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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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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征文范文6篇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5篇
家风征文范文6篇
【篇一】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家庭助廉的独特作用,积极倡导了“立崇廉家规、树清廉家风、传廉洁家训”的思想。
家风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家庭多年构成的为人处世的风尚,或叫家规、家风、精神、品格等,包括家庭成员的为人处事的态度和行动准则。所以,对一个家庭而言,构建良好家风尤为重要。而好的家风又是优良品质形成的关键,是良好习惯养成的基础,是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保证,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因而,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就要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好家风。我们要从孝亲敬老做起,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对于个人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学会做人”。“学会做人”指的是道德品行要做好,在为人处事方面,对别人要做到宽容、和善、认真地对待;在生活上,要做到细心,对每件事都坚持认真地去处理;在道德方面,遵守道德规则、遵纪守法,力争做一个对社会、国家、人民有用的人。家风如细雨,润物细无声。每一个人特别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握好自己的言行,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家风,良好的家风能带民风促政风,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把良好的风气融入到家庭的血脉中,不断地规范做人做事的思维和方法,良好家风才能坚实并历经风雨传承下来。只有让良好风气与千家万户共同价值追求相互融合、互为依托、共生共长,才能在全社会激发出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推进家风建设是大势所趋,历史和现实一再启示我们:最重要的是给子女留精神财富。俗话讲,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家风建设的关键是严,严管才是厚爱。培育良好家风涉及诸多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育家庭美德。孩子是家庭的继承人,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家庭美德是孩子成长成才的基础。人们应通过日常要求、家庭格言、家训等形式,培养子女勤俭节约、孝敬老人等美德,教育子女走正道、讲规矩,引导子女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当前社会,道德低下导致的社会新闻层出不穷,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大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当代人对家风家教问题的重视不足导致的。因此,大力推进家风建设,尤为重要,以家风家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重要精神力量。
对一个社会而言,家庭的生活依托、家庭的社会功能、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所以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民族才会都好。只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家庭梦才能梦想成真。广大家庭都要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我们4亿多家庭、13亿多人民的智慧和热情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家风建设,在推动国家民族社会发展、改善社会风气、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方面,具有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指导意义。