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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农业农村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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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 工作思路 今年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大 力推动质量兴渔绿色兴渔,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 入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安全发展,渔业生 产呈现稳定发展态势。现将 2020 年渔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我市充分发挥绿色生态 优势,依法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组织全市 11 个县(区)编 制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公布实施。其中:全市 12 万亩水面 划定为禁养区、24 万亩水面划定为限养区,为渔业可持续发展 奠定基础。截止目前,全市现有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47 家,无公害水产品 43 个,绿色有机水产品 19 个,洪门鳙鱼被评 为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南城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 养殖示范县,成为全省第 3 个获评的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标志着我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地)创建工作由点上向整县 全面推进转变。今年 9 月,南丰县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 县通过省级验收。 (二)名特优水产品发展势头迅猛。2017 年 4 月,南丰县 被授予“中国龟鳖之乡”、南丰县太和镇被授予“中国龟鳖良种 第一镇”。2018 年 1 月,南丰县龟甲生态小镇入选江西省第二批 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我市成立了龟鳖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南丰龟 鳖产业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 20 亿元。南丰甲鱼种蛋、种苗供应 量占全国的 50%左右, 赢得了全国甲鱼种蛋市场的定价权,成为 全国闻名的中华鳖亲本养殖、种蛋种苗生产供应基地。南城县充 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分别在徐 家镇、上唐镇打造 2 个万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形成了稻鳖+ 蚌+螺种养模式、稻蛙种养模式、稻鱼+蚌+螺种养模式、莲鱼种 养模式。同时突出鳜鱼和鳙鱼等重点特色品种,加速发展加州鲈 鱼和黄颡鱼等品种。东乡区重点发展泥鳅产业,全区大型泥鳅苗 种繁育基地 2 家,大型养殖基地 4 家,养殖户 100 多户,已形 成以江西恒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全省泥鳅产业聚集区、 泥鳅交易平台和出口基地,全区 17 个乡镇(场)都在发展泥鳅 养殖,带动泥鳅养殖、收购、贩运、出口及饲料生产、销售等相 关产业。资溪、黎川及宜黄县重点发展鳗鱼养殖与加工,资溪县 鳗鱼养殖面积 2750 亩,黎川县鳗鱼面积 600 亩,全市出口烤鳗 1730 吨,出口创汇 4500 万美元。 (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扎实推进。9 月 12 日,xx 市成立了以 徐国义副市长为组长的 xx 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南城县和宜黄县加大对南城县抚河鳜鱼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宜黄县棘胸蛙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的禁捕退捕工作,确保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同时 要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理,加强日常巡逻 管护,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秩序;加 强”四牌一标”建设,健全保护区门牌、警示牌、宣传牌和路牌 以及界标,持续开展人工增殖放流,组织临川、南城、金溪、黎 川、宜黄等县(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今年以来,全市 共增殖放流鱼苗 2000 万余尾,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改善水 域生态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是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全面完成 11 个县(区)养 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专题会 议对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任务、进 度安排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给合我市渔业发展和生态 保护需要,科学编制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 生产,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 态环境。截止目前,我局已经代市政府草拟了市级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文本,征求了发改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 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2018-2030 年)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二是积极推动水产健康养殖。今年 5 月,我局组织各县(区) 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和水产养殖户前往浙江湖州考察生态渔业产 业发展,学习浙江省先进的渔业产业发展经验。积极开展水产健 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加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推广健康养 殖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渔业经营主体主动发展工厂化循环 水养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等生态高效设施渔业,提高渔业养殖 生态化水平。南城县成功创建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标 志我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地)创建工作由点上向整县全面 推进转变。今年将重点支持南丰县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 示范县,同时将利用燃油补贴市级统筹资金分别在南丰、黎川、 宜黄等水产养殖重点区域开展养殖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建 设一批养殖尾水治理等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试点。 三是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我市充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 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以临川、崇仁、 黎川为重点发展稻-虾模式,南丰为重点发展稻(莲)-鳖模式, 崇仁、南城、宜黄为重点发展稻-蛙模式,南城、乐安、广昌为 重点发展稻(莲)-鱼模式,建成了以南丰县添鹏生态园、黎川 县嘉冠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城县万骆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等一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通过 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生产安全绿色 产品,提升产品品质。全市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班 4 期, 培训人员 300 余人次。 四是持续强化渔业生态资源保护。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督促 南城县抚河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宜黄县棘胸蛙国 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取切实措施,完善保护区的管理制度, 加大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严厉查 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秩序,全面做好保护区 的全面禁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6 次。 其中 4 月 29 日,在宜黄县棘胸蛙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 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棘胸蛙苗种 2 万余只;6 月 6 日,在 金溪县浒湾镇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草、鲢、鳙夏花 602 万尾;6 月 13 日,在乐安县鳌溪、增田、招携等 8 个乡镇开展 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鲫鱼、鲤鱼夏花 200 万尾;6 月 20 日, 在抚河流域南城段—盱江洪门镇渡口村石溪港开展增殖放流活 动,放流品种为鲢鱼、鳙鱼夏花 400 万尾,其中:鲢鱼 100 万尾、 鳙鱼 300 万尾;6 月 27 日-28 日,在抚河流域临川区上镇渡大桥 下游河段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品种为鲢鱼、鳙鱼、草鱼 夏花 498 万尾。其中:鲢鱼 224 万尾、鳙鱼 224 万尾、草鱼 50 万尾;7 月 2 日,在黎川县黎滩河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 品种为鲢鱼、鳙鱼、草鱼夏花 400 万尾,其中:鲢鱼、鳙鱼 340 万尾,草鱼 60 万尾。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增加了抚河渔业资源, 维护了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了渔业经济 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抚农办发[2019]21 号)、《关 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抚农办发[2019]41 号)、《关于开展 2019 年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 行”活动的通知》(抚农办发[2019]44 号),督促各县(区)提高 政治站位,制定方案和目标,切实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坚决杜绝特大和重大的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 全等事故,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开展“二鱼两药”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水产主产区、水产种苗生产单位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者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 行为。在鱼病多发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重点监测草鱼、鲢鱼、鳙鱼、鲫鱼等品种。通过监督抽检,进一 步规范水产养殖环节投入品的使用,提高水产养殖企业的质量安 全意识,提升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未发生重大水产 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2020 年工作思路 (一)优化空间布局,调优养殖结构 加快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定,完善重要养殖水域 滩涂保护,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行为,加强水域滩 涂养殖发展登记管理,依法保护养殖权,依规清理注销禁养区水 域滩涂养殖证。主动调优养殖品种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 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重点打造龟鳖、鳅鳝 产业,强化培植鳜、鲈、蛙、鳗、黄颡鱼等优势特色水产产业, 推动 xx 优势特色水产品上规模、上档次。 (二)转变生产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节水减排、 集约高效、种养结合、立体生态等健康养殖生产模式,努力推进 渔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渔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通过示范推广, 逐步推动养殖尾水治理全面实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 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稻渔综合种养模式,鼓励和调动各地发 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稻渔综合 种养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水产苗种监管,推广疫病绿色防控 采取苗种检疫、水质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 渔用药物使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 格苗种生产许可核发,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示范。加强病 害测报和专项疫病病原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 控和风险预警,避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四)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 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演练、应急等工作。切实做 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扎实 做好水产品监测、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监测抽检任务。进一步 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 好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渔业安全 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