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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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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那么关于法律的工作是怎样的呢?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带来的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让大家喜欢。
篇一: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几十年革命和执政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创造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政治价值和实践价值。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在新的形势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和创造性的根本保证。党的xx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三个代表”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于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三个代表”与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关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公诉和对三大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3)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7)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8)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三个代表”的每一个方面都与检察工作紧密相连。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就是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贯彻、体现和落实到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去,落实到全体检察人员的行动中去,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三个代表”既是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检察工作只有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保证执法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实践“三个代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和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先进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并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提供物质保障。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对我们党的活动提出了根本性的要求。要保持党的先进性,首先要走在生产力发展的前列,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及时改进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使我们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进步,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把党的成熟的、有利于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障生产力不断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保障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们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治国方略。
长期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这一主题,从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和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开展法律监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履行检察职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为发展生产力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各种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以及金融、财税、建筑、流通等领域的严重破坏先进生产力发展、危害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生产领域中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依法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致力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和克服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藉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防止公权力滥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的冲击,应当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确保公权力的行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保护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要正确处理查办职务犯罪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通过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监督和保障公权力的行使促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使查办职务犯罪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体检察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知识,敏锐地把握我国现阶段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趋势,深刻了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的迫切要求。
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根据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改进检察工作机制。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近年来,检察机关初步建立了检察官等级制;推行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落实检察官法为契机着力提高检察官素质。根据法律要求和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检察机关改进侦查手段;推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实行检务公开;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实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初步理顺了检察工作机制。为了适应经济不断发展和新形势的需要,高检院通过宏观指导,适时调整检察工作重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检察体制创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通过深化检察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不利于保障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起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促进生产力较快发展的检察制度,使我国检察制度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整体制度和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实践“三个代表”,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
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在精神领域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精神文化力量和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进人类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它反映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只有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切实走在中国和世界文化发展的前列,我们党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党不仅应该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走在先进文化发展的前列。我们不仅要发展生产力,而且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巩固自己的文化阵地。要按照先进文化的客观要求,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检察工作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主力军,要做先进文化的维护者。要把“三个代表”化为法律意识、执法思想和工作标准,确立先进的司法理念,增强维护稳定的意识、公正效率意识和保障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不断更新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通过强化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观念、公开观念、平等观念、人权观念、效率观念、程序观念和证据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把是否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道德,作为衡量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一个基本标准,通过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法出版物犯罪,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各种封建文化糟粕和外来腐朽思想文化进行不懈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不断铲除其借以滋生的土壤,消除对先进文化的干扰和障碍,营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文化市场秩序,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通过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树立法律的权威地位,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深刻认识“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建立“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效机制。要通过侦查职务犯罪,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法律监督,彻底摧毁腐败赖以生存的思想文化基础,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检察工作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检察工作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首先要使检察制度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一部分,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取和借鉴外国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在批判继承和吸收借鉴人类法律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检察制度只有深深植根于现实的中国社会,立足中国国情、结合新的实践,实现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制度的科学性,使之成为先进文化的一部分。实践证明,现行宪法规定的检察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培育、弘扬、发展先进的法律文化。把先进法律文化作为检察改革的精神动力,通过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丰富法律监督的内涵。
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根据党的xx大提出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服从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利用检察资源,促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根据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制统一的实际需要,根据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加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双重要求,改进党对检察机关领导体制。要正确把握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原则和方向,坚持宪法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而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四、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
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兴衰成败的基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本。在新形势下,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趋势。代表人民利益,就要充分认识经济利益多样化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正确处理利益多样化与根本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要分析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结构,体察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从而明确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依法打击什么,保护什么,解决在新形势下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怎样服务等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于先进文化的发展,都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不仅如此,检察工作还应当直接体现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把代表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既要自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又要做到热情服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
检察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责,监督和保障法律规范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确定的生产关系,保障法律规定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得以落实,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发挥,经济关系得以依法调节,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为其他公民、组织表达意见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组织的知情权、控告权、建议权、咨询权、质疑权和检举权。做好控告申诉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倾力兑现控申工作承诺,耐心答复上访的当事人,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要通过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既要尊重公民、组织行使处分权,又要防止侵犯公民、组织利益的现象发生。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贯彻法律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坚持公共利益适度优先与个体救济权并重;在民事审判监督中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完全平等。为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在民事诉讼中缺位的问题,探索建立民事公诉制度。
检察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继续严厉打击侵犯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任何犯罪活动都是对人民根本利益的侵犯。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给一批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今后的执法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和争议,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准确运用检察裁量权,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性。要努力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积习,切实把执法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办案的最佳效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执法为民,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和追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自觉性。通过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消除职务犯罪给人民利益带来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用“三个代表”指导检察工作,深入研究和思考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身体力行,把我国的检察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篇二:20xx法律救援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近期承接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劳动纠纷。案件没有太大学问,但案件办理过程还是颇有一定感悟,受援人虽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但对于法律的期待是非常高的,甚至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劳动法律法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增强,法治社会的进步;因此本人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细节,力求把工作做仔细做到位;前期的工作已得到了受援人的认可。
虽然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但依然干得很有劲头。也许是受到团中央法律援助1+1活动的感染,也许是本身的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律援助案件应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篇三:20xx法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
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 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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