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调研报告两篇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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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脱贫攻坚调研报告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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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调研报告两篇 本文仅供参考 脱贫攻坚调研报告【篇一】‎ 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全面落实“八个一批”扶贫政策,精准持续发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底,全县30个贫困村摘帽出列,5183户贫困户19069人脱贫。在全省率先建设了“庭院式”易地搬迁点,安置贫困户68户,代表宝鸡市接受了全省易地搬迁工作现场检查。雍川镇宣旗营村苗木花卉特色产业、益店镇宋村土地流转“三变”改革经验以及青化镇北阳村千亩苗木花卉、启航阳光猕猴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验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市进行推广,创出了“岐山扶贫”模式。‎ 困难问题 虽然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此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目前已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和啃硬骨头的时期,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总结去年脱贫攻坚工作和当前面对的新形势、新任务,许多个性化问题比较突出,已不能用共性措施解决,必须逐项具体分析,具体解决。‎ ‎1.共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为分户现象突出。不少村组存在将老人与子女户口分设,把老人识别为贫困户,造成了子女不去赡养老人,而把赡养义务转嫁给政府,破坏了社会风气,推卸了责任。二是帮扶措施脱离实际。在扶贫中都要求为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但有些贫困户已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发展产业意愿,这种做法不切合实际。三是贫困户依赖思想严重。部分贫困户在享受到政策实惠后,不愿自主创业,全靠政府帮扶,妨碍了扶贫成效的提高,造成基层群众的不满。有些贫困户一有病就找村上,让村上给自己想办法,解决看病问题,依赖思想严重。四是低保兜底对象不精准。低保政策实行贫困户整户纳入后,造成壮劳力享受低保政策。一些因疾病困扰、家境困难的家庭,应当享受兜底保障政策的却没有享受。还有一些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的农村懒汉成为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较大。‎ ‎2.措施落实跟进不力。一是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安置问题突出。我县20xx年完成xx移民搬迁68户285人,20xx年计划搬迁130户417人;县城惠民新村安置点移民搬迁123户371人。异地搬迁后,贫困户就业安置和产业发展缺乏有效的措施和路径,实现稳定收入没有渠道,群众顾虑较大。二是农合报销制度有待完善。受合疗报销政策过于优厚的吸引,贫困户在医疗机构存在小病大看、过度治疗、挤占床位等问题,引发了群众矛盾。大病保险报销成本较高,医疗单位报销资金透支大、风险高。三是部门政策衔接不够顺畅。在健康扶贫中,卫计、民政及保险公司在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信息方面缺少有效衔接沟通,形成“两张皮”现象。贫困户医保政策执行中,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拨付合疗保障资金,造成医疗机构经费垫支严重。四是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落实不均。近年来,各类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全部倾斜到贫困村,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有了大的提升,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得到财政资金支持,相对而言发展滞后。‎ ‎3.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是产业发展缺乏计划安排。部分镇村对发展产业缺乏具体的谋划,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和思路,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研讨,缺少具体的发展措施和办法,对发展哪些产业仍处于观望停滞状态。一些镇村虽然制定了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但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二是产业项目不能因地制宜。有些镇村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不从实际出发,简单照搬,盲目跟风。没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比如,雍川镇宣旗营村发展苗木花卉种植,一方面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的技术引导,另一方面苗木花卉产品全部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包销,这种做法其他地方就不能盲目照搬。三是产业项目存在“一刀切”现象。脱贫攻坚要求镇、村都要发展产业,有些镇、村为了完成任务,按主观意志为农民设计发展项目,与贫困户签订的措施相当一部分千篇一律,具体到户缺乏可操作性,形成了越俎代庖、包办式扶贫。最近大多镇村都发展花椒种植,到底花椒产业能否畅销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4.扶贫资金过于分散。一是发展资金“趴窝”现象严重。为了促进村级专业合作社发展,省、市、县要求各村要成立村级专业合作社,并下拨了20万元(非贫困村10万元)的启动资金,但大多数村没有可行性项目,又怕造成扶贫资金流失,致使发展资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全县12个专业合作社,20万元的扶贫资金均未得到正常使用。二是扶贫资金与项目对接不够一致。在扶贫项目实施中,有些扶贫措施有资金却没有实施的项目,有些项目扶贫资金配套支撑不到位,不及时,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比如,将20万元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分散给各村级专业合作社,有的村有20万元却没有具体项目,有些村有项目,20万元资金又不够使用。三是扶贫资金整合不力。在产业发展上,“八办两组”和相关部门都有不同数量的扶持保障资金,但由于各部门相互协调不够,造成扶贫资金分户分行业实施,有限的资金没有用到急需的项目上。‎ ‎5.村级经济激活不力。一是“三变”改革推进较慢。由于受传统思维的影响,群众对“三变”改革的理解还不深,思想顾虑较多,“三变”改革实质还是停留在租赁、流转、分红等浅表层上,致使镇、村在推进“三变”改革工作中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壮大乏力。