家风建设是推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同时良好的家风能带动民风促进政风的建设,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弘扬优良家风习近平同志着重强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以立廉洁政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二】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重视家庭、重视亲情、重视家教、重视家风。家风是一个家族在漫长历史变迁中形成的文化积淀、处事态度、做事原则,不仅关系个人事业成败、家庭兴衰,而且会影响社会风气。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其家风更是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正己正人,树立良好家风。
树立良好家风,要“管住自己”。“治其心而后正其身,可以为政于天下”,树立良好的家风应先心正,再身正,党员干部倘若“心”不正,利益至上、权势熏心,难免会以权谋私、封妻荫子、误入歧途,最终形成周永康、薄熙来家庭式甚至家族式腐败现象,从而自食“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恶果。反观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将“四有”标准作为干事创业的座右铭,注重简朴本分、为民奉献,形成良好家风,成为共产党员的榜样。因此树立良好的家风,新时期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树立良好家风,要“管住别人”。“莫用三爷,废职亡家”,人,作为社会关系的集合体,始终处于复杂的关系网之中,党员干部难免会受到利害关系尤其是家庭关系影响,权力一旦被“三爷”利用,就难免狐假虎威、大搞权钱交易,最终锒铛入狱。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在自身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管好关键人、盯好关键事、看好关键时,防止身边人越“雷池”、踩“红线”、破“底线”。廖俊波在武夷新区任职后曾公开表态:“如果有人打着我的旗号搞工程,你们要马上拒绝,我没有这样的亲戚”,他肝胆干事、干净做人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榜样。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思想道德不动摇,政治信念不滑坡,才能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住别人,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教化育人、清风劲吹,从而打造海晏河清、日月同辉的政治生态。
【篇三】
岷江侧畔,金桂飘香。苏门家风,延续千年。赤壁赋中“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教会我们“非义不取”;苏母程氏言传身教,望子孝仁慈爱,亦让我们受益良多;苏轼曾言“功废于贪,行成于廉”寓意从政清廉;“发愤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东坡先生的豪情壮志感染着每一个眉州儿女……千年三苏家风文化影响着每一个眉州儿女,我的家庭亦被深深影响着,迸发着。
爷爷今年七十岁,头发似麻线般灰白,是个乐呵呵的小老头。闲来无事时总会抽着老烟杆,捏着嘴,慢慢悠悠地说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大集体时,爷爷在生产队挣工分,自己当时没偷拿过集体的一样东西。小学时我担任班上的生活委员,经常要代收班上的经费,爷爷总会很正经地跟我说“非义不取”,爷爷同我说,同父亲说,我们全家人亦用行动践行着。
爷爷九岁时亲生父母去世,去了孤儿院,待到了十八岁,爷爷说他很感激党和国家,要不是去了孤儿院,穷苦年代只有活活饿死。爷爷十八岁被曾祖父领养,生活在了一起。曾祖父八十五岁时,老年痴呆,大小便失禁,爷爷奶奶那三年不知道洗了多少裤子。每次去河边洗裤子时,旁人总会捂着鼻子,而爷爷奶奶总会静悄悄地洗完裤子,把曾祖父收拾干净。爷爷从未口头教导我们叫我们孝顺,可是用实际行动潜移默化感染着我们,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仁慈爱。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爷爷这么多年了,腰杆一直是挺直的。爷爷说做人要清白,不能贪图小便宜,唯利是图。当农民也要当清白的农民,靠自己的双手吃饭。母亲早年在外打工时常会捡到客人的钱包,母亲都会及时上交,由于母亲的清白刚正,还和许多客人成为了好朋友。东坡先生在为官期间提出“节用以廉取”的主张,为当时积贫积弱的北宋王朝开出了开源节流的财政良方。
