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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多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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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多篇汇编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过去的“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 消除“堵”点。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梯制”,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但可以晋升职级,从而提升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消除了公务员向上的“堵”点,畅通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能使之始终感觉有前途,一生有奔头。‎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多篇汇编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过去的“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 消除“堵”点。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梯制”,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但可以晋升职级,从而提升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消除了公务员向上的“堵”点,畅通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能使之始终感觉有前途,一生有奔头。‎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多篇汇编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过去的“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 消除“堵”点。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梯制”,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但可以晋升职级,从而提升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消除了公务员向上的“堵”点,畅通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能使之始终感觉有前途,一生有奔头。‎ ‎ 淡化“官”念。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待遇过于紧密的联系,加强职级与待遇的关系,使职级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职务与职级并行”是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福音”,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淡化“官”念,有利于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搭“桥”互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并没有把二者之间的通道堵死,而是搭设了桥梁,根据公务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使公务员走上更适合于自己事业发展、更有利于素能发挥的职业道路。 “马不扬鞭自奋蹄。”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激发释放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  ‎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现今的中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非凡的理论勇气、高超的政治智慧、真挚的爱民情怀和坚忍不拔的历史担当精神,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在历史的车轮前,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选择成为公务员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和付出,那么怎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贯彻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重要要求,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为公务员实现为民服务多样化、建强国家专业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也就是说公务员勤奋进取、扎实工作、冲锋在前,最终受益的还是咱们的居民群众,也为开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务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每名干部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不忘初心,拧紧“总开关”,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性的重要检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步调一致。‎ ‎ 公务员要勤奋敬业奉献、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为首都未来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我们也要有长远眼光,超前谋划,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负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抓好难题破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 公务员要永葆公仆情怀、践行党的宗旨,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践行宗旨,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百姓需求,多做解民之困、雪中送炭的实事,真诚服务群众,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到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感情和责任用于关心群众,把权力和精力用于服务群众,把智慧和能力用于奉献群众,始终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  115‎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通过学习《公务员法》,我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这一条有着较为较为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我对如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体会:‎ ‎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  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执行者,是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者、实践者。肩负着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组织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现实需要,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 ‎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制度建设 ‎  制度建设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长抓不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改革考试内容,创新考试方法,注重选拔综合素质比较全面的人才,确保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扩大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广泛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积极探索特殊职位、特殊专业公务员录用办法,对高学历、高层管理人才,可适当简化考试程序破格录用。‎ ‎  2、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 ‎  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是激发公务员活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之 ‎  一。要加强对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与公务员晋升、转任、调任等制度相衔接,不断完善相关办法和程序,降低选任、调任的随意性。单位内部中层干部可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对不同单位的相近职位,积极创造条件,试行跨单位、部门竞岗上岗,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 ‎  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应加强交流转任力度,实行多岗锻炼,加快成长步伐,同时,也能减少长期任职的惰性。切实加强对选调生和大学生志愿者的跟踪培养,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多岗锻炼,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  3、完善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 ‎  积极推行公务员任期制、试用期制和聘用制,认真做好任前公示、考察预告、诫勉谈话、离岗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干部降职、免职实施办法,创新干部任用制度,扩大群众在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结合各行业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施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与利用,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表彰晋级、提拔任用有机结合,提高考核结果的运用价值。‎ ‎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二要加强能力建设 ‎  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因此,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战斗力极为重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应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九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 ‎  为提高公务相应的能力,公务员本身除养成良好的自学能力外,相应部门还应加强对公务员业务能力培训。干部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当前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培训工作,使公务员培训与新时期的工作需求相适应。‎ ‎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三要加强作风建设 ‎  作风建设,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作风是素质的外在体现,良好的作风是党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保证。公务员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惩治各种以权谋私、‎ ‎  腐化堕落行为,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今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市局《公务员法》培训班上,通过学习,有如下体会。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公务员法》落到实处。首先是带头学好公务员法。要逐字逐句的学习法律原文,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面、熟练的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努力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其次是全面掌握公务员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全面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正确把握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准确掌握法律包含的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政纪处分、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等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要从一般的学习条文内容,上升到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从而自觉地去执行公务员法中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各项义务。最后是知晓公务员法。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法的执行情况,公务员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力,职责与义务的情况,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情况,都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公务员从事的是国家公务活动,代表着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着各类公共行政事务,只有让社会各界知晓公务员法,才能够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学习和掌握公务员法,不仅仅是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公务员的事情,还应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加大对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公务员法的普及教育,尽量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知晓面,为公务员法在我局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这次《公务员法》的培训学习,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要以《公务员法》为办公依据,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二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此次公务员法的修改,不仅能够从制度上对公务员队伍进行规范,更对公务员队伍的发展起到了鞭策激励的作用。