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虽然村级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但大多数只是起了个名称,办了个营业执照,没有投资,名不副实。三是劳动力转移就业路径不广。由于县属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就业用工渠道不畅,本地劳务输出缺少途径,贫困户就近就业的路径受到限制,造成许多贫困户只能外出转移就业,这不仅增加了贫困户的负担,也导致了许多镇、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较多。‎ 对策建议 ‎1.加强统一指导,解决扶贫信息不对接的问题。一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县扶贫办要牵头抓总,加强与“八办两组”的协调配合,打破部门之间的政策“壁垒”,全面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二要建立扶贫信息平台。扶贫办要积极建设岐山扶贫大数据中心,推进脱贫攻坚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实现数据集中推送、信息快捷传递、资源互联互通、全面共享的数据运营模式,并不断建立健全数据收集,储存分析和综合利用机制,以“大数据”思维,助力精准脱贫。三要坚持政策公开透明。对“八办两组”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汇编成册,统一标准,确保帮扶干部人手一本,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各项扶贫优惠政策。明确镇村脱贫攻坚职责,进一步细化部门、驻村帮扶干部工作职责,落实帮扶干部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改进考核奖惩措施和办法,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2.加强精准施策,解决帮扶谁的问题。一要全力推进“三变”改革。在农村全面推行“三变”改革,鼓励支持有发展能力的能人创办实体经济,把不具备产业能力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纳入互助合作的村级集体经济合组织中来,采取帮着脱、拉着脱、推着脱的方式,解决就业、增收等问题。二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通过落实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有效防范因病、因残、因灾返贫现象的出现和新致贫人口的增加,努力化解致贫潜在矛盾和因素。例如,有些贫困户家中成员患大病,花去多年积蓄,负债累累,生活拮据,对此类人群应当从扶贫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三要精准实施健康扶贫。改革目前农合报销工作体制,对于保险公司提取的报销费用,建议由政府农合部门具体实施,降低起付线和成本,加大国家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加强对健康扶贫资金的监管,杜绝不合理的报销行为,确保健康扶贫资源合理使用。四要做好个性问题处置。通过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减少贫困家庭的实际支出负担;对子女与父母分户设立的,可以把子女纳进来,重新按政策予以甄别。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建议由法院依法予以裁决。加强就业政策宣传,通过扶贫基地、就业工厂、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重要载体,广泛吸纳贫困户就业,拓宽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渠道;对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孤儿类贫困学生,建议由学校详细统计信息,走职业教育的路子,传授一定的技能或者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使其能够独立创业,改变贫困面貌。对于应当落实兜底政策,全面享受民政、残联等方面救助政策的帮扶对象,建议从贫困户中及时予以剔除,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3.加强政策配套落实,解决精准帮扶的问题。一要严格标准。要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的甄别,建立健全动态调控工作机制,明确兜底标准,摸准兜底对象,实施精准识别兜底,做到因享尽享。二要精准落实。县扶贫办、“八办两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套落实,打破政策界限,破除政策藩篱,使政策在实际落实中无障碍、无限制、零折扣。在慢病治疗方面要把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对等起来,从根子上消除贫困因素。对于长期处于亚健康、慢病患者,建议出台相应政策,经治疗鉴定确认健康后,由退出劳动到进入劳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三要有效整合。坚持以项目带资金,以产业带资金,整合各类扶贫资金,集中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要打破农、林、水等项目资金使用界限,对有产业能力的村采取捆绑整合,集中使用资金的方式,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比如,有些村的建设项目可以把其他村的资金整合吸收过来,壮大发展规模,带动贫困户增收。‎ ‎4.加强产业扶贫,解决扶贫如何扶的现实问题。一要做好产业规划。积极稳妥的实施产业扶贫,深入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会战,积极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因地制宜,既不包办,又不下达指令,结合实际,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二要选准发展路子。要加强产业发展的科学谋划,制订适合本镇、村发展的产业规划。例如,凤鸣镇苍颉庙村发展农耕体验,董家台村发展油菜种植,带动旅游产业。选好发展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寻求适销对路的产业品种,用产业代就业,用就业促增收,用增收来脱贫。三要扶持龙头企业。全县要形成统一的引进方式和方法,各镇要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地域特色。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模式,发展龙头企业,通过流转土地、产业托管、入股分红等形式,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探索互助组的发展模式,鼓励形成专业合作社带动广大贫困户增加收入。同时,将保险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之中,发挥保险职能,增设扶贫对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屏障。‎ ‎5.加强规范管理,解决帮扶效果的问题。一要强化帮扶管理。建立统一高效的帮扶管理模式,针对帮扶干部帮扶力量单一的实际,实行单位捆绑式项目帮扶管理模式,由帮扶单位结合帮扶村的实际开展重点项目的帮扶落实,增强帮扶实效。要加强帮扶干部培训频次,形成会扶贫,懂农村,爱农民的帮扶队伍。二要制定考核办法。科学合理的制定扶贫考核办法,减少对扶贫资料的核查,克服片面单一的考核方式,注重帮扶成效的检查考核,真正将扶贫考核的“晴雨表”体现在贫困户的笑脸上。三要坚持党建引领。