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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发布

2020防控疫情工作心得(5则)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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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防控疫情工作心得(5则)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篇一)‎ 按照机关一支部关于近期党员学习的工作部署,我相继学习了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应急管理部党组、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省局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学习了省局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坚决打赢抗击新冠疫情人民战争贡献力量的通知》和支部制发的《关于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了新冠肺炎疫情个体防护知识和心理防护知识,充分认识到此次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党员,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守初心和使命的政治担当投身到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自己身边的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越是困难重重,作为一名党员越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冲在前面,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严格执行党中央、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治,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新冠肺炎防治期间,会继续通过微信、QQ、朋友圈等平台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治的各项政策,新冠肺炎的医学预防、心理防治知识,讲述肺炎防治期间官方公开报道的感人事迹和反面事迹,让他们清楚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同时对网络谣言,要保持足够警觉,要仔细甄别网上信息,对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和转发、传播,自觉抵制不实谣言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及时制止和举报发布虚假信息行为。‎ 引导家庭成员、亲属朋友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居住地地方党委政府、所在小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出门带口罩,回家、饭前等关键时段勤洗手,尽量减少出门频次,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确需出门购置生活必需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地方,与他人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与人接触,不给社会添乱。‎ 利用疫情期间,繁杂事务相对较少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煤矿安全生产的知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学习煤矿专业技术知识和行政法学知识,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自己知识储备,提升工作能力。‎ 疫情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不能歇。在如此特殊、重要的时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坚决服从局、支部、处室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员活动,利用企业微信、微信语音视频等工具,经常与处室同志沟通交流,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工作的影响,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不给单位添乱。‎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万众一心,没有翻不过的山;心手相牵,没有跨不过的坎。生命重于泰山。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是守护我们的初心。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人民大众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抗疫情,风雨无阻向前进,我们一定能彻底战胜疫情,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伟大祖国必将更加繁荣昌盛!‎ ‎(篇二)‎ 抗击疫情冲在前 青年干部勇担当 ‎ “请停车熄火,出示您的身份证,请您配合测量体温。”‎ ‎ “您的体温正常,回去后请注意观察,尽量不要外出。”‎ ‎ “请您谅解,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来人员禁止不得进入本市。”……‎ ‎ 这是我们突击队员每天在**高速路口卡点对过往车辆问询的话语。‎ 不畏严寒坚守24小时 ‎ 守护一座城,平安一方人。在这场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区组织了一支由党员干部、青年干部组成的“**区青年干部(党员)突击队”,全天24小时坚守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我们不惧艰险,严把高速路入口,筑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屏障”。