这次法律规范的内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突出了政治要求,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让公务员队伍提高政治站位,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准确地指引行动,公务员队伍形成了强有力的政治约束。 较之以往,公务员队伍职务职级方面没有太明确的释义,这次修改后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及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这样会使得公务员更能扎根在岗位上,很多非体制内的人群对公务员队伍冠以“金饭碗”的形容,其实不然,公务员是一种职业,相比较其他工作形式它更需要这种激励机制,职务职级的规范给公务员队伍上升进步的空间,扩展了平台,使得岗位上的公务员同志们有干劲! 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这次修改后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可以说使这个岗位在监督下更加清澈透明,监督的作用就是防止不好的苗头从“量变”到“质变”,可以说监督就是一种无形的摄像头,全方位360度无死角地对公务员以约束,让公务员自警、自省、慎独、慎言、慎行。‎ ‎ 此次公务员法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一点体现了《公务员法》的人性化、科学化。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最大程度上发挥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公务员积极创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让公务员工作更加热情,满足了这支队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公务员的考核遴选是队伍建设发展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严把进门关,既是对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更是对百姓负责,考核方式考录考核的明确,就是对这支干部队伍进行把关过滤,分类培训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以及宪法宣誓方面作了修改也符合精细化高发展的要求。《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所以宪法宣誓是公务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的必然要求,这次明确规范也是对宪法的尊重。‎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20XX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公务员法的推行,从根本上推进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贯彻落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入新阶段。‎ ‎ 以“严”领头,强化思想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不仅是决胜脱贫攻坚站的一把“利刃”,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动力剂”。新公务员法总则指出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此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干部队伍是一支充满斗争精神、力量强大的“车头”,指引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保持正确方向,积极发挥自身力量。因此强化思想建设要求每一位公务员从自身出发,认真学习先进理论知识,并做好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全方位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 以“严”领头,规范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绝非仅止于口号,要从实际出发,以法治建设为基础,以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目标,《新公务员法》的颁布从法律层面来讲完善了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建设,体现了的全面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和贯彻方向。其内容从多个方面规范了制度建设:完善公务员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公务员政治素质及工作实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采用多样化方式进行考核,真正做到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的进行公务员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奖励、辞退等挂钩,激励公务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高素质队伍贡献力量。监督与惩戒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其承担的责任、义务、违纪违法行为作了严格规范。公务员不仅是自然人,更是拥有特殊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对此群体的严格要求、法规制约,能更好的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制度。而公务员本身也应承担起坚守法治、遵守法纪,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新公务员法的首次修订意味着我国对于干部队伍的法治建设又进了一步,依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将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激活了公务员干事、谋事的动力源,更好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  ‎ ‎2020年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要有新担当。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重要要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让广大公务员事业上更有奔头、工作上更有动力、待遇上更有保障。‎ ‎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职业道德,是同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公务员群体地位特殊、掌握权力,将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制度层面畅通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规范考核和奖励机制、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监督扎牢从严管理制度笼子。无疑,对于改进公务员工作作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服务社会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打好“组合拳”。毋庸置疑,当下一些公务员“铁饭碗”思想根深蒂固,不少人认为自己可以“一朝走过独木桥”,基本上已无后顾之忧,无形中放松了对自己的作风要求,安逸享乐和得过且过的思想也日益严重,这无疑腐蚀了公务员队伍的健康肌体。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增加专项考核方式,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公务员考核体系,分类分级设置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塑”职业本色,是公务员队伍建设注入“防腐剂”,是强“钙”之需。 思想是行动先导。“欲事立,须是心立。”近年来,由于网络和传媒的日益发达,各种关于公务员这样那样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严重妨害了干群关系,刺痛了公众神经。那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教育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的重视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 徒法不足以自行。当然,话又说回来,单靠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还职业生态以风清气正还远远不够。还得强化教育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实践养成,深入推进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服务对象评价机制等;完善奖惩机制,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把好用人导向的“方向盘”,用好评价标准的“指挥棒”,就会为推动地方经济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分享改革红利,增强职业获得感和自豪感,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只要有行动,一定就会在路上!‎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感悟4篇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感悟4篇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落实。‎ ‎  一、认真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 《公务员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学习《公务员法》要在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对《公务员法》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与此同时,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人民满意。‎ ‎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  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学习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的一大法宝,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就更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首先要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同事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工作中和同事相互交流,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  三、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勇于创新 ‎  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热爱本职工作,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甘当无名英雄。同时我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单位的全面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  四、恪守自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  作为一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严于律已,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一定要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四自”---‎ ‎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与“五慎”---慎处、慎微、慎独、慎欲、慎交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切实做到为人民造福,务实干事廉洁从政。无私奉献是公务员的天职,也是公务员的品格,做任何事都要以人民之忧为忧,为人民之乐而乐,不追名逐利患得患失。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学习,坚持“两个务必”,落实“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公仆。‎ ‎  XX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XX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该法明确将法官列入公务员范围,作为公务员队伍的新生力量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务员法》培训,了解到我国人事制度发展的过程,以及该法产生的必然性。公务员是掌握国家公权的人,代表国家从事社会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19‎ ‎  世纪中叶。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公务员制度建设,为其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只有短短10年的历史。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过渡性的行政规章对优化干部队伍、促进廉政勤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过去,对公务员的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由暂行条例管理变为依法管理,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定型为制度,这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 ‎  首先,《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方法,开拓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们实行的职务晋升级制度,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一般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因为,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但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争官,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如果“官”当不成了,就可能想办法通过以权谋私等非法手段,在经济等方面获取“补偿”。