地平)。同时,制订了工业园区专项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外地资金进入。目前,园区内入驻企业14家,资产总金额达9亿元人民币,计划明年5月前达到40家企业。鉴于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为了更好地运营城市资产,今年10月末,我市又在城南拿出1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城南工业园区,其中开发区起步区占地5.6平方公里,建成后将主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计划开通中央大街南段和新梨公路两侧,建立工业走廊。‎ ‎  二、存在的问题 ‎  1、市、矿两个土地运营并存。我市目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收购、统一供地。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国有土地大都掌握在铁煤集团手中,而且这部分土地有许多黄金地段,铁煤集团的开发利用(游泳馆、万福源超市等)属改变土地用途。从城市建设改善角度来讲,铁煤集团的建设的确推动了我市的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了城市总体环境。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铁煤集团掌握相当存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自行处置使用,对我市土地使用权市场激活、发展又起到相对抑制的作用。从住宅、商业开发,铁煤集团每年都利用其存量土地在建设,要使其纳入全市土地市场整体运营具有相当大阻力。‎ ‎  2、对土地资产运营的研究不够。比如土地市场运作缺乏规划,地块的选择有盲目性和随机性,何时向市场推出何地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或者论证经不起推敲;对土地的市场价格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非专业人士确定专业价格,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房产隐型交易,必然带来土地的隐型交易,不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收购储备制度还不完善,由于缺乏资金,政府不能做到对所有的闲置土地全部收购。‎ ‎  3、金文化开发力度不够。近几年,我们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亿元资金,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硬件设施,但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游人对"金文化"旅游的需求。景区内没有以"金文化"为核心的景点,而且至今没有一处城市标志性的雕塑,没有一处大型广场,仍不具备接待大型会议、举办大型会展和活动的能力,容留客人能力差,对外吸引力不强。一些大的旅游团和豪华团我市不敢接,大多数游客当天游完当天走,造成调兵山市旅游综合效益难以提升。‎ ‎  4、无形资产开发滞后。现在只局限于户外广告牌匾,虽然调兵山市的户外广告牌匾运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调兵山本身城市的发展有不协调之处。调兵山市城市整洁,"七张名片"聚于一身,而且正向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迈进,与之相比,城区广告牌匾就不能充分体现时代性,不能适应人们的欣赏水平的提高。在工作上缺少创新,在广告牌匾的设计上样式单一,只是为做牌匾而做牌匾,缺少功能上的多样。其他的无形资产我们开发利用还不够,例如街路、桥梁的冠名权等,还没有充分开发和利用。‎ ‎  三、几点建议 ‎  1、规划先行,确保资产高水准经营。经营是个系统工程,以一整套程序作保障,特别在经营城市上,规划要先行。一是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要先行,我市地方经济规划是以煤炭资源发展为主,侧重发展建材、食品加工及轻纺等工业,我们必须依据这一发展规划实行科学供地。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先行,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带有法律性、强制性的规划,因此城市发展、经营城市资产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实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确保土地收益不再流失。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城市发展建设规划要先行,在调兵山市区内,不论上什么项目建什么样的企业,都必须符合城市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否则不能供地。加快实施"两部"、"三线"的经营战略。"两部"即中心城区的南部和西部,南部是我市城市发展的预留区,区位及相关条件较好,可进行一定规模的商住、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开发利用。西部属山区,环境较为优美,应重点搞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相结合的旅游开发,从而提升城市的品位。"三线"即沈环线、新梨线和仿古街沿线。这"三线"不论是存量的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相对较多。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以"新梨线"附近的工业园区为中心,公路两侧为延长带,进行工业带开发。我们认为还应在"沈环线"两侧建设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带,提升调兵山市农业产业形象。仿古街沿线是商贾云集之地,应通过二次开发,将建安处南门到仿古街南口进行整合,甚至可包括"轻工街"两侧铁煤职工住宅一并考虑,按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进行总体安排,综合开发,这样则可使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 ‎  2、建立组织,统一负责资产运营。城市资产运营涉及方面较多,各自为政必然导致城市资产效益的"缩水"。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政府作为资产运营的主体,还将在很长时间内存在,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城市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城市资产运营的研究、情报的收集、运营的规划,增强城市资产运营的前瞻性、预见性,提高城市资产运营的整体水平。‎ ‎  3、完善土地市场,盘活闲置地块。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闲置的土地,要依法收回,重新出让。加强对改制、破产企业占用地的管理,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是先收回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转让。实施土地置换,实现土地增值。政府可通过土地置换予以合理补偿的方式,将城区内占用黄金地段的企事业单位迁至其它地段或中心城外,特别是对铁煤集团,我们有过与其成功置换的例子,要持积极合作的态度与铁煤集团协调,腾出黄金地段招标拍卖,这样既可实现土地增值,又可以做到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双赢。