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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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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学习有感5篇【篇一】政绩考核古已有之,尧舜到今,历代遵行。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善于用好“三镜”,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准考实干部,真正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用好政绩考核“平面镜”,注重实绩实效。“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考核时间短,接触人员有限,需要考核者在有限的时间内搜集更多有用的信息。因此,政绩考核既要注重考核一时,又要注重考核平时,用好“平面镜”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观察干部“七种能力”,全面客观深入地掌握干部工作实绩。把考核的功夫下在平时,学会读心术、察人术、沟通术,通过从干部日常工作现实表现中全方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从工作实绩细微处、近距离考核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在细节中考准考实干部,做到以成效说话、让实绩挂帅。用好政绩考核“透视镜”,击中人民满意靶心。“党员干部鞋上有多少泥巴,只有人民群众心里最清楚。”各项工作开展都必须紧紧抓住群众满意度这个着力点和落脚点。《通知》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因此,要做好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还要用好群众公心“透视镜”。“说话听声,锣鼓听音”。群众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工作实绩最有发言权。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全面透彻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避免以偏概全、以个别人意见代替大多数人意见的考核倾向,也只有通过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增强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把群众当亲人,坚守为民初心。
用好政绩考核“放大镜”,提振干事“精气神”。政绩考核的根本目的是培育人才以壮筋骨,用好考核“指挥棒”和“监督器”作用,形成公平公正的考核风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用好干部考核“放大镜”,既关注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也注重在急难险重之际将敢闯敢冒的干部验出来、选上来、用起来,充分发挥考核“选对一人,激励一片”的“风向标”作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让为官有为的干部受表彰、得实惠、有动力,最大限度地激发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政绩考核工作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应用好政绩考核“三镜”,牵住“牛鼻子”,发挥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精准度。【篇二】为政之要,首在得人;知事识人,重在考核。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提出要“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实践中,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听取群众意见、考量群众感受、侧重群众评价,提升干部政绩考核群众参与度,在“群众声”中考准、考实干部。
用人得当,首在知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改革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如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民生事业全面进步,是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将引导干部更加注重民生事业建设,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上。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地方存在着“重显绩、轻潜绩”的现象:有的认为政绩考核主要是以项目建设、经济指标等“一锤定音”,而民生考核不“显山露水”,难以具体量化和衡量;有的认为民生考核零散琐碎,难以具体操作;有的在考核中虽然也设置了群众评判的指标,但往往就是发一发测评表、听一听群众评价,没有真正发挥影响力……群众评价在干部考核中难以发挥作用,就难以引导干部聚焦民生事业发展,影响干部考核工作质效。要把群众关切、群众口碑、群众评价作为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干部政绩考核的群众参与度。以“群众声”为导向,提升考核“引领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要科学设置政绩考核指标,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考核权重,加大其他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引导领导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来抓好民生事业建设。要用辩证思维设置考核指标,摒弃简单地用几个数字和指标来衡量干部政绩的做法,把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经济指标与环境指标、城市变化与农村发展、经济总量增长与群众个体实惠、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等相结合起来,让领导干部既注重显政,又着眼隐绩,引导领导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感受、群众变化成为干部政绩“晴雨表”。
以“群众声”为标尺,增强考核“牵引力”。实绩考核是指挥棒,也是牵引棒,要不断改进考核的方式方法,做到真考、考真,力求考准、考实。一方面,要延伸考察触角,多走到群众中、走到工作一线,采取调研、谈话、走访等方式,在群众中听取对干部工作的评价,了解和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全方位、多角度深化对干部的了解。另一方面,要开辟人民群众参与干部政绩考核的通道,充分吸取群众智慧,让社会各界参与到干部具体工作评价中,把群众主观感受变为干部评价的客观标尺,把群众的“好差评”作为干部政绩的“度量衡”,作为干部调整政绩观、价值观的“正衣镜”,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努力创造造福人民的政绩,赢得群众的点赞和支持。以“群众声”为指引,突出考核“向心力”。万事民为先。把干部的政绩考核话语权多倾向于群众,多交一点到群众手中,让干部政绩从群众口中评判,才能改变“眼睛朝上”、迷恋“形象工程”、玩弄“政绩数字”的做法,发挥群众“阅卷人”作用,让干部晒出“政绩单”,昂扬精气神。树立以群众评判作为干部政绩好不好的导向,把群众的“评价分”作为干部“考核分”的导向,让群众监督、评判优劣,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注重把干部服务群众的成绩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对那些政绩突出、群众评价好的干部及时识别出来、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对那些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调整、惩罚,通过奖优罚劣,凝聚推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磅礴动力。