白天车流量大,队员们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晚上气温接近零下30度,队员们仍旧不畏严寒,各项防控查验一丝不苟。‎ 每天排查近400辆入辽车辆 ‎ 逢车必查,逢人必检。突击队员们对入辽的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人员身份信息登记,车牌登记等。对有来自疫区的人员及体温异常者立即进行上报。对不是本地的人员及车辆进行耐心解答,及时劝返,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牢记使命,让“党员”这个名字更增辉 ‎ 寒风虽刺骨,人心却不凉,一队坚守**北出口、二队为老旧小区消毒,防控疫情,虽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上级组织和领导送来御寒棉衣和防寒手套,既温暖了突击队员的心,又感到重任在肩。冲锋在前勇担当,这是我们每名突击队员的信念,也是我们每名党员的责任。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用坚守诠释青春,用热血让“党员”这个名字增辉,用实际行动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守护**平安。‎ ‎(篇三)‎ 岁末年初,财务工作千头百绪,正是财务人员最忙碌的时间,2020年春节后,面对严竣的疫情状况,我局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省各级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克服各种困难,采取单位办公和远程办公的方式,开展财务工作。‎ 因我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使用账务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门预算系统、国家局财务OA系统,都只能通过金安专网工作,职工离开单位后无法登陆工作。2月9日,财务处联系统计中心人中,为我局各单位会计人员,开通以上系统的远程操作权限,使在家或在宿舍的财务人员,可以远程登陆办公。‎ ‎2月10日,财务处人员在办公室,查找收集材料,通过局财务人员QQ群,共享了部门决算软件、住房改革算有关软件、参数、上年数据、工作要求等,安排开展年终账务处理和决算工作。‎ 疫情当前,在远程工作的基础上,省局距单位近的财务人员,常去办公室加班加点,核对各项数据。财务人员通过电话、局财务微信群,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远程办公网速慢、手边资料不全、研究讨论不便利等困难下,努力工作,有续推进财务工作。 ‎ ‎(篇四)‎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重大疫情的影响,我手中的案件已经搁置了半个月,这对于因疫情带来前所未有压抑感和焦虑感的我而言,无疑是“火上浇油”。正如我在朋友圈里所言:“对于疫情的持续增长而无法出门与案件即将到期和当事人的急切催促之间的矛盾,我表示心很慌……”‎ 直到前几天,看到全国各地的法院为了抗击疫情纷纷采取网上办案的举措,云南省高院也推出了“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只要在微信上安装“云解纷”小程序即可进行线上调解。这样既解决了当事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的难题,又减少了人群聚集和接触,我仿佛看到了一丝“曙光”。‎ 待我详细阅了一遍卷宗,总算发现一件适合网上调解的。这是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不太高,三万元。原告有代理律师,被告是83年出生,家住富源县营上镇某村委会。正因为疫情的影响,从县城通往乡镇的客运车辆都停运了。‎ 我推测双方都应该熟悉微信的应用。之后我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告何某,何某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认可,我心里有了调解的把握。于是,我抱着尝试和学习“云解纷“小程序的态度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线调解,双方均同意。‎ 我简单以为接下来只需要连上电脑和wifi即可,哪想到并非如此。由于是第一次使用,对于怎么操作还是摸不着头脑。在诉讼服务中心小胡和技术员小杨同志的帮助下,很快就发起了线上调解的邀请,当事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按照短信提示点击生成的链接和使用验证码就能够进入到正在调解的案件中。原告代理人按照此方法花了不到一分钟就顺利进入到线上“调解室“。这是一个像微信视频通话一样的界面,这时我已经能够通过电脑屏幕看到了原告律师。但是被告何某却怎么也没能进入“调解室”。我们三人又摸着石头过河,将步骤一步一步分解以后,通过微信拍照,录制视频的方式教何某如何操作。弄了半个多小时,何某总算出现在“调解室”画面中。‎ 此时,我通过电脑屏幕,看到了一张朴实而又略微有点不好意思的脸。何某从室内走到空旷的室外,用手机贴着耳朵,用力的听着话筒里传来的我的声音“你听得到我说话吗?”,过了几秒钟我这边传来何某答“听得到”。这时风很大,何某头发都被吹乱了。大概是网络信号不好的原因,我断断续续的听到何某说:“我没读过几天书,第一次整这个有点不会”。这时我其实挺想感谢何某,我虽然书读得比他多,又何尝不是第一次使用高科技手段办案,其实我和他一样,正在尝试和摸索。对于他的配合,我却觉得似乎有点“为难”了他似的,虽然他有义务配合法院工作,但是对于他而言网络不通,自己不会操作,他有权选择其他方便于他的调解方式,或是电话调解,亦或是等疫情结束再来法院,即便他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没有理由不答应。也许是我见惯了不守信用的老赖,偶见这样实诚的被告,我作为法官的“铁面无私”又变得感性起来。‎ 言归正传,还有最后一步签署调解笔录没完成。只要将调解笔录导入,点击确认就会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在手机屏幕上签字确认。我和原告代理人都通过此方法签完了字,遗憾的是被告何某却掉线了……之后我又通过微信视频与他连线,确定了他同意调解协议并录像保存。