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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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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0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规矩,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障。该《条例》的规定,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又彰显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新时代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仅要积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我们作为基层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篇二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基本法规,是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需要我们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作为基层干部如何践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进入新时代以来,政法工作面临着新考验、新挑战、新任务,我们需要积极学习条例精神,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践行条例精神,构建新时代下的政法工作开展良好局面。
落实责任担当,争当人民好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中,政法工作的开展推进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原则。做为新时代干部的我们需要明确我们的目标、使命与责任是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而奋斗努力,压实责任担当,坚定不渝的做人民的好公仆。
加强思想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深刻的告诉我们无论做任何事,只有自己变强了,拥有过硬的实力才能应对一切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新时代的干部不断加强学习,以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以此来应对开展政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让政法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也将遇到新的任务、挑战,此时我党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非常有必要,予以政法工作的开展强有力的指导。只有坚决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全党上下团结一致,消除党内忧患与困难,共同推进国家的发展。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条例》的目的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对此,政法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委政法委员会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当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推动者,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行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保驾护航。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是党群众观点的具体化。坚持群众路线是保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保证党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前提,是党执政为民的体现。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关键是广大政法干警要有职业良知;要信仰法治,有坚守法治的定力;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通过公开树立执法司法公信力。要强调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也要强调严格执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为基层政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认真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本质属性、历史使命、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推进政法工作。不能纸上谈兵,要身临其境的践行,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规范的职责任务,方能展现《条例》的生命和权威。
篇四
1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必须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框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队伍就成了决定因素。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上下贯通,才能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整篇文章书写好。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政法委既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又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好落实细则,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打折扣、不骛虚声,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互动,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篇五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
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思想是一切行动的先导,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人民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也是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二是坚守红色意识形态阵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必须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所以,守住红色思想阵地是防止根基动摇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坚持做好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政法队伍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建设者和实践者,必须依靠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突出职业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鉴别力,不受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六个必须”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十九大关于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篇六
《条例》明确“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政法工作关系群众合法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时刻受人们群众关注,也是国外敌对势力长期诋毁的对像,加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不但可以提升人民全安全感和获得感,更能让敌对势力无机可乘。在司法体制不断改革深化的进程中,在西方敌对势力肆意污蔑的环境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应对,适当其时。
《条例》总则第一条就明确了新时代政法工作,要依靠党的绝对领导,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本准则,详细述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中心、道路、目标、目的、分工、队伍建设要求等基本原则,条理分明的告诉世人,政法工作遵循的原则,使政法工作清晰明确。
《条例》也分层分级的明确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责任清晰、目的明确。接着又通过从请示报告、 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三章,具体表述了政法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
《条例》积极响应了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加强党对政法机构的领导,将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三者有机结合、融合一体,必将指引新时代政法工作跨上新台阶,成为法治中国的最强基石头。
篇七
12 月 27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制定配套规定,健全体制机制,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政法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政法工作的领导,履行好职责。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 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政法系统要以此为遵循,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守护者和建设者。 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握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关系。
一方面,党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进而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以宪法法律规范为准绳,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履职尽责之圭臬,在思想上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实践中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带头守法、模范守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上下贯通,才能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整篇文章书写好。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政法委既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又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好落实细则,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打折扣、不骛虚声,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互动,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篇八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基本法规,是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制定配套规定,健全体制机制,最关键的是要维护和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最大限度激发创造活力,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真正让其成为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必须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持续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新时期的历史伟业。
篇九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通过近一段时间集中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框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队伍就成了决定因素。政法工作性质决定政法工作人员面对违法违纪行为和歪风邪气,所以《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篇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仅要积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作为基层工作者,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篇十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该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做到情系于民、心系于民,做新时期的政法好干部。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时代政法工作如何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好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是摆在我国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重大时代课题。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准确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努力实现政法工作队伍新气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积极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才能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隐患,解决难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该条例的印发,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条例》指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条例》指出,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要求,政法工作应当遵循相关原则: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篇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赋予了新期政法委员时代内涵,这不仅是一个岗位,也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更是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接触群众最经常、贴近群众最直接,政法委员要把忠诚刻在心上,把担当扛在肩上,把落实抓在手上,作表率走在前,为人民幸福安康、改革发展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尽好责、做好事、服好务,用“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守初心强定力,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政法委员员的定力,就是政法工作的领导力量、专业力量、基层力量融合在一起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政治头脑当清醒,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根植于灵魂深处,体现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爱党、护党、跟党走。政治立场当坚定,无定力,临阵攻坚,便吃不得苦,耐不得劳,神慌招乱,未战而先败。有定力,面对困难,就能从容镇静,临危不乱,决战决胜,敢于同有损党的形象、诋毁污蔑党的路线方针的言行做坚决斗争,勇于亮剑发声。政治态度当坚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执行,确保各级党委安排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守职责强本领,做克难奋进的开路人。怀揣金钢钻敢揽瓷器活,明责、守责、尽责,掌握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看家本领”,这是政法委员核心竞争力。现下,一些干部自我感觉良好,不想学、不会学、不善学,遇到事情就“不会为”,很大部分是能力不足。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多重困难重叠,新旧矛盾交织,在工作中不可避免遇到难题、遭受挫折。面对难题和挑战,政法委员要干字当头、敢字为先,发扬钉钉子精神,发挥好维稳“前线指挥部”作用,推动问题化解。特别是面对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村霸”和宗族势力干扰等治理难题,面对党组织软弱涣散、“蝇贪”整治等从严治党难题,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气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一件一件盯住不放,一个一个破冰化解。
