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67 KB
- 2021-04-25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心得体会_党员心得体会
【按收送红包使大量国有资产消于无形,破坏了地方的财务
秩序…小编为您整理了《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心得体
会》,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
开始
在涉及公共权力的部门与个人,基于人情往来的“红包”
礼金经常成为商业贿赂的载体
日前,上市公司南宁百货原总经理黄箭雀以受贿罪贪污
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 7 年零 6 个月。
“黄箭雀案”是近期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之一,而这一
案件给人们带来的特别警示,在于其中暴露出的“温情”腐
败“红包”腐败的特点。法院审理查明,现年 55 岁的黄箭
雀在担任南宁百货副总经理版权所有总经理期间,先后贪污
受贿人民币近 95 万元,受贿事实达 14 宗,其中 7 项受贿事
实是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发生的。
据悉,2002 年,黄箭雀因身体不适,到南宁市第一人民
医院就医后入院治疗,其众多下属公司“抓住”这一时机,
以探望“病人”为名,或送上“红包”,或奉上珠宝,种种
行为的目的,只是为回报或请求黄箭雀的关照。
当前,反商业贿赂成为反腐败工作重点。而披着脉脉人
情的“红包”礼金,在某种情况下却成了商业贿赂的载体,
成为腐败分子敛财的“帮手”。因此,在治理商业贿赂中,
有必要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在私人交往中的收礼行为,把治理
“红包礼金”作为反商业贿赂的重要任务,树立清廉之风。
红包前方开路,绿灯违规放行
红包作为我国传统的社交礼仪,是亲友间礼尚往来的一
种形式。内中少有功利计较,多的是情谊的体现。但在一些
掌握权利的部门和个人行为中,“红包”的内涵却变了味。
南京市原纪委书记王浩良认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礼金有价证券,严重腐蚀毒害了心灵,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
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一些干部就是从逢年过节收
受红包礼金开始,胆子逐渐变得越来越大,开始权钱交易,
索贿受贿,最终走上腐化堕落和违法犯罪道路的。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贪污三千多万元。他在悔过
书中对不法分子腐蚀干部的手段概括为十二个“一下”:逢
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
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
孩子结婚(升学)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者
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
求者铺垫一下。
这十二个“一下”,经常假日常人情往来“红包”以行。
被称为“红包书记”的原广西昭平县县委书记李某,就
是从收受红包开始走向贪污腐败之路的。1995 年李某任广西
昭平县县委书记,有个个体老板到他家中拜访,送给他一个
装着 5000 元现金的“红包”。从此,李某患上“红包瘾”,
不见红包,坐卧不宁。2001 年 8 月,李某调任苍梧县县委书
记,即主动暗示一个想保住局长位子的人向他进贡。果然,
此人红包马上就到。此例一出,苍梧县上版权所有下广知其
“爱好”。一些怀有不同目的的人,乐此不疲地给李某送上
红包以联络感情。李某也投桃报李,在招揽建设工程提拔任
用等方面,大开绿灯。
一些纪检干部认为,红包虽小,危害多多。收送红包败
坏了社会风气,腐化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体。从近年查处的领
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轨迹来看,很多腐败分子违纪行
为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的,其深层次问题也是从收送红
包礼金这一线索深挖细查出来的。可以说,收送红包,就是
腐败行为的开始。
官场中的“红包”现象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干群关
系,使干部的公众号召力感召力大大下降。原广西北流市委
书记李水明在其忏悔录中对红包破坏干群关系作了较为实
在的表述:“春节中秋,有的领导门前门庭若市,鱼贯而入,
鱼贯而去,来去匆匆者,手上只有一个小皮包,干什么?群
众曰:‘送红包也。’群众心中如何感想,不言而喻。走于街
头,群众唾之;‘腐败分子’骂于众,则损于党,损于政府。”
收送红包使大量国有资产消于无形,破坏了地方的财务
秩序。红包资金,绝大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或集体资财,自掏
腰包者只占百分之一二。为了达到利益交换和在上级面前求
得好印象的目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甚至对年终红包的派发进
行集体研究案例论文,对什么级别的领导送多少金额的红包
都进行了仔细推敲。同时对资金的来源进行了安排,要么是
从单位的小金库中开支,要么就是虚列支出,在财务账中报
销。
破除“红包无罪论”
红包“潜规则”在官场的盛行,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但一些人却错误地把收送“红包礼金”当作“礼尚往来”,
认为是有来有往,心安理得。还有的人存在“弥补心理”,
认为为别人出力办事,收点礼作为酬劳很正常。
“红包书记”李某认为,先收人家的钱,再给人家谋利
那是利用职务之便,是犯罪;而他并没有向人家索取,是人
家一片真诚的感谢,理所当然,何罪之有!在这种思想指导
下,李某在以后如潮般涌来的红包面前,都能坦然接受。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认为,以婚丧嫁娶祝贺节日
乔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孩子过满月或者以给孩子压岁钱
等名义向公务员馈赠礼品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一种仅仅因
“职务关系”而收受他人财物,不以实施职务行为“为他人
谋利益”为构成要件的受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