望子成才,是父亲这辈子最大的愿望,父亲常说读书立业,唯愿我成材。家住农村,父亲没有忘记培养我,小的时候父亲将他打工的工资送我去练字补课。那个时候不理解,旁人家小孩都在玩耍嬉戏,我每天要练字学习,现在长大了才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他不愿意我们身处农村就怠慢了我的学习,我也很感谢我父亲,纵使我学习成绩不拔尖,但是仍然不放弃我,一直爱我培养我,因为父亲一直坚信人要读书立业。
眉州乐土,偏远人家。三苏故事,萦绕于心。家风文化,传扬至今。
【篇四】
当我提笔伏案于桌前,看着窗外的绿树青青。那些荏苒时光,那些青葱岁月。如梭如歌,似水流年般静静淌过了。猛地回神抬头,才发现岁月已在您脸上留下了悄无声息的痕迹。而您已经风雨兼程了71年。而我已在您的呵护下,鼓起风帆走过了45个春秋。
回顾这些年我走过的青葱岁月,不管工作多么忙碌,不管生活多么不近人情。但一想到您在,家在,我的背后还有一片温暖的“港湾”。我就倍感心安。您含辛茹苦,默默无闻地耕耘着我们这个小家,把我们三姊妹拉扯长大。凝神望着窗外斑驳的树影,不知不觉间,我们都已经叫您“老母亲”了。您没念过书,却把人世间最朴实的情怀传递给我们。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就在行动上告诫我们要立德树人。是您,教会我们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坦荡;是您,以一己之力牵引我们“风筝的尾线”,使我们明白山的那方是梦想;是您,告诉我们肩扛责任担当的道理。我一直把你的话铭记于心,把这个优良的家风传承至今。
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坦荡。我至今都还记忆犹新,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瞬间撩起了我的回忆。那一年,我8岁。我们村里几个饥饿的孩子在放学途中,发现了一块黄瓜地。那兴奋劲,别提了。何况那黄瓜还长势诱人,我们几个孩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摘了就开吃。突然,其中一个小伙伴一声哭喊,才发现她的脚上嵌了玻璃碎片,鲜血直流。我们几个小伙伴吓坏了,哪还顾得上吃?正当犹豫不决,我母亲出现了。心想:这次回家少不了挨骂。可你二话没说,背起那个受伤的小伙伴就往医院赶,叫我们另外几个孩子赶快回家。过了很久,终于在竹林坡看到了母亲身影。回到家的母亲,径直走向厨房,拿出篮子里仅剩的几条黄瓜就往外走,我悄悄地跟随着她。突然间,我眼泪模糊。那天晚上,母亲没有训斥我。而是问我:“知道‘诚实’两个字怎么写吧”?我头也不敢抬地“嗯”了一声。那晚,在母亲的言行身教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坦荡。
有梦想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忽地,望着随风而落的树叶,我正直了腰板。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是您牵引着我手中的“风筝线”,把我送出了大山。因为家穷,没有门路。我的求学之路走得异常艰难。拿着优异成绩单的我,可以选择就读文明中学。您挑着担子从龙车走路30里到文明中学,却不幸告知户口不属那里,再优秀也要交40元的高价。这在80年代末,就是一笔天文数字。我鼻头一酸,对母亲说:“妈,我们不读了吧”。您怒火冲天地说道:“说什么丧气话”。然后,您再次挑着我的行李,从文明中学走60里路程到丰乐中学。可学校说我的名额因上午没去报名被别人顶替,拒收我的入学请求。而您,一贯沉默的你,拿出我的入学通知书,问得对方哑口无言。在母亲的一番坚持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入学手续。而我三年学习并未顺利考上师范,您并未埋怨我一句,又挑着担子送我到龙车中学、文明中学复读了两年,才圆了我今天站在讲台的梦想。如今的我已经教书育人25年,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现在想想,倘若当初没有母亲的坚持,“风筝线”终将会折断,而我不知飘到何方?
肩扛责任担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优良的家风可以润泽后世。母亲您虽没读过书,却拥有崇高的觉悟,叫我们三姊妹都要把本职工作干好。从小就告诉我们,只有将责任扛在肩上,有担当意识,才能干好每一件工作。望着窗外那株迎风飘摇的郁金香,原来时光早已不等人了。您已经71岁了,却坚持田间干活,做一个质朴的农民。岁月在您身上刻下了泥土般的沟壑,而您的心灵却依然熠熠生辉。我常常在您面前哀叹,既要当好班主任,又要干好教科室主任的业务,更要教书育人。确保孩子们学到知识,端正品行,实在是太累。而您每每听到我的叹惋,总会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作为一名党员,岗位就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落实。苦点累点没啥,关键要对得起孩子,对得起党员教师这个称号。在当今愈加浮躁的社会,俗世的喧嚣似乎让“知识就是力量”的呐喊不再振聋发聩,物质的繁盛带来的是精神的阵阵“寒酸”。许多传承千年的美德与价值观反而成了老土迂腐的代名词。