守一线践行动,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政法委员要“乐”为。做好工作要“认真、具体、彻底”,说的就是服务群众要认真负责,不能敷衍了事,就是服务群众要精细化、常态化,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处于“最后一百米”,让“为民、务实、清廉”蔚然成靓丽“风景”。要有“最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有最坚决有力的执行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等工作作为项目来抓,定目标、明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经常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交群众为知心朋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用一个个“社会细胞”的安宁,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
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政法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的行动指南。新时代新要求新使命,必须坚持更好标准做好首都政法工作。
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有更高标准。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恪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切实做到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好政治要求,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要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更加主动地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政法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在推动政法工作发展上要有更高标准。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根本的保证,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准则,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以担当精神、斗争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安保维稳工作,积极推动新时代市域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在改进作风上要有更高标准。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自觉遵守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继续完善集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转化为做好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篇十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大战略布局”,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不断迈向前进,各项事业逐步进入法治化轨道。政法队伍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政法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的水平,要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就必须要打造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过硬的政法队伍;强化政法工作纪律,是营造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首先,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其次,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指出,要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强化政法工作纪律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公正司法环境。《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篇十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才能加强政法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法系统建设质量。
一、加强学习,切实推进学习出成果获实效。《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政法工作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了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了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了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政法系统干部要将学习《条例》提高到思想和认识的高度。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培训方案,以领导带头宣讲、结对帮学、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等组织集中学和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个人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力度,确保学有所成。
二、充分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制定《条例》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个原则,其一是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高原则,鲜明体现政法工作的政治性。党领导政法工作,具体实施是基层。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如何,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团结和谐、务实进取、群众信任的支部班子,而在支部班子中,党支部书记又是“班长”,处于重要位置。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带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带头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把党的政策落实到基层;带头严格履行职责,及时了解上情和下情,把上级政策措施与到位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广大党员服务;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讲操守,重品行,不谋私利,无私奉献。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政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条例》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分别作了明确,打造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新模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政法部门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及时组织专门培训,积极宣传、深入解读,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要求。要结合各自实际,梳理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照《条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并严格执行。要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列出负面清单,对症下药,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十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印发,对新时代政法工作起着重要积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的领导。《条例》也使我们政法工作在这个大方圆中,规矩起来。
步入了社会主义新时期,标志着我们有了不一样的使命和担当。作为政法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我们更应该牢牢把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以《条例》为准则,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
我们要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她明确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这样的责任使命赋予下,我们应该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时刻将学与做结合起来
我们要学与做结合起来。在查找不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去改正,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坚持“当日事当日毕”。雷厉风行,坚决果断,快节奏、高效率地干事,不拖拉不搁置。要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工作效率。要立说立行,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有其权负其责,让爱岗敬业成为习惯。要从细节做起,踏踏实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我们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掌握了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更专业地服务人民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
篇十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明确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政法系统要以此为遵循,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守护者和建设者。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关键是广大政法干警要有职业良知;要信仰法治,有坚守法治的定力;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通过公开树立执法司法公信力。要强调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也要强调严格执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篇十九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政法工作人员作为政法工作的执行者、政法职责的践行者、学法用法的先行者,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出台《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条例》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用专章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对此,政法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委政法委员会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当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推动者,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保驾护航。
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政法机关对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不可懈怠的使命。因此,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添砖加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有鲜明的、强烈的时代感。《条例》的出台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要求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政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肩负起在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使命,切实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保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保证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的深度融合,助推新时代政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篇二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战线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之魂,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更好实施《条例》。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政法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政法工作的领导,履行好职责,更好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