另外目前亟待开发利用的"来福大厦"、"百货大楼"虽然已由有关商业银行收回,但应从经营城市资产的角度考虑,与银行协商实行最低的价格、最好的优惠政策,盘活这两处以及类似的存量国有资产。‎ ‎  4、创新工作,加快无形资产的开发。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无形资产开发的重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监察、管理、处罚,保证广大广告商和经销商利益的同时,应该创新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广大商家去沟通和协商,让广大商家真正认识到户外广告牌匾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并设计一些样式新颖、独特的灯箱式小型广告牌匾,可以带有一些其他功能的,比如,可以供市民坐下休息的等等。还可以结合街道的特点,增加一些新颖独特的户外广告牌匾。应该加大对道路、桥梁冠名权的宣传力度,加强城市品牌建设,通过提高软、硬环境建设水平,树立"辽北明珠"的城市形象。‎ ‎  5、加强城市功能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上,把"大旅游"思想贯穿其中。对现有的宾馆酒店加强指导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快修建一所四星级酒店,提升我市接待能力。积极建设我市旅游规划中的六大部分,即三主三辅(三主:"金文化"旅游、佛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三辅:工业观光旅游、都市农业旅游、城市风光旅游),致力于打造"金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开发我市的锁龙沟旅游项目,努力解决我市旅游景点单一问题。尽快在短期内拿出我市一条旅游精品线路,使我市的旅游市场活起来。‎ ‎  财产安全调查报告最新(五)‎ ‎  根据人大会的安排, 2月中旬以来,人大会副主任肖万福带领调查组深入到财政局、国资局等部门和城投集团、人和投资开发公司等国资企业,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  一、全县国有产资管理情况 ‎  我县国资管理,起步快,工作实,力度大,成效好。‎ ‎  (一)建班子,理关系 ‎  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 。201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完善了国资局组建及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备,局长由财政局领导兼任,编制8人,在岗工作人员3人。与326个非经营性部门和35个国企建立监管关系,逐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职责分工,初步形成了全县国资监管的组织体系框架,实现了国资局各项职能的平稳衔接和工作的快速起步。‎ ‎  (二)摸家底 ,明产权 ‎  县国资局组建完善后,于2015年、2015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资产清查,针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经核实后进行了处理,基本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存量。截止2015年底,全县国有资产总额达到19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25亿元,流动资产40亿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226万平方米,14亿元;汽车699辆,1.18亿元,设备1.21亿元,其它固定资产8亿元。县属国有企业35家,注册资本11亿元,资产总额1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2亿元(净值8.6亿元),流动资产78亿元;负债57亿元,所有者权益69亿元,负债率45%。在摸清家底基础上,进行了登记,确权,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对有争议的国有资产,通过裁决,故陵镇水电经营站,云中生化厂经诉讼,回到了国有资产盘子内,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  (三)打基础,突管理 ‎  1.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起“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实行资产管理网络信息化,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 2015年底,全县326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部纳入信息化动态管理。‎ ‎  2.强化资产配置管理。制定出台《XX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预算编制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把资产配置的资金来源关、配置标准关、政府采购关,实现了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 ‎  3.做好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的基础统计工作。2015底,我县共有事业单位595个,其中:县级363个,乡镇级232个。‎ ‎  4.2015年以来,建立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摸清了国有资本的分布状况。 2015年,全县24户国有独资公司、4户国有资本控股公司、2户国有参股公司涉及国有资本11亿元、民营资本0.64亿元。2015年,对2015年录入产权系统的28户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产权登记证进行了核发,同时对部分企业的产权关系进行了变更。‎ ‎  5.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计。2015年,对全县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进行规范,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通过招投标形成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县国资局审核备案,促进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  6.严把国有资产处置关,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从2015年起,对我县国有资产的处置规范化管理,阳光运作,实行进场公开交易、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2015年,全县共批准处置公务车48辆,其中公开处置22 辆,报废26辆;批准双土镇卫生院原业务综合楼、县政法委宿舍楼车库和原宝塔乡、上坝乡政府原办公大楼等4个单位的房产进行公开处置。‎ ‎  (四)抓改革,增财力 ‎  1.组建县城投集团。县政府为建立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主体,整合国有资产,大力盘活城市资产和城建资源。