所以从一定角度讲,这种体制是造成 ‎  “官本位”意识的重要根源,对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也有一定的催化作用。《公务员法》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务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逐年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确作积极性,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以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因此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有助于弱化、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 ‎  其次,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更新制度。对一些专业性强和辅助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渠道;“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为年轻人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可能。‎ ‎  第三,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确立为法定的职务晋升方式之一。《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感悟4篇2‎ ‎  20XX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突出政治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一是明确将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二是鲜明地提出了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三是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列为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四是明确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列为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对象;五是强化政治素质的考核培训,要求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声誉的言论。‎ ‎ 从严管理干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贯彻落实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育人。一是严管链条更加完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两条监督方面的规定,把监督作为从严管理公务员的一个重要环节予以明确。二是纪律约束更加严明。将“不担当,不作为”列入不得违反的纪律行为。三是重点监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激励担当作为。一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新增了专项考核方式,加强了考核结果的使用。二是健全奖励机制。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规定公务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公务员保险作了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申诉控告条款,规定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核、奖励及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将激励着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奋发作为。‎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感悟4篇3‎ ‎  2014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该法明确将法官列入公务员范围,作为公务员队伍的新生力量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务员法》培训,了解到我国人事制度发展的过程,以及该法产生的必然性。公务员是掌握国家公权的人,代表国家从事社会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19世纪中叶。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公务员制度建设,为其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只有短短10年的历史。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过渡性的行政规章对优化干部队伍、促进廉政勤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过去,对公务员的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由暂行条例管理变为依法管理,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定型为制度,这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 ‎  首先,《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方法,开拓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们实行的职务晋升级制度,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一般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因为,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但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争官,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如果“官”当不成了,就可能想办法通过以权谋私等非法手段,在经济等方面获取“补偿”。所以从一定角度讲,这种体制是造成“官本位”意识的重要根源,对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也有一定的催化作用。《公务员法》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务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逐年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确作积极性,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以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因此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有助于弱化、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 ‎  其次,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更新制度。对一些专业性强和辅助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开放性,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渠道;“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一个重大变革。为年轻人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可能。‎ ‎  第三,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确立为法定的职务晋升方式之一。《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最大突破之处。‎ ‎  其四,《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的政纪约束。首次以法律形式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制度。由此,责任追究制度上升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这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突破。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新的施政理念反映于行政法制层面的变化,可见十六大提出的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开始逐渐纳入具体的“改制”进程。因此,《公务员法》作为一部人事管理法,其按照人事管理的客观规律建构科学的公务员制度,为公务员的个人发展开拓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的用人环境,更好地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对专业人才的成长和公务员队伍的稳定起到了推动作用。作 ‎  为一名公务员,在这样的制度下,我愿成为百姓所希望建成的这支成本更低、服务质量更高的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  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努力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 ‎  ‎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感悟4篇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落实。‎ ‎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依法治国,首先要求依法管理各级党政干部。《公务员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50多年来没有干部人事管理法律的历史,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这必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公务员法》强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作出详细规定,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这将有利于保证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  《公务员法》以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为目标,努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其精神实质是: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公务员队伍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它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 ‎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 ‎  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又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工作性质是一致的,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  三是在继承中发展创新,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分类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也是实行公务员制度国家的普遍做法。《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1‎ ‎  在深入学习上下工夫———四谈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公务员法颁布近两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  ‎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2‎ ‎  最新的《公务员法》己经颁布,并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新旧《公务员法》对比,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原来只在县级及以下公务员中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务员群体和参公人员群体。同时,取消了办事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设置,将公务员职级划分为四等十二级,从科员一二级,到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 ‎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我觉得对公务员会有以下影响 ‎  一、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实行职务系列与职级系列并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受益群体为年轻公务员,原本公务员在晋升容易碰到天花板,现在畅通了这一渠道,激发了更多公务员的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  二、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公务员的收入逐步规范化,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这项政 ‎  策的主要受益人群为较早参加工作的同志,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  三、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基层工作公务员,现在的待遇和工作量不成正比。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各种津补贴和养老金政策会进一步落实,标准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  ‎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3‎ ‎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 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 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 ‎ 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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