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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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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3 篇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我项目前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
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现将 20XX 年 5 月扬尘专项
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扬尘治理成效
1、面对我项目辖区内施工场地大、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的
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职能,通过各方
配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巡查的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扬
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
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我项目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难局面。辖区内施
工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
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大管理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
施工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
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项目部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班组、项目
较多,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
项目班子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
个别场地硬化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
污染。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具体整改专项方案。要求各个相关班组及责
任人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专人负
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
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
责令其立即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
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将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施工的前提条件,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
作为相关班组奖罚的要件之一。
2.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
分包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针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给与重处罚。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成都市扬尘办:
彭州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成都市扬尘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扬尘整
治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求实创新、有所作为,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目标
进入 20Xx 年以来,我办在前期扬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
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一是在成都市扬尘办指导下,积极学习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先进经验;虚心
学习,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出击、加强交流、落实责任、并结合彭州实际,分
解落实扬尘整治工作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光辉对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
视,专门召开了关于扬尘治理的工作会议,按照市扬尘办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
明确了市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国土、房管、环保、规划、林业园林、工业
局、各镇及工业开发区等职能部门的扬尘整治工作职责。加强舆论引导,敢于逗
硬。市扬尘办多次与彭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合作,制作关于扬尘治理的专题报道,
并在彭州电视台《今晚十分》栏目中播出,对扬尘防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敢于曝
光,敢于揭短,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打好基本,狠抓道路接口硬化、裸土覆盖、提档降土。根据成都市扬尘
办副主任、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段海明,成都市扬尘办考核评比组组长温旭东等
领导对彭州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指示精神,对我市的 50 条左右的道路进行硬化;
裸土覆盖面积达 8000 平方米,提档降土面积达 12000 平米。
三是比照检查,举一反三。我们认真对照成都市扬尘办督办通知列举的问题,
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完善,由彭州市扬尘办主任带队,组
织了多次现场检查,先后发出督办通知 14 期 74 项。同时,以评选“示范工地”
为契机,联合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评出好工地 5 家,差工地 6 家,
使之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的管理。
二、措施得力、严格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大工地”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于扬尘整治,我办领
导高度重视,特别针对在建工地的整治工作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在建工程
多,工程量大工期紧,建筑渣土运输车车辆多等实际情况,把工作细分到对应部
门。对于各工地的具体情况,出入工地运输土方的车辆,要求其办理《建筑垃圾
运输通行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装车后,车辆必须覆盖、密闭,并进
行冲洗、喷淋处理后方可出场;车场进出场地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必须配
有专业的保洁工,负责打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配备特制洒水车,以便对整个场
地周围进行扬尘控制;建立专门的运营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保持场
地、道路达到相应的湿度,来确保扬尘不产生。减少车辆超载的情况发生,做到
出现污染马上清除,不产生扬尘。
二是彭州市扬尘办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属地单位,特别是牡丹新城和工业开
发区的污染源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必须专人、专职、专责,落实 24 小时监
管要求,彭州市扬尘办不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彭州市扬尘办采取独立执法与联
合执法相结合,巡查执法与定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运渣车不按规范运
营的行为,并积极推动运渣车办证制度的落实。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累计向建
设工地、拆迁工地等发出各类法律文书 78 份,查处扬撒车辆 219 辆,查处无证
和未密闭运输的车辆 56 辆,查处工地扬尘 26 个,5 家施工工地因车辆出入造成
路面污染受到处罚。
三是开展入城脏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的行动,由扬尘办牵头协同城管、交通
和公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驶入城区主要出入城道路的脏车进行有效拦截,宣
传有关法规,劝导就近洗车。在此期间,共发放倡议书 1300 份拦截并劝道就近
洗车 160 辆。
三、存在问题
一是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必须充分动员全市市民参与到扬尘整治工作中,才
能使扬尘整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因此需加大对扬尘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
全员扬尘治理意识。
二是扬尘工作内容新、范围广、标准高、协调难度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加
强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工作的技能、技巧。
三是属地监管仍有不足。各属地政府由于人员、资金、设备等原因,对属地
污染源的监管仍有不到位,需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是扬尘工作特殊性,涉及夜间运输车辆过多为进一步加强彭州市扬尘工作
