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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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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3篇 安全心得体会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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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3篇 安全心得体会200字
国家安全教育就是对公民进行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知识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1
今天,在学校的组织下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视频,让我对这个节日的历史由来,以及背后的意义,让我有着深刻的体会。4月15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的,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对于中国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年份,先是武汉疫情的爆发,后是凉山大火的发生,无时无刻的告诉我们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书记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明确指出了,国家安全应当由人民来监督、维护的宗旨。武汉疫情爆发,全国的医护人员都在驰援武汉,更是有雷神山火神山兄弟们10天建一座可容纳1000张床位医院的壮举,他们做的这些都在体现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这八个字的含义。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面临着新时代更要有新的安全观,说到安全,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点儿的疏忽,就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迷路走失,交通事故,高楼坠落,校园暴力,绑架勒索等等,由于我们的天真无邪与无知,这些危机随时都围绕在我们周围。我们都有爱自己的家人,一旦危机发生,就会给整个家庭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与损失。
针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安全,我们必须时刻防范着,因此,安全的意识是十分重要的。使我们跨出自我保护的第一步。但是仅有安全的意识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要学会正确的处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危机,培养我们抗拒各种危险诱惑的自制力,是我们必备的防范武器。
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多少社会新闻和实际案例都充分说明做到安全并非易事,这些血与泪的经验教训让我们在脑海中形成了安全的意识。远离恐慌,拒绝暴力,真正学会自我保护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安全,安全,是我们人生的幸福。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完成其它的心愿。
当然,我们不仅仅要保护好我们自己,我们还要尽己所能的保护好我们的祖国!国家稳,天下稳,百姓安,天下安,希望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好!
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2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居安思危是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书记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就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提出明确要求、指明行动方向。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习总书记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书记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谋划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确立了重要遵循。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加强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种种新课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才能在和平年代绷紧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识;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以法律划定行为底线,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才能让法治力量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正如书记总书记强调的,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国家安全工作永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人民为坚强后盾、力量之源。通过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就能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就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国家安全厚植社会土壤。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不懈努力。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是一个新的开始。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全体人民心中生根发芽,让13亿人民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我们必将推动中华号巨轮在时代风云中破浪前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安全保障。
国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3
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新国家安全法),学习后主要有三点认识。
一、内容丰富涵盖了国家安全的十一个领域
新国家安全法共分七章(84条),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公民、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附则。
对我国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保护的对象涵盖了国家安全方方面面;既包括军事、政治等传统安全,又包括经济、文化、科技等非传统安全。
当前,我国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新国安法以国家生存和发展安全为最基本前提,把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主动适应了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法。
二、学习贯彻新国家安全法要把握的五个重点
新国家安全法与旧国安法及反间谍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学习贯彻时需要把握好五个重点:
(一)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新的国家安全观包括传统和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新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三)确保文化安全。明确了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
(五)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三、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责任和义务。
(一)中央领导全国国家安全工作。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作用的重要体现。新国家安全法第4条和第5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地方各级党委也要加强对本辖区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三)国务院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7条的规定,国务院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8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9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新国家安全法首提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十一)机关、组织和公民的责任。新国家安全法第43条、第77条、第78条等明确规定了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