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50 KB
  • 2021-04-28 发布

个人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例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  【导语】“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下面是由XXX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更多详细内容请关注无忧考网。‎ ‎  个人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例一 ‎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  个人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例二 ‎  记得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xxx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  我们作为保安员,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品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  然而作为人民的保安员,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法的认识不能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们长期处于心中无法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保安员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新出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保安员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出国留学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  长期以来,“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我们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知法、懂法、浅薄的我们,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