而您一直不入尘俗,坚持田间劳动,仍懂得责任担当。我还有什么理由不肩扛担当。无论多累,我都会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正人先正己,治国先治家”。摩擦着手掌,起身依靠着窗台。家风,这个新世纪耳熟能详的词汇。是人生观与世界观的综合体现。“梁门三院士,九子皆才俊”,好家风不仅教育子女,润泽后世,而且对整个文明的推动,都有积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会一如既往地正心、修身、律己,塑造高尚人格,并将这些优良的品格惠及我的丈夫和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以及影响身边的人。让家风家训伴我岁月逐步成长,扬帆砥砺前行。
【篇五】
家风是一种潜在无形的力量,在日常的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灵,塑造孩子的人格,是一种无言的教育、无字的典籍、无声的力量,是最基本、最直接、最经常的教育,它对孩子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百善孝为先,我们一直在传递。我们都知道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古人讲忠孝仁义礼智信廉,讲勤俭持家,在今天依然传承和延续。我小的时候,父母就经常教育我们要尊敬老人,孝敬老人。现在我们也做父母了,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对老人一定要有礼貌,我们家孩子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我们做大人的在各方面都要以身作则,带个好头。比如我们有好吃的一定要给老人先吃,老人需要什么东西就算自己再困难也一定要满足老人的需求。现在我家的四位老人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行动也变缓慢了,思维也迟钝了,但是我们没有嫌弃他们,依然保持着每周都抽空陪老人吃一顿饭,陪老人唠唠家常,给他们收拾收拾屋子,洗洗衣服,理理发的惯例••••••每当这个时候,老人的脸上总是流露出一副喜悦的笑容。还有就是在家里,无论是爷爷奶奶还是姥姥姥爷只要他们说话,我们都好好的听,就算说错了,也不当面指责,换一种他们能接受的方式说给他们听。从不跟长辈顶嘴,让我们做什么事儿,我们都会立马行动,不拖拖拉拉的。我们家的家风还体现在饭桌上。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如果长辈们没有动筷子,作为晚辈我们绝对不能先吃的,要等到人都齐了,大家才可以一起吃饭。不知不觉中,这都成为习惯了。我觉得我们不用跟孩子多说,我们所做的一切孩子已经看到了,他们一定会照着我们的样子去做。前几天孩子奶奶外出溜达不小心摔倒了,把脊椎摔伤了,不能动,在医院病床上静养,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每天晚上完成作业后都和我们一起去医院探望奶奶,给她说开心的事,为她解闷,让她每一天都有一个好心情。俗话说,有什么样的家长,就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这就是所谓的言传身教吧。
勤俭持家,我们一直在行动。中国是一个很注重家庭观念的国度,重视长幼尊卑、忠信孝悌,形成了一个家族独有的家风。现在的孩子根本不知道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他们讲究的是吃好、穿好、玩好,要什么有什么,要什么给什么。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一定不知道什么是勤俭节约。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就懂得勤劳节俭,我给她创造机会当家做主,知道生活并不容易。还会找机会跟孩子一起学习《朱子家训》、《颜氏家训》、《曾国藩家训》里面勤俭持家的故事;还会给孩子讲一讲以前我们的生活,为了上学,一天吃两顿饭,把节省下来的钱买笔买本,而且本子的反正面都得用完,这样回家才能换出来一个新本。孩子听完后,连连说:“妈妈,原来你们那么苦啊,连一个本子都舍不得买,学习还那么刻苦,我以后再不乱花钱了,一定要好好学习!”孩子听完这些一定会很受启发。在孩子上学这段时间一直很努力,经常参加校内校外组织的各种活动,每一次活动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每一次活动孩子都非常用心尽心地去准备,不但收获了优异的成绩,而且孩子的行为品质也在不断提升,“优秀学生干部”、“书香少年”、“曹灿杯”朗读大赛一等奖,草原印象舞蹈大赛“优秀舞者”等荣誉称号不断传来,也激励着孩子向善向上的优良品质的形成。这种勤俭持家的家风伴随着我们一路走来,时刻铭记着勤劳,节俭,不铺张浪费。
