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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9 发布

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心得感受5篇_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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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心得感受5篇_读后感【按: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优秀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心得感受5篇》,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最近《扫毒2》正在热映,四大影帝同台飙戏、紧张刺激的画面令人热血沸腾。它不仅仅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禁毒宣传片,在这部电影里,“天”并非纯然净白澄澈,“地”也未一黑到底,两者均游离于灰色地带。如何看待富商余顺天私刑执法、以毒攻毒的做法,其实也是一个关于“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 维护真正的公平正义需要法治。在自己的儿子因为毒品失去性命后,余顺天对毒贩深恶痛绝,他没有选择与警方合作,而是以毒攻毒来惩戒毒贩,更直接在全社会公开巨额悬赏毒贩头目的性命,逼得毒贩甚至向警方寻求保护。本该抓捕毒贩的警察却被迫要保护这些罪恶分子,何其讽刺?再说毒贩地藏之所以走上贩毒的罪恶之路也是因为他所遭受的不公,当年他被冤枉贩毒导致受到私刑。由此可见,以暴制暴并不能维护真正的公平正义,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人类长期的政治文明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唯有以法治之,以法律的手段来审判违法分子,不夹杂个人意志,不放过任何违法人员,也绝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如此,社会公正才能真正得以彰显。而这,也是依法治国的本质所在,即确保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捍卫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保障社会稳定人民幸福需要法治。余顺天本来有一位美丽聪慧的妻子,若不是他一意孤行选择以自己的极端手段与毒贩对抗,他的妻子、更多无辜的人都不会牺牲,而他自己也与毒贩同归于尽,原本的幸福生活就此不复存在。如果他当初选择相信警察,与警方合作,相信法律的制裁,那么结局将截然不同。警方的背后是整个司法力量的支撑,是强大的国家。法治不仅是以法制约束人民的行为,更重要的是用来保护人民。当面对罪恶分子之时,要知道我们的背后还站着人民警察,他们手执法律之利器为保社会安定而奋战在前,执法为民就是他们的代名词。孤军奋战不是勇,以法治之才是。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强化法治建设必须要深入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完善立法,提高立法是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加强法治教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做到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强化法治能力,捍卫公平正义,为稳定和谐的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人民日报》10月22日刊载《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一文,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法治中国航船劈波斩浪的伟大历程,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就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方向。直面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对疫苗管理进行专门立法,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废止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居住证改革……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无不体现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深刻体悟,无不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理念。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出台外商投资法,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预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国务院部门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超过600项,行政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乘法”……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经济环境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让法律和道德在国家治理中协同发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点。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制定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英烈尊严与形象,依法惩治“精日”行为弘扬民族精神,合力惩戒“老赖”打造诚信社会,集中整治“霸座”“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把法治内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凝聚中华民族“精气神”,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需要又蕴含民族精神符合中国实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正释放出日益强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依规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仅20XX年就印发中央党内法规74部,不断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委员会,明确全面依法治国221项任务,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法治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开辟依规治党、依法治国新境界,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意志,充分表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在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起更加有力的坚实保障。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12月4日,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法治的基础,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执政兴国、社会发展、百姓福祉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战国时期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书记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领导干部要以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形象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为实现富民强国、赶超发展凝聚正能量。 “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领头羊”。书记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作为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捍卫者,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始终敬畏和尊崇法律,将这种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切实维护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排头兵”。学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督促自己守法。在面对“感情牌”的攻势时,坚决不能动摇信念,要深刻认识到:因为个别人的私情而违法乱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公情”,也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精通与组织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方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同时以自身爱学善学法规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 “关键少数”带头用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实干家”。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要坚持秉公执法,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在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践行法治的“实干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持把廉洁用权当作生命线,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用身外的党规国法、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在尊法、学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排头兵”“实干家”,“冲”在前线维护好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法律的权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法治既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走法治化的道路。 所谓“法治”,即始终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自然也要遵法依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宣言书”,更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纲。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书记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涵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要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中发挥好关键带头作用,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自觉将自己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牢笼”中。以往一些办事看面子、讲人情而不遵循制度原则的风气必须要刹住,仗着自己有权力而漠视法律、不守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驳、反对到底。唯有事事依法、处处遵法、人人守法,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发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落地生根。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作为党的一员、身为党的干部,要自觉投身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牢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警戒,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心出力。党员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书记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怀揣一颗“用法”的衷心。良法是善治的开端,善治是良法的归宿,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常常被人抛之脑后而得不到运用,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有形却无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不少地方采取“封村堵路”的方式防止疫情蔓延,初衷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简单粗暴”的做法,有的把路挖断、有的堆土成山,在阻断疫情传播的同时,无形中也把应急通道和应急需要隔断,甚至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我国,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用法律条文对照实际情况,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优化办事流程,帮助解决困难。要加大运用法律来指导工作的力度,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运行更加高效、更加规范、更加通畅。坚守一颗“执法”的恒心。“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罚的他倾家荡产。”这句政府部门传递出的声音,被众多网友所点赞,反映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方面的热切期盼。疫情防控仅靠医务人员的付出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战时状态下,更要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对破坏市场秩序特别是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坚决实施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处置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重点治理好网络空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驳斥谣言以正视听,对造谣生事、制造恐慌、破坏稳定的人员依法作出处理,营造众志成城、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温暖一颗“普法”的热心。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在“普法”中“普济”,在“守法”中“守护”。我们党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强大政治优势,要发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战“疫”一线同群众站在一起,积极向他们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力度,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帮助端正认识、配合防控、规范言行,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使“勤洗手、戴口罩、不捕食野生动物、不传播听信谣言”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坚持把人民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耐心、热心、尽心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凝聚民心、汇集民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书记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就一定能实现万众一心、共同移“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