的管理,加强对扬尘污染的防治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彭州市扬尘治理执法大
队,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配强、配齐扬尘整治工作人员、设备,适当时机
进行集中培训。
二是大力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制严格落实,特别对“三大工地”的现场监管力
度,要求其保证扬尘污染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是加强曝光制度。凡是对整改不力,落实效果差的工地和企业,由彭州电
视台、《今日彭州》等进行曝光,并将名单抄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四是严格问责,敢于逗硬。在扬尘整治工作中,凡是执行不力、阳奉阴违、
严重缺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落实问责制度。
一是强化管理,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20XX
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通知》的各项控制扬尘任务,确保 20XX 年度“蓝
天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突出重点,严管重罚,积极推进扬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市市政委将在
明年初抓早、抓实、抓好扬尘整治工作,实现整治扬尘工作的开门红。重点对工
业园建设开发片区、大型土石方平基工地、开挖战线较长的道路等造成较大扬尘
污染的施工工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施工工地防尘方案未在市政部门备案,
或施工扬尘污染重,或违章两次以上者将视违法情节按相关法规上线重罚,决不
手软。
三是进一步规范密闭运输执法工作,严格把握“工地、运输、渣场”三个环
节,对工地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渣土运输及建筑垃圾消纳场
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对三次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的违章运渣车辆或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章运渣车辆单位,各区市政环卫部门将不
予办理或冻结《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四是适时检查、适时监控污染源头和过
程,坚持定时和不定时巡查督查,加强夜间执法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突
出的大型污染源将适时通过社会媒体曝光。五是继续把各区贯彻 188 号令整治扬
尘污染情况纳入年度城管目标考核。
二、20xx 年工作打算
20xx 年,新闻中心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城乡环
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工作,全面推进扬尘整治宣传,使社会公
众更加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强大舆论
氛围。
一是温江电视台与《今日温江》报、《新温江》刊在继续做好现有专栏宣传
的同时,新开辟环境保护、扬尘整治相关专栏,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采取观众、
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增强互动参与性。
二是有效利用温江新闻网的全球覆盖性,以更多更广的宣传渠道将温江扬尘
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成功作法对外宣传,从而扩大我区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培养温江媒体的优秀记者,深入到全区各村,了解社会基层,以
老百姓的视角反映扬尘整治工作,使扬尘整治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树
立良好的温江城市形象和魅力。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
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
境质量,优化生态发展环境。现将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开展工作情况及
存在问题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我县在治理措施 12 个方面
中的主要措施有 6 个方面基本到位,如:①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②施工现场
出入口道路硬化;③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④封闭泵送砼;⑤施
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砼硬化;⑥拆除工程设围栏。主要措施中有 3 个方面,
有待进一步提高。如:①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配备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
备洒水车;②开挖后的土方及砂石堆放及运进、运出土方、垃圾渣土等未采用封
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履盖清运;③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未达 100%;主要措施中
有其他 3 个方面须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宣传和督促。如:①施工现场焚烧沥青、垃
圾等;②风速达 5 级以上不得进行土方开挖、转运;③场地闲置 1 个月以上要绿
化。当前执行治污措施落实率不足 70%。治理难度:①施工现场硬化加绿化加履
盖达 100%;②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办法虽
已出台,但仍需后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
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
20XX 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
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 2014 年新开工项目
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
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 2.0 米的围墙,围墙外侧
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
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
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 80%以上,建筑工地
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
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
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 4 小时进行 1 次湿化作业,减少建筑扬
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
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进使
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
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并要
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
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2、我局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到 2014 年 3 月 5 日,我局检查了
55 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通知 55 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
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
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
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覆盖
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行了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
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
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担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
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
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管理,
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
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
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
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
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手续的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
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依土
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由综合执
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
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