以诚为本,我们一直在弘扬。在我们这个家中,我时常教育我的女儿说:做人最基本的品质就是诚实。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会让孩子说谎。比如,考试成绩不好了,孩子觉得没法和父母交代,就会撒谎,为的就是逃脱爸爸妈妈的训导。殊不知,这样只会害了孩子自己。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对我说过:做错事情不要紧,如果说谎为自己开脱,那么这个说谎的严重性要比做错事情的严重性厉害好多倍。今天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孩子们。记得孩子刚五岁左右吧,我带她到广场去玩,在广场花坛旁我们驻足观赏着盛开的花儿,孩子太喜欢这里的花了,趁我不注意她悄悄地摘了一朵花放在了衣服兜里,回家后她说妈妈我给你一个惊喜,从兜里掏出这朵揉皱的喇叭花,我一看就知道是孩子摘得,因为她早上对我说今天是母亲节,我要给妈妈送花。我知道她的初衷是好的,是孝顺的,是想给妈妈一份节日的礼物,但是摘花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该怎样教育孩子是关键,我就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给她讲了列宁小时候打碎花瓶的故事,并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这时孩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鼓着涨红的小脸低下了头。自此以后孩子再也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
尽职敬事,我们一直在努力。曾经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学历并不高,仅仅是中师毕业,自己深知文化水平有限,抓住一切机会不断学习、不断深造,最终通过读书、各种形式的自学、函授获得了专科、本科学历,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尽心尽力为教学服务、为孩子服务,赢得了孩子、家长、社会的好评;后来由于工作的变动,现在的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教学理念的偏差,教育观念需要改变,为了更快地适应新的教学环境,教学理念,打造全新的教学模式,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并在平常读书、学习中,总是喜欢随手记录下读书心得或感受,在工作之余还会写一些人生感触、读书心得、教学反思等;同时在学校积极参与多项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发表过多篇专业论文,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本人曾得到旗政府嘉奖三次,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旗市两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国家级实验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至今写随笔和心得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延承着••••••
孩子的爸爸是国家公务员,在乡镇担任着主要领导职务,在老百姓的眼中就是有权有职位的人。有时候有的人为了办成一些徇私舞弊的事,给钱送物。每一次出现这种情况都被孩子的爸爸果断拒绝了,因为在他的心里一直坚守着这样一个原则“当官就当清官,”决不能成为别人戳脊梁骨的典型。清廉是一种官德,是一种人品,更是一种境界。虽然我们家生活比较清贫,但是“尽职敬事”成就了我们家的每一位成员。现在孩子的爸爸在乡镇基层一线,为实现兴镇富民,“五加二,白加黑”,全力以赴落实上级精准扶贫政策,遍访贫困户,帮他们出谋划策,尽快让这些人脱贫,一起奔向小康生活。女儿在作文《我们一家人》中写过“我从爸爸身上学会了刚毅和坚持、我从妈妈身上学会了友善和韧劲”。
好家风,我们一直在;好家风,我们在传承!
【篇六】
我的外婆,生于1911年10月清朝末年宣统年间,逝于2020年2月,是一个身高不到1米5的小个子百岁老人。
她一生坚强。外婆在40多岁时外公病逝,外婆便独自一人挑起家庭重担,将从3岁到10几岁的一群儿女养大成人。百岁以后,每每我去看望她时,她总是骄傲的对我说:“你姥爷去世后,生活艰难,总有些人让我把你妈她们送人,让我改嫁,但我都没听,你看我一个都没有把她们扔掉,都把她们养大了、出嫁了、成家了”,每次说完之后总是喜滋滋的,一副得意的样子。
她一生勤劳。自我有记忆以来,外婆那种勤劳的形象无时无刻不在,养猪、喂鸭、赶鸡、种地、做饭、洗扫、缝缝补补,有条不紊的忙碌,仿佛已定格成了习惯。就是百岁高龄后,我们去看她,她还总是问:“你们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包饺子?我包的饺子可好吃了。”然后就风风火火的给我们包饺子去了。
她一生豁达。外公活着时,听说外公的职业是赶马车的,也就是拉货运输吧,外公总是喜欢将路上碰到的同行带回家来吃饭,即便当时家里物质十分贫乏,外婆也从未埋怨过,无论多少人来吃饭,外婆都高高兴兴的给大家准备伙食。就是参加自己的孙辈婚礼时,总是以能够单独随出一份礼金为荣。2019年,外婆一不小心摔倒骨折住院时去看她,她还同我说:“等我出院了,请你去下馆子”,我说:“好,等着你请我!”
