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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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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营造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宜居宜业环境,努力打造“五好下两”新名片,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展示我镇城乡环境治理新成效,确保全县今年顺利脱贫摘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整治机制,切实解决影响我镇环境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努力使我镇城建区环境得到改善、公共卫生得到新提升、村容村貌展现新气象、居民文明素质得到新提高。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下两集镇及4个社区。
(1)街面秩序:街面无坑洼积水、无烟头纸屑果皮、无污水横流、无白色垃圾和乱堆乱码现象。集镇路灯、污(雨)水井盖、护栏、人行道地砖等无破损。绿化箱内无枯枝败叶及垃圾。车辆(含摩托、三轮车、电瓶车等)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
(2)经营摊点:所有经营摊点摆放要整齐有序,无游摊和骑门摊、无撑杆搭棚、无占道经营等现象,全面清除店面、墙面、卷帘门、电线杆上的各种“牛皮癣”小广告和污渍,拆除破旧广告牌及标语。
(3)临街住户:临街面住户阳台上晾晒规范、物品堆码有序,无乱悬乱挂、乱拉乱接乱搭等现象,及时清除阳台、窗户上的蜘蛛网,取缔电瓶车充电用的临时设备。
(4)环卫设施:场镇街道环卫设施完好无破损,垃圾桶(箱)、垃圾中转池要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现象,每天必须将垃圾按时运到垃圾中转站规范处理,严禁焚烧。垃圾清运车辆须密封运输,防止撒落。
(5)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围挡完好整洁、工地内外无乱堆乱码、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破旧标语,弃土运输车须密闭运输。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集管办、环保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聚居点(含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1)施工场地: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等各项目建设工地要迅速完成扫尾工作,拆除的塔吊、搅拌机、施工管理房等设备及物资要及时运走,相关村要督促施工方搞好拆除后的环境秩序,做到无建筑材料乱堆乱码、工人生活区无污水、无白色垃圾、无施工用具、无衣物等乱象。
(2)整体形象:聚居点内道路要确定专人负责保洁,路面无白色垃圾、无堆码、无破损、无杂草;公共区域无家禽散养、无建筑材料堆码、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随意晾晒、无乱拉乱接、无破旧广告及宣传标语等现象;环卫设施完好无破损,垃圾桶(箱)要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现象,保洁用具摆放整齐。
(3)规范栽植:绿化树木无缺窝死苗、无随意晾晒、无枯枝败叶、无砖头杂物;积极开展产业形象提档升级工作,聚居点内及周边所有闲土规范翻挖,全部疏通积水,栽植果树或蔬菜,做到园内无荒地和白色垃圾,地面无建筑垃圾、无随意散养畜禽现象。
(4)内外环境:所有住户房前屋后要规范堆码及晾晒,做到农具摆放有序、衣物晾晒规范。室内生活用品、家具、家电等摆放合理,床被及衣物叠放整齐干净,厕所无异味,厨房无残汤剩水,室内、室外无畜禽粪便,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建筑垃圾堆放等现象。
(5)村委会:各项制度规范粘贴,资料及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外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杂草等现象。
牵头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各村民委员会。
(三)、农户形象(含已脱贫户、未脱贫户和非贫困户)。
(1)庭院环境:规范堆码及晾晒,做到农具摆放有序、衣物晾晒规范,清除庭院周边杂草和蜘蛛网。柴草及农具要摆放有序,房屋周边无乱搭乱建、乱悬乱挂、无焚烧垃圾等现象,及时清理及拆除破旧标语。
(2)室内摆放:室内生活用品、家具、家电等摆放合理,床被及衣物叠放整齐干净,厕所无异味,厨房无残汤剩水,地面打扫干净,墙壁无蜘蛛网,更换的衣物要及时洗涤,不能乱堆乱搭。
(3)院内形象:院内生活用品及鞋袜要摆放有序,换洗衣物不能随意挂置墙壁。院坝要随时清扫,没有积水,没有畜禽粪便,没有白色垃圾,没有乱堆乱码等现象。
(4)规范粘贴:贫困户的连心卡、政策明白卡以及其他需要粘贴的标识标牌要按要求以村为单位,统一粘贴位置、粘贴顺序,及时更换破旧的和涂改严重的连心卡、政策明白卡。
牵头领导:各联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各村民委员会。
(四)、辖区所有交通道路。
各村(社区)组做好辖区道路、村道、社道路的整治工作,规范及拆除道路两边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及堆码现象,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清除道路两边的破旧广告标语及医疗广告、墙体广告,疏通水沟及涵洞,清理路面及边坡的白色垃圾、枯枝败叶、淤泥和杂草。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交通办、各驻村工作队、各村民委员会。
三、整治时间节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5日至25日)。各村(社区)、镇域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建专班,落实专人,积极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并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本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单位要充分整合力量,分点、分片进行梳理,做到每条街、每条路、每个聚居点、每户农户都有整治举措,要下足绣花功夫,攻坚破难,高标准完成整治目标。
(三)、逗硬督查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组建督查队伍,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以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常态维护阶段(9月30日后)。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迅速研究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巩固整治成果。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及考核制度,督促村(社区)搞好巩固提升,并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执行组长,、、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水利办、建管办、国土办等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镇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环保办,由张成伍同志兼任办公室认行,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空档、不出现盲区。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整治工作,镇集管办、派出所、工商所、建管所等负责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明确整治标准、内容范围及相应责任人,建立督查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