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8 KB
  • 2021-04-12 发布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通报,情况报告【精品范文】

  • 8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2017 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通报 , 情况报告 2017 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通报 各县(市、区) 、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 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 系列重要批示精神, 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工 作成果 , 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根据全国安 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住 建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x 办厅电 〔2016〕x 号) 、省安委办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江西丰城发 电厂“ 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x 安委办明电〔 2016〕x 号) 、《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 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 建安 〔2016〕x 号) 、 《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 通知》 (x 建工〔2016〕x 号) 、《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 督查暨 2016 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x 建工〔 2016〕x 号)等通知的有关要求。 1 月 4 日至 11 日, 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情 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 共发出督促改正通知书 10 份, 督促局部停工通 知书 5 份,督促全面停工通知书 1 份,查出隐患 x 条,施工企业 记 x 分、建造师记 x 分、监理企业记 x 分、总监记 x 分。 从检查情况看, 部分受检项目存在项目责任人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等)履职不到位,项目现场均存在不同程 度的质量安全隐患, 如:剪力墙、 梁柱节点存在蜂窝、 露筋现象, 柱、楼板钢筋个别箍筋漏设;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 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及建筑工地扬尘问题 较为突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 、项目责任人未到岗履职。如在检查时段,长泰县好壳山 A-03 地块 34#楼项目经理、总监不在施工现场, xx 市圆山大道 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Ⅱ标段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 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 5#楼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 xx 电商园 6# 楼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新新帝景国际星城一期 B 标 9#楼项 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不在施工现场,且均未履行请 假手续。 2 、工程验收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 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到场, 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分部或子 分部验收即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等。 3 、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未按闽建电〔 2016〕x 号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未形成自 查自纠检查记录; 个别项目自查自纠记录与现场检查情况不相符。 4 、监理企业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部分项目监理人员长期 不在岗履职。 (二)工程质量方面 1 、部分项目砼结构工程现龄期砼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 计要求。 xx 电商园 6#楼 C×1 轴二层框架节点混凝土强度经回弹 法实测值为 32.6Mpa,不符合 C50的设计要求。 长泰县好壳山 A- 03 地块 34#楼一层 D×5 轴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经回弹法实测值为 20.7Mpa, 不符合 C30的设计要求。 2 、现浇砼结构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砼构件主要存在露筋、 蜂窝、孔洞、疏松等外观质量缺陷,未按规定对缺陷进行记录或 缺陷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3 、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存在钢筋安装锚固 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加密区箍筋漏设、主筋偏位等问题。 4 、楼板厚度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存在部分楼板、梯 板板厚与设计板厚实测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三)施工安全方面 1 、模板支架安全隐患突出。 主要存在梁板模板专项施工方 案设计错误; 立杆间距、 步距过大,纵横向扫地杆、 水平杆漏设; 立柱自由端高度超长; 梁底支撑采用钢管横杆与扣件受力、 顶托 螺杆超长等问题。 2 、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主要存在塔式起重机 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 小车限位装置失效, 塔身标准节和回转盘 螺栓松动严重、 吊钩防脱绳保险装置失效, 塔式起重机司机和司 索工无特种操作资格证; 施工升降机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 出料 门、梯笼天窗限位装置、超载限位器失效,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 未设置安全门及铺设平台板等问题。 3 、外脚手架安全隐患较多。 主要存在未按安全专项方案及 规范要求搭设外架;外架扫地杆纵、横向漏设;开口型双排外脚 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钢梁固定端长度不 满足要求, 部分悬挑钢梁未拉设卸荷钢丝绳; 架体脚手板未满铺; 外架连墙件漏设;首步架安全网未张挂等问题。 4 、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严密。主要存在预留洞口、电梯井 口及楼梯段等部位未进行安全防护等问题; 主体进出通道口未设 置安全防护棚。 5 、消防隐患不可忽视。 主要存在个别高层建筑在楼层内未 设置消防水带、水枪;施工作业区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等问题。 6 、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 主要存在施工现场未采用三级配 电、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分配电箱用电分路未设置接零保护等问 题。 (四)扬尘治理方面 1 、施工场地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积尘问题突出。 2 、施工现场大门、洗车台设置不完善,未配备洗车设施。 3 、部分工地未按要求配齐防尘设施。 4 、个别工地无专人进行车辆冲洗、道路保洁。 5 、工地内裸露土方未采取覆盖、绿化、固化方式处理。 6 、部分工地建筑垃圾未清理,建筑材料堆放无序。 三、处理意见 (一)通报批评 对被责令全面停工的施工单位 xx 市腾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及其项目经理林军毅; 责令局部停工的施工单位飞阳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陈坚、 厦门市广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 项目经理郭瑞江、 福建省建宇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黄先德、 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郭建发、 福建隆晟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田世滨、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 经理苏发兴,监理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叶华阳、 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白连捷、 厦门国设工程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廖晓东、 福建易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总监张胜河、 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叶永 崇、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总监王松木, 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改正及技术处理 1 、对被责令全面停工的项目,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 促责任主体按照督查组全面停工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逐项量化 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 情况处理, 未经复查不得擅自复工。 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市局人防 工程科(工程管理科) 。 2 、对被责令局部停工的项目,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 促责任主体按照督查组局部停工改正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 整改 完成后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处理, 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市局人防工程科(工程管理科) 。 3 、对被责令改正的项目,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督促责任主体按照督查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 整改完 成后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市住建局人防工程科 (工程管理科) 。 4 、对砼构件现龄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工程, 要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取芯验证, 并根据取芯验证结 果按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 定(试行) 》要求进行处理。 5 、对模板支架体系搭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隆华广场 二期 7#楼工程、湖滨名城三期 30#楼工程、美伦 •清华园 46#楼工程、xx 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地下室及办公室 1#车间工程, 相应模板分项工程拆除重新搭设, 并按照省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x 建建〔 2016〕x 号) 要求,召开现场会,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 任主体进行现场观摩警示,并留存拆除影像资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 2017 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 全监管。一是督促所有在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按省厅及市住建 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x 建工〔2016〕 x 号) 等文件通知要求, 继续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整治, 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重大安全隐患 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坚决杜绝盲目抢赶工期、 抢赶进度和违 章冒险作业等行为。 二是督促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落实安全 保障措施,切断生产电源, 安排好值班人员, 加强门卫值守管理, 杜绝无关人员进出。 对于节日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 要合理安排 好施工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用电安全,严 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确保工地安全。 三是督促节日期间 停工的工地在恢复施工前, 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 各个环节进 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 重点检查脚手架、 建筑模板、 起重机械、 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符合复工条件的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方可重新施工。 (二)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建 设主管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 省厅工作要求, 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组织质量优质工程观摩, 发挥样板引路作用, 开展经验交流, 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 大力推行工程标准化施工, 提高工程质 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 (三)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按照省厅 《关于印发 <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 (试行) > 》(x 建建〔 2016〕x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 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 (x 建建〔2016〕 x 号)及市委市政府落实扬尘措施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建筑工地环 境整治,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改 善空气质量。 (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监督人员严格执行监督工 作标准和动态监管办法,主动服务,严格执法,全面推进“双随 机”监督机制, 全覆盖开展季度监管记分评价工作, 确保监督执 法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