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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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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发展整体环境持续优化,我省于近日出台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  方案要求,以对龙江全面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东北地区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坚持提高行政效能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严格行政问责与鼓励干事创业相协调、整治发展环境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统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环境建设实际,重点整治法律服务行业、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领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规则意识和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  方案确定重点整治任务,要重拳整治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不优、刁难勒卡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办理群众和涉企法律服务事务时,是否存在推脱躲挡、欺蒙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收费项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收取赞助等问题。律师行业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问题;公证行业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办证、办人情证、假证、错证等问题;司法鉴定行业是否存在鉴定标准不统一、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所)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搞选择性援助、办案敷衍应付等问题;基层司法所是否存在漠视群众矛盾化解诉求,对安置帮教对象歧视、不管不问等问题。‎ ‎  同时,要深入整治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等执法领域违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狱(所)干警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六条禁令”、“六个一律”落实是否到位,是否仍然存在打骂、体罚、侮辱、虐待罪犯和戒毒学员的现象,对涉及的违纪干警是否严肃追责;干警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廉,徇私枉法,发生监管失职、场所失序等问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弄虚造假、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同时,要严肃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懒政怠政问题。突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  宣威市双河乡财政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教育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了财务人员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进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财政队伍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防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二是推进自查整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干部互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  三是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实施“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重点防治财政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不作为”问题,杜绝财务人员不守纪律、有法不依、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  四是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严格纪律,对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  五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