她一生善良。外婆脾气好、人缘好,与街坊邻居相处融洽,妈妈说她们小时候,每到快吃饭的时候,邻居家的小孩就会跑到院墙外对着外婆喊:“奶奶,我饿了,奶奶,我饿了”,外婆就高兴的掀起锅盖,铲出熟透的玉米面饼子,掰开来给邻居的孩子们送去,当时妈妈和姨们总是担忧的说:“咱们不够吃了,咱们不够吃了”,外婆就笑眯眯的说:“够吃,够吃”。
外婆以她一生的勤劳将后代供养,以她一世的坚强将后人引领,以她一辈子的善良将后辈影响。
母亲节来临之际,仅以此点滴回忆祭奠我的外婆——那个美丽、坚强、勤劳、豁达、善良、勇敢的小个子女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5篇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5篇
【篇一】
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在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它延续了高压反腐的态势,强化了国家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完善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有机衔接,密织了惩戒公职人员违法的法网,以严厉的法律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廉洁政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这可以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
【篇二】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这是“政务处分”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并代替了公务员法中的行政纪律处分,完成纪律处分体制从分散到集中、从纪律责任到法律责任的转变。政务处分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因此,笔者认为:“奖惩并行才能最大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事事有法可依,越来越规范”“高素质的公职人员,必须有法规来约束”。制定政务处分法,既是助推监察法相关规定明确化、具体化、可操作化的必然,又是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化方式。政务处分法之所以备受瞩目,与时代背景不无相关。制定政务处分法之前,许多涉及到政务类的处分较为分散,有的在党务规定里,有的在行政规范里,有的还存在“盲区”,出现了“法办够不着,党纪不适用,政纪管不着”的困境。
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草案明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人员受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不得再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文本与法律体系缺一不可,通过立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施行让“纸面上的法律”成为“践行中的法律”,法治才能真正成为“良法之治”、治理现代化才能在坚实的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总之,“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公职人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不仅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而且更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接受法律的规范与约束,政务处分权则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制定政务处分法,让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更有“法治味”、更具“规范性”,同样需要在立法质量上着手,植根于民意的土壤。
【篇三】
完善国家监察法治体系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大趋势。国家监察法出台后,对公职人员立法理应提档加速。当然,公务员法等既有法律规定也应随之调整。所有的努力,将推动着国家监察法治化,建设一个权力入笼的现代法治政府。但是,对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并不能止步于此。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集中代表了执政党的意志,具有普遍的规范约束力。只有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进行立法,使之成为国家法律,与国家监察法一脉相承、榫卯咬合,才能更好地体现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政务处分法亮点不少。一是“集大成”。以国家专门法律的形式,将监察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务处分的内容“统合”起来,实现了“零散”到“系统”的跃进,有利于职能部门按图索骥,更好地进行操作。二是“搭桥梁”。尽管国家监察法等法律也有相关规定,但毕竟“政务处分”并非主题,抽象有余而针对性不够突出。政务处分法既遵循前法精神,又独立“开府建衙”,将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明确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主体及权限、程序和救济途径等要素,实现了处分与党纪、国法的有效衔接。第三是“补漏洞”。就是将“违法的公职人员”全面纳入处分,包括: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之前,对于有些非党员的村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往往够不着,往往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如果政务处分立法得以通过,这些制度性漏洞将成为历史往事,法律对于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将获得质的提升。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新规带来新气象,深刻领悟这部法律的精神内涵和实施要义,是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所面对的又一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与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成果。
政务处分法为公职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为民谋利。
政务处分法为公职人员上好严明律己“紧箍咒”。严以律己,自我约束,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做到自慎自律、自我约束,坚守廉洁的“红线”,增强道德责任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
政务处分法为公职人员树牢思想根基“指向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员意识,讲党性,时时牢记党员身份,敢于亮出党员身份,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以党员标准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为党工作、向党负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实施,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由此,任何公职人员在处理公务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在党纪、法律、制度的规定框架内执行,这意味着内部监督管理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有助于我国国家公职人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篇五】
今年“两会”审议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察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一种惩戒措施,是由传统的政纪处分措施发展演变而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落实细化监察法中有关政务处分规定的一部专门法,意义重大。
一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管理监督,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管理和监督。二是将党纪和国法的有效衔接,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替代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建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三是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政务处分法明确了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有利于处分主体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对接了监察法规定,体现了立法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中的教育、引领和保障作用,制定该法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