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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赴浙江挂职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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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中旬,在区局统一协调安排下,赴浙江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为期5天的挂职学习。通过较短时间的学习调研和考察,实地参观了所容所貌、配套设施、职能划分以及“四四五”戒毒模式推行等,并与该所有关所科领导进行了面对面座谈交流。初步了解了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整体状况、发展历程、戒毒模式架构等,特别是拱宸所改革创新观念和科学戒治做法,对我所建立和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借鉴参考意义较大。现将此次挂职学习初浅体会汇报如下:‎ ‎  一、 拱宸所“四四五”模式突显“五性”特色 ‎  一是四区设置,匹配四式管理,符合戒毒规律特点,突显区域划分合理性;‎ ‎  二是配套制度、规定、指导手册,完备详实,突显工作执法法制性、规范性;‎ ‎  三是五大中心设置合理,运行衔接有序,突显戒治专业性、科学性;‎ ‎  四是“四四五”戒毒模式内容不断丰富发展,突显前瞻性、延伸性;‎ ‎  五是信息化建设建立大数据,云处理平台,突显警务运行智能性;‎ ‎  上述特点逐步构建出具有科学性、系统性、专业性、可操作性的戒毒工作体系。‎ ‎  二、正视问题,迎难而上,为建立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供思路保障。‎ ‎  为推动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及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关于建立和推行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到位,近日,五原戒毒所党委通过深入戒毒人员“四大现场”摸清底数,听取民警职工、戒毒人员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推进统一戒毒基本模式落地。对比部局、区局有关要求,我所存在问题:一是限于思想观念、基础设施、警力配备、收治人数等因素的制约,分期戒治不精准、不到位;二是限于医疗条件简陋,戒毒人员患危重急病,仍须民警陪护到地方医院诊疗,安全风险大;三是限于训练场地、器械、专业人才缺乏的制约,身心康复训练效果欠佳,诊断评估结论权威性受质疑。据此,采取三项破题举措:一是坚持因所制宜,结合基础设施、安全警戒和一线警力实际,通过改造、修缮、加装,实现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四区”分设,落实“病房式”“军营式”“校园式”“社区式”“四式”管理;二是就地取材,结合现有教育矫治条件,建立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和诊断评估“五大中心”‎ ‎,进行实体化运作,开展专业化戒治工作。三是坚持原有机构职数不增不减,工作人员级别待遇不变的原则,按照专业化、科学化戒毒总要求,对现有机构、职能进行系统科学整合,进一步强化科学戒治职能。同时,针对专业人员短缺的实际,拟采取专职+兼职+外聘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才不足和科学精准戒毒问题。‎ ‎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建立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供思想保障。‎ ‎  一是科大队级以上民警要进一步明确建立统一戒毒基本模式的重大意义,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首先带头宣讲建立统一戒毒基本模式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从转型到定型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几点必须做到尽人皆知、耳熟能详、时刻牢记。‎ ‎  二是科大队长以上民警要带头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好“三重关系”,纵向上处理好承前启后和继往开来之间的关系,横向处理好试点先行和全区统一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处理好模式外在的“形”和场所文化内在的“魂”之间的关系,做到形神兼备,互促共进,表里如一。‎ ‎  三是科大队长以上民警要树立规范化执法、人文化管理、专业化戒毒、社会化矫治的工作理念,真正把“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 的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铭刻于心,付诸于行。必须明确建设专业中心是立足于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的实质内涵,理顺科室、中心、大队的关系。必须坚持一体化戒毒工作思路,构建完整戒毒链条,加强科室、中心、大队的协同作战。‎ ‎  四是政治处要组织开展好建立和推进统一戒毒基本模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本周要制定出实施方案,力争下周开始分期学习、培训、练兵工作,阶段结束后,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主旨演讲、征文活动检验和深化工作成果,为建立和推动统一戒毒基本模式开好头、起好步,营造积极身上的舆论氛围。‎ ‎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把建立和推行统一戒毒基本模式推进工作纳入所领导带班督察、政务督查、视频督察和业务部门自查之中,确保工作措施能落实,执行《实施细则》不走样,期限、进度尽量提前。‎ ‎  四、恳请完善顶层铺垫,为建立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供法制制度保障。‎ ‎  为推进基本戒毒模式顺利开展,基层场所需区局在顶层设计方面提供支持:‎ ‎  1、尽快与内蒙古政法委、禁毒办、公安厅禁毒总队等部门协商沟通,规范统一诊断评估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和程序,理顺、明确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条件和标准。‎ ‎  2、尽快修订完善内蒙古司法厅、公安厅、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内容,以适应戒毒模式的推进和落实。‎ ‎  3、尽快制定出台与司法行政基本戒毒模式相配套的分级分期处遇有关规定,为各期段科学流转提供制度保障。‎ ‎  4、统一全区戒毒人员各期(区)服装样式,各期(区)色彩主基调,各专业中心主要戒治模块等内容。‎ ‎  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激发民警工作潜能,为建立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供人员保障。‎ ‎  一是以提升工作效能,创新业务工作模式为宗旨,以激励奖励机制为手段,以内部挖潜外部助力为主导原则,着力凝聚场所现有青年民警资源,重点在教育矫正,心理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专业领域为新警提供锻炼提升的广阔平台,并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在培训激励、政治发展等方面加强保障力度,形成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格局导向,将行政管理人才与专业人才置于并重的位置,全力提升场所科学戒治水平。‎ ‎  二是针对新招录的青年民警,大力激发其创新潜能,激励其在信息化建设、教育矫正、心理矫治、管理模式改革等方面创新突破,增长才干;针对中年民警大力激发其踏实勤奋,驾驭复杂形势的潜能,既要做好所党委的参谋助手,又要当好青年民警的领路人、榜样带头人;针对老年民警激发其余热潜能,于辅助性岗位起到积极的传帮带效用。‎ ‎  六、立足实际,因所制宜,为建立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供专业基础保障。‎ ‎  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场所实际、队伍实际、时代背景等客观现状,将我所多年来总结出的,行之有效的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等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提炼作为相关专业中心的主要矫治模块进行保留发扬,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独具我所专业特色的科学戒治模块,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外部有关戒毒的科学理念和技术成果,为戒毒工作整体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