以原城投公司为主体,整合除工业园区外的所有城市建设可用资源、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国有企业资产以及分散在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以及闲置房地产等,将4户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城投公司,组建形成了1个母公司、8个子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县城投集团,注册资本7752万元,并于2015年 6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运行。‎ ‎  2.整合全县行#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 end#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闲置房(地)产。为进一步做大城投集团资产总量,增强投融资能力,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闲置房地产无偿注入城投集团。经过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核、县财政局抽查复核,目前全县24个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地)产42647平方米、估价4475万元,7个单位的闲置房(地)产17953平方米、估价413万元无偿划转给县城投集团,集中经营,统一管理。2015底,县城投集团资产总额达53亿元,增长13.76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02 万元;上缴税费1162万元;利润总额1181 万元。‎ ‎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2015年,全县35XX县属国有企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体制不顺,职责不清 ‎  国有资产的监管分散在若干部门,权利、义务和职责不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脱节,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能很难到位。‎ ‎  (二)家底不太清,管理难到位 ‎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公益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所成立的35个公司大部分是部门所属,很难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投资项目营运状况。部分单位产权管理混乱,房产“三证”不齐全,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基建工程监管乏力,决算超预算现象突出。‎ ‎  (三)配置不均,使用不公 ‎  一些单位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收入作为单位的“小金库”,有的则通过各种手段在出租、联营时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变国家利益为单位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些单位办公用房相当宽裕,但有的单位无房可用,造成国有资产配置不均,效率低下。‎ ‎  (四)制度缺失,执行乏力 ‎  在资产配置及处置环节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有的单位对拆迁、报废、调出甚至出售的资产不报批、不核减。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调剂办法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非转经”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此外,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8个编制仅有3人在岗,人力严重不足。‎ ‎  三、几点建议 ‎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  1.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配齐班子,增加人力。‎ ‎  2.要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  3.要维护好所有者权益,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该管的坚决管住。‎ ‎  4.要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分离,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 ‎  (二)明晰产权、健全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把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装入财政的“盘子”,放进制度的“笼子”。‎ ‎  1.要组织力量,下大力气,对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逐一清查,彻底摸清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做到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  2.要对违背法律规定年限的林地、房屋门点出租,进行全面清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加以纠正。‎ ‎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各类报告 ‎  3.要组织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对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和移交的,尽快做好补办、移交工作。‎ ‎  4.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运营要求的措施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购置、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档案齐全。‎ ‎  (三)强化管理、盘活存量,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要进一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  1.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对于闲置的资产资源,要采取对外公开出售、划转调整等运作形式,尽快盘活存量资产。‎ ‎  2.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按不同的企业、分行业、分种类、按贡献大小对经营进行考核。‎ ‎  3.充分发挥政府其他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作用。审计机关要建立国有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强化对企业的财务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