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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6 发布

【精品】学习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及其规则表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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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及其规则表达心得体会 民法典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回 应数字科技、适应疫情防控新需求等方面的规定,展现了新时代民 法典的时代特色。通观民法典的整体框架及具体内容,民法典较为 完整地引领了良法善治的治理逻辑及精神实质,成为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重器,也是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 活需要的法治保障。‎ 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典是一部固 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法律一定要满足 社会的现实需求,我国民法典体现了时代精神,满足了时代需求, 解决了时代问题,为民法文化的塑造和民法精神的培育贡献了中国 智慧。‎ 一、弘扬核心价值观,民法典为塑造民法精神提供价值内涵。‎ 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 性质和基本特征,是人民群众最大的价值共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整体融入我国民事立法活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以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在遵守民法规范的同时,让民 事主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效果。一方面,民法典 ‎ 在目的条款中开宗明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的核心和灵魂写入立法宗旨。另一方面, 民法典以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形式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一立法目的予以具体展开。‎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基本原则在价值上相一致。‎ 民法基本原则指观察和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是民事立法,民事活 动,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准则 和价值判断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平等、自由、诚信、公序 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在价值层面高度一致。‎ 其次,立法过程中,学者们一直倡议的绿色理念得以在民法典 第九条中予以展现。绿色原则以“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 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条文表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予以具体表达,绿色原则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民法 基本原则。‎ 最后,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见义勇为条款以及第一百八十五 条英雄烈士保护条款等民事法律规则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义 予以具体展开,实现法律的允正与扬善。‎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 文化和核心价值,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在要求, 以民法典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不仅因应了社会 法治建设需要,更为有益的是,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法话 语体系提供了理论范式与规范教义。‎ 二、关注生态环境,民法典为建设“美丽中国”设计私法蓝图。‎ 目前,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严 峻威胁,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我国 民法典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回应时代需求,破解生态环境保护 难题。‎ 一方面,在理念原则层面,民法典以绿色原则、绿色制度回应 时代需求。民法典总则部分以绿色原则贯彻宪法环境条款,为环境 资源保护奠定了民事法律基石。同时,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 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都 是民法典在理念原则层面回应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典型表现。‎ 另一方面,民法典在各分编的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充分关注生态 环境保护问题。首先,民法典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 的基础上,规定了 “生态破坏责任”,并将该章的标题改为“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环境生态侵权责任体系。 其次,各分编的具体制度都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在民法典中的贯彻 落实,也是民法典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三、回应数字时代,民法典为倡导科技向善提供私法保障。‎ 随着互联网、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人类正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 兴起进入一个全新的数字时代。信息技术革命不断颠覆原有的物理 世界的生产生活关系、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社会制度和治理秩序 等等。数字时代必然产生新的事物、产生新的需要法律进行调整的 法律关系,民法典积极、充分地回应了数字时代提出的科技爆炸和 科技发展带来的时代问题。首先,民法典首次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 人格权编肯定了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并对个人信息、私人生活 的安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手段,在法律上明确自然人的声音属于 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民法典规定了一系列人格权保护条 款,还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 的范围。其次,面对当今社会电子交易发达的现状,民法典第五百 一十二条因应了互联网时代市场交易需求,对电子合同的交易规则 进行了完善。再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第一 千一百九十七条就网络侵权责任规则予以完善,不仅有益于人身、 财产权益的保护,而且有利于推动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最后,生 命科技时代,从事基因干预等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 和科研活动,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引发技术、伦理与法律等一系 列社会风险,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进行规制,确保科学研究和临床实 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九条规 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 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该条很好地维护了科技向善的初 衷。人工智能时代,随着ai技术的普及ai换脸技术在娱乐大众的同 时,也带来了民事侵权问题。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肖像权的规定中,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肖像权”的违法性,保护了 “信息变脸”场景下公民的合法肖像权。 由此,民法典不仅体现了本土元素,还回应数字时代的现实需求、 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充分地反映了信息化时代的法治需求。‎ 四、适应疫情防控需求,民法典为保护生命健康提供法治保障。‎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和行为习惯。‎ 难能可贵的是,本次民法典编撰也积极充分回应疫情给民事立法带 来的新课题与新挑战,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首先,完善监护制度。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 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 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主要是针对现实 中监护人被隔离,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紧急情况下居委 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应该履行临时监护义务,为被监护人提供必 要的照料措施。‎ 其次,在征用事由中增加了 “疫情防控”。疫情防控中物业起 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物业企业在特殊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时,物 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进一步明晰。对于疫情防控中物业服 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民法典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 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立法规 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的责任,并明确 业主的配合义务,有助于物业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小区居民的人身 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 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 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 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