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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5 发布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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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篇一: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 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 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四,失真。所谓失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并釆取了监管措施,但所釆取的监管措施形同虚设,不发生任何实质性作用,监管者因为其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失职。换言之,监管者虽然有作为的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 ‎ 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篇二:天津爆炸事件的有感 天津爆炸案事件的有感 铜陵县新桥湖城小学601班 刘奇峰 指导老师 刘国发 北京时间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截止目前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62人,已确认身份162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失联人数11人。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虽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也有许多人因此被追究责任,但逝者却无法复生,留给人们巨大的心灵创伤也无从弥补。我们要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反思,让这类事件不在发生。 从以往的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火灾事故都是由人们防火意识不强,不懂灭火方法和火场逃生造成的。我认为很有必要在此时刻,带着悲伤和缅怀,认真掌握火灾的有关知识,即是对逝者的安慰,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 一、报警常识 1、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讲清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所用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报警后,派专人到通往火场的路口,厂门口或街道巷口接应消防车。 3、特别提示:使用手机报警,可直接拨打“119”,前面不用加拨区号。使用公用电话报警,可直接拨打“119”,不收费。若有伤员,应立即拨打当地医疗机构急救电话120求救。 4、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灭火程序 1、当发生火灾时,参加灭火人员应了解物资燃烧性质,防止有毒气体中毒、窒息或引发爆炸,并选用合适的消防器材正确的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2、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进行人员与物资的疏散撤离。 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先把灭火器颠倒摇晃几次,使粉松动,然后拔出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同时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出灭火,灭火时,要由近及远,左右横扫。 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手握住喷桶,另一手压下压把,站在火源上风侧对准火源底部喷射。(戴手套或用物品衬垫,以防冻伤) 3、自救时消防栓设备:可用于扑救室内初期火灾,火灾发生时,打开箱门或用硬物击碎箱门的玻璃,先按动箱门内运距离启动消防泵的按钮,然后取下水带和水枪,将水带接在消火栓接口上,拉出水带,开启供水阀门喷水灭火。 四、火场逃生 1、在火灾初期,可向头上、身上浇些水,用湿棉被、毯子等将身体裹好,冲出火场。 2、被困房里,应关紧门窗,用湿毛巾、衣物等将门窗缝隙或孔洞堵死,且不断向门窗、近火墙、地面及屋内一切可燃物浇水,降温。 3、火场逃生必须做防烟准备,用湿毛巾堵住口鼻,如没有湿毛巾,用干毛巾、衣物等织物叠成多层捂住口鼻。 4、火灾初期阶段,临近地面的烟气比较稀薄,应采用低姿逃出火场,如果烟雾太浓,在辨明正确方向后,应沿地面爬行,逃离火场。 5、在高楼层发生火灾时,若疏散通道阻塞,被困房间内,可用床单、绳子等从窗口逃生(可从窗口到临近房间、低楼层或地面,不可跳楼)。 五、一般烧伤及烫伤救助常识 ‎ ‎ 1、用冷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将其侵入冷水中。 2、将所用受伤部位附近的戒指、皮带、鞋等除去。 3、切勿拿去粘在伤口上的衣物。 4、切勿弄破水泡,切勿揉搓或抓伤口处。 5、情况严重时应迅速送往医院。 火灾无情,生命无价。逝去的生命不能挽回,留下的创伤难以磨灭。我们要吸取教训,从平时做起,提高火灾意识,掌握相关知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篇三:天津“8.1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体会 8.12天津危险化学品爆炸时间的发生“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李克强在新闻发表会上如是说到。这一爆炸震醒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迷糊的所有人,安全隐患再也不是纸上的老虎,画个样子给别人检查看的,而是立即吸取教训,着手于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落实中央之前“三严三实”的指导思想在这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我们车间继续强化“我的安全我做主”的安全宣传,响亮于各个岗位,落实“我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的安全思想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 强化“安全生产第一”的意识,一点见面,举一反三,重点对危险化学用品接触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到位,应急措施到位。我车间在运输、存储、使用过程要专人监管,专人使用,培训专人。 严格实施,严格检查,严格处理;落实安全生产精神的灌输,落实岗位的职责,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究,落实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整改要做到“整改要快,整改要合理,整改要验证”。的要求进行。同时也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坚决长期的打好安全生产的硬仗,让生产环境有好的保障。《》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