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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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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研报告
审计调研报告一
自人民银行内审机构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活动,促进了人民银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但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制约内审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内审管理体制缺乏“三性”
1.内审工作未显权威性。人行内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存在不少难度,其原因在于内审工作缺乏权威性。一些部门对内审职责、性质、目的认识存在偏差,错误认为“工作质量有主管部门管,违纪问题有纪检部门查,内审是‘挑毛病、坏政绩’的多余部门”,在审计时则表现为消极应付,缺乏配合。
2.内审工作缺少独立性。作为人行职能部门,在本行直接领导之下,其审计规模、内容和工作时间就难免不受干扰。同时,在内审问题反映上,也存在避重就轻、有选择地上报问题的情况。有的基层人行甚至把内审机构作为对付上级行审计检查的工具,内审职能作用也因此偏离了“正题”。
3.内审工作不备超脱性。按照现行的内审管理体制,内审人员作为本行工作人员,其提拨、使用、评先、福利等各种切身利益都在本行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开展的各项审计活动受到本单位的制约。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往往会顾及人际关系和切身利益而“心软”,审而不深,查而不全,处而不力。
(二)内审监督方式和手段“过时”
人行审计效果往往会因间隔时间长、当事人变动、资料不全而不尽人意。现场审计方式虽然也能发现问题,但无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同时受审计人员、时间、成本的限制,审计时内审人员不能全面详细进行检查。为此,审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审计作用未能尽现。内审技术现代化进程缓慢,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上,难于全面和有效监督电子信息系统上的各项业务,这种技术落差较大影响了内审效率。
(三)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短板”
目前,人行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全,综合能力不高。相关审计专业培训次数少,造成内审人员素质难于跟上形势需要。由于缺乏既熟悉各项业务和掌握审计技巧,又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掌握现代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致在审计检查中往往表现底气不足,难于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加强内审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层层派出制
实行层层派出制的内审组织体系,理顺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实施派出制,从理论上讲,符合“下查一级”的监督要求;从实效上看,有利于减少干扰,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从惯例上讲,欧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内审机构实行集权制,其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都是由其内审体制的组织地位来实现的,其机构、人员集中在总部,直接对下属各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监督。
(二)健全“三项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一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可以随时掌握金融管理动态、建立监控数据库档案,在监督过程中分析执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是否有偏差,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风险点,确定审计重点,提出风险预警。二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又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是内审工作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有固定时间、固定内容的连续性工作。不定期检查制度是针对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通过这种有目的、不确定时间的检查活动,可以突出重点,把握事物脉络,找准风险导入点。三是健全人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根据执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内部检查制度的情况,应对全辖同级部门进行年度整体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体系,业务风险控制,业务活动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及建设情况,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等,其结果作为辖区内人行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人行内审工作具有威慑力。
(三)实施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内审监督的效果还依赖于实施全面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指所有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涉及到组织的各项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既包括内审部门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又包括执行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措施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以及规范审计行为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方法等,它是对审计管理和审计工作过程的一种行为控制。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其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进行揭示、评价、查处、反馈,纠正缺陷,杜绝隐患,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保证。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应制订长期和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实行“三三制”“两个同步”。具体是指内审人员在一年中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审计检查,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培训;内审部门与业务部门同步学习,内审部门对业务部门同步监督,使广大内审人员不断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同时要学习外国先进审计经验,还要向社会审计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提升内审人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