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心得体会汇集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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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5 发布

以案明纪心得体会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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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心得体会其实就是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换而言之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然后加以批评,最重要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那么,为了方便您的写作,今天XXX就为您精心整理了以案明纪心得体会汇集,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篇一】‎ ‎  按照市委提出近期在全市开展专项廉政教育活动的要求,学习了以张晶川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内容,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张晶川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新时代的挑战对领导的素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  二、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然会走向人民的对立面。这些违纪违法案件反面典型人物,丧失理想信念,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自恃自己曾经作出贡献,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的便利工具,违法犯罪,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他们的可悲下场,警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追求,要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不断加强学习,让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得到净化。‎ ‎  三、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  张晶川从普通科员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张晶川的落马,可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张晶川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  四、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 ‎  【篇二】‎ ‎  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警示震慑作用,江汉区纪委编印了“以案说纪”系列读本,针对性强,以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为,学习后结合平时工作以及针对春节前夕干部公款吃喝等问题,谈以下几点认识和感受:‎ ‎  首先,春节前夕干部公款吃喝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触碰六项禁令及“四风”问题特别突出的典型违规违纪事件。特别是在党中央已经出台的相应《规定》、《禁令》三声五令组织学习教育下的情况下,在党的十九大刚刚审议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之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这是绝对不容许的,也是绝对不能犯的政治错误。整个事件严重侵蚀了党的肌体,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我们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作为一名江汉区的普通干部,一名普通党员,在这个事件上感到蒙耻。那么繁重复杂的工作都没能压垮他们,为什么在守住底线廉洁自律上就不能对自己狠一点,严一点呢?我想归根结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作风上的问题,回头看,我们党中央制定出台的这些《规定》还真的是我们每一位党员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宝典,如果不及时警觉警戒,还真是后果不堪设想。‎ ‎  这段时间,我也在对照《条例》、《规定》、《禁令》,对照这个事件的危害性,查找自己是否有存在一些触碰底线的言行倾向和隐晦的想法,不反思,不剖析还真的会放松警惕,我查找出自己有这样几点:一是,在朋友同事交往中,念旧情,有时候在交往方式中存在聚一聚来加固友情的念头。二是,分管综合办和财务工作,还停留在制度文件文字依据上去审核防范问题,还没能主动深入彻底的去查看,去实地经历,缺失过程性监管。‎ ‎  结合“以案说纪”系列读本及春节前的事件,自己也有些反思,觉得对以下三点要即行即改:‎ ‎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把理想信念、四个意识、职业道德作为首位,充分认识到公款吃喝的危害和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端正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  二要,进一步规范言行。在工作中,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个人生活中,不与人比富贵、比阔气、比奢华,要精打细算,节约公共资源,以“关键少数”的自我严要求重克己做表率。‎ ‎  三要强化监督监管。先要自我警戒警惕隐形变异地思想和举止,监督防范身边的亲朋好友,同时对分管工作抓日常、紧盯关键,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  最后,我想用清代一位廉洁官吏张伯行的一句话自勉:“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毫一厘,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