“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各级各地抓好通知的落实,就要切实改进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树牢“群众满意”的政绩考核硬杠杠,“考”出更多工作有实绩、群众口碑好、干部皆认可的好干部,引导广大干部多到群众疾呼声响亮的地方,多谋“民生改善”的大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群众点赞声,让群众竖起点赞“大拇指”。【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十四五”规划落地之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即将启程的重要历史时刻,组织部门要用好干部政绩考核这把“尺”,推动组织工作在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实绩导向推动干部队伍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刻画“刻度”更丰满。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考核尺”的刻度一致,对于干部评价难免出现“粗看谁都像、细想不知谁”的情形。因此要对应“五位一体”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将干部工作实绩列为“刚性指标”,同时注重与群众口碑等“柔性指标”相结合,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要坚持“正向”和“逆向”相结合,把易于量化的“能、勤、绩”设定为正向考核指标,不好量化和平时波动较少的“德、廉”则设定为逆向考核指标,有效删繁就简,突出考核重点,以“一人一刻度”确保考核对象“千人千面”。细化政绩考核办法,选对“尺种”更精准。“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不同的考核办法,就是对干部核真的不同“尺种”,只有从直尺、量角器、游标卡尺等尺种中选对“考核尺”,才能有效甄别“实干家”、剔除“两面人”。首先考核内容要“多层化”,通过进行有效的综合分析研判,统筹兼顾干部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已获成果和所付代价、肉眼可见的显绩与长久发展的潜绩等,做到考核结果不错漏、不误判。其次参评对象要“多元化”,积极构建干部个人自评、科室互评、领导点评和群众参评的“四位一体”多元考评机制,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多角度评价,做到“兼听则明”,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同时考核频率也要“常态化”,以“周纪实、月考核、季审定、年终评”的制度校准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效能,让干部时刻绷紧弦、不松懈。
强化激励机制,用好“材质”更有效。“干得好”理应“考得好”,“考得好”还得“用得好”,要用好用对“考核尺”的材质,做到奖惩分明、奖优罚劣。对于有实绩的干部,要用好“木尺”播散清香,打破隐形壁垒,让德才兼备者“上岗压担子”、敢为人先者“上场搭台子”、遵纪守法者“上任挑梁子”,做到“能者上”“劣者汰”。对于积极推进改革的干部,要用好“皮尺”柔化处理,在“摸着石头过河”出现疏漏时,只要契合地方实际、群众意愿,就坚决鼓励,做到“有尺度”“有温度”。对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培养目标,则用好“钢尺”从严要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做到“全方位”“全链条”,真正增强后备干部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和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古语有云,“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要想达到此等良效,必须比直干部政绩考核这把“尺”,让新时代好干部不断涌现,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篇四】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因此要扎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一、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引导领导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增强政绩考核群众参与度,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内容指标。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以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发展。三、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强化组织部门主责主业意识,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工作衔接,力求简便高效,力戒形式主义。把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更好结合起来。我们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领导干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践行“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篇五】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明确要求“把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鲜明指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击中为民造福这个“靶心”。群众是天,民心是秤。“下评上”才能看基层群众的满意度。要在完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等方法的基础上,引入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手段,把干部评价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把干部考核工作的过程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加重干部考核工作中民意的“砝码”。从“群众看得见,群众能评价”的角度出发,推动干部在一线工作、民情在一线掌握、矛盾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促成。
政绩观就像一根指挥棒,指向哪里,经济就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坚持“群众满意”标准,优化政绩考核,首先要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在群众高度关注的收入、就业、教育、养老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部署;是否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其次,要增强政绩考核群众参与度,把考核的“话筒”交给群众,让群众去看,让群众去评,是好是坏、是优是差,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这样才能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政绩考核,考的是人,看的是事。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修为原则,秉持“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为政之道,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