‎ 下班之后,我反复思考着今天第一次使用“云解纷”办案的过程,不是很成功,总结原因有两点∶第一我不熟悉流程,没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预判;第二“好马还得配好鞍”,好的程序必须得网络流畅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正在当我思考着这些的时候,微信却突然弹来了何某的消息,意外的是他竟然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将自己应当承担的489元诉讼费转账给了我,并告诉我不是故意不还钱,而是受疫情影响一时半会儿没办法出去打工,暂时有困难。这时,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每一名打工者的背后都有他的艰辛和不易。迟疑了几秒我还是说出了心中想对他说的话:“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配合,望你以后按期履行调解协议”。‎ 习惯了当事人对自己说感谢,这是我第一次对被告说感谢;习惯了用传统方式办案,这是我第一次用“云解纷”线上办案。我想,正是因为疫情的到来,转变了我的办案思维模式,也对今后进一步推动线上办案加快了我的步伐。“病毒无情人有情”,不管调解方式如何变化,永远不会变的是法官对当事人应当保持的一份真诚和当事人对法官选择的那份信任!‎ 最后,何某坚定的回答“会的”。‎ 我也相信他一定会的。‎ ‎(篇五)‎ ‎2月13日,我认真研读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值此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这两个文件的制发是国家局、省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为近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找准了定位、指明了方向,为抓好煤矿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提供了制度保证,更坚定了大家取得抗击疫情胜利和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动力和决心。‎ 疫情发展让大家难以预料,春节假期以后由于疫情管控等原因一直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看到值班值守的同事们冲锋在一线监察,对你们的付出和苦,心怀敬佩和感恩。我将以你们为榜样,树立信心,在近期做到以下几点:‎ 一、把抗击疫情作为第一要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防控疫情是政治任务,只有打赢疫情攻坚战才能更好的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应急部、国家局、省局、分局的安排部署,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务。二是深刻认识自我隔离就是为党和政府做贡献的意义,做好个人和家人防护,不给组织添麻烦,自觉做到不聚会、不出门、勤洗手、如确实需要出门必带口罩,定期通风消毒。三是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传播负面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坚决与各种谣言作斗争。四是严格执行当地党委政府、社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管控措施要求,自觉遵守社区统一安排部署,为抗击疫情尽一份力。五是及时向分局报告个人情况。‎ 二、严格落实省局、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部署 一是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的业务学习,做好每一个专题的学习、思考按时撰写心得体会,确保能够学以致用收到实效。二是按照分局总支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讲话精神等内容,自觉做好学习笔记,提高个人思想政治意识。三是随时关注省局、分局微信工作群,及时贯彻落实群内发送的工作任务,认真领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周二、四、六向总支报送一支部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表。‎ 三、做好近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煤矿复产复工期可能存在人员培训不到位、新组建生产系统人员不熟悉、违法违规承包转包、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等多项不稳定因素,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期、难点期。一是紧紧依靠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其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4号)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及时调度煤矿复产复工进度,掌握第一手信息,按照省局要求,复工复产到哪里监察工作就跟到哪里,对于不放心矿井还要深入查、细致查;二是按照文件要求紧盯煤矿从业人员培训、人员队伍构成、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值守、限员入井规定执行,密闭启封、瓦斯排放、井下煤仓修复、动火烧焊等危险作业,严防矿井为追求经济效益,超能力生产现象;三是用好远程监察信息化系统,对纳入系统的矿井,经常进行网上远程监察巡查,及时掌握煤矿动态,有效处置监察中发现的问题。‎ 四、做好复工后监察,弥补安全漏洞 一是疫情结束后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监察,查漏补缺,对照《复工复产验收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表》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弥补安全漏洞,同时理清矿井后期监察重点,盯住问题整改,确保安全。二是防范事故是监察第一要务,要从如何防范事故、吸取教训上下功夫,防住重大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在纠正从业人员违章操作上下功夫,切实防住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