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委”换届工作,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配强基层班子,选出能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6.加强氛围营造,解决扶贫扶志的根本问题。一要扶贫先扶志。要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补齐精准脱贫精神短板,提升群众精神面貌,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勤劳致富观念,落实好精神塑造和能力转化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持久的力量支撑,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二要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和道德评议,设立《村规民约》、“红黑榜”,积极推广青化镇焦六村乡风文明建设经验。‎ 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好公婆”、“好儿媳”评选为着力点,弘扬孝老敬亲、扶老携幼等中华传统美德。加大“爱心超市”日常运行和管理,弘扬新风正气。三要营造脱贫攻坚整体氛围。脱贫攻坚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有效解决群众参与性不够、意见较大、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营造积极向上、民风淳厚的脱贫攻坚整体社会氛围,促进农民素质全面提高,打一场全民参与的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调研报告【篇二】‎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努力夯实扶贫工作基础,积极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用“绣花”功夫推进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作为市人大农工委委干部,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一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情况,利用回乡过年的机会,深入到群众中去,切身实地的感受、了解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认识还有“误区”。部分贫困村、贫困户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幻想着“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错误地认为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是政府要我脱贫而不是自己想要脱贫,党委政府理应对贫困户脱贫致富做到大包揽、全兜底,而忽视了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甚至出现贫困光荣、争吃低保的怪现象。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思想上存在“怕领头、怕担当”的顾虑,引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帮扶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帮扶工作不深入,帮扶举措不扎实,思路不宽、方式不活、办法单一,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应付情绪。2、政策落实尚存“盲区”。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贫困群众担心脱贫摘帽后享受不到各项政策补助。健康扶贫方面,部分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场所建设滞后,标准化公共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还有较大差距;部分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到位;县直医疗机构“三免四减半”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慢性疾病认定审批程序多、时间长,影响到患者就医及治疗。保障扶贫方面,多数地方在农村低保与贫困人口两项制度衔接中,对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重叠率作出了规定,导致贫困人员与低保对象指标相互挤占,从而产生了不少矛盾,有待妥善处置,否则将会影响第三方评估测评的满意度。安居扶贫方面,仍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按照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安置建房,仍需做好过细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动员工作,努力化解危旧土坯房改建中的潜在阻力,适当满足贫困户居住的客观需要。‎ ‎3、发展投入相对滞后。虽然各地贫困村或多或少发展了一些种养产业,但“弱、小、散、低”现象比较突出,缺乏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富民产业对当地贫困户的辐射率还不高,特别是没有劳动人口和生产资源的贫困户大多被挡在产业发展之外,这部分贫困户长效稳定增收缺乏保障。多数地方乡村旅游处于粗犷式开发发展阶段,产业链条不长,综合收益不高,带动贫困群众致富能力不强,旅游扶贫作用发挥不够。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组织由于长期缺乏资金支持和人才支撑,已沦为“空壳村”“空心社”,有的甚至还有欠账,导致发展动能不足、带动能力有限。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实际所需资金与既有补助标准相差较大,各地扶贫资金投入与实际所需缺口较大,各级扶贫部门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4、机制规范有待提升。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在筹措、使用和管理各环节都存在制度上的缺失。比如,有的乡村向上级部门协调和争取所获得的扶贫资金没有落实到相关贫困村、贫困户,中间截留问题还存在;有的部门扶贫项目资金报账环节过多,走程序时间过长,导致扶贫资金滞留账上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整合扶贫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兑现贫困户分红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对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集中使用于发展产业、企业入股、合作经营缺少必要的风险评估、使用监管办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亟需建立制度予以规范。扶贫档案建设方面,市、县、乡、村四级对贫困户建档立卡表格资料尚未统一规范格式内容,一些贫困户信息表格和帮扶手册填写不全面、不精准、不细致,普遍存在收入认定核实不够准确、外出务工实际收入填写过低的情况,相关资料台账还不够规范。部分行业扶贫职能部门涉及贫困人口扶贫信息资料不健全,收集、归类、管理还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相关佐证资料缺失情况。‎ 二、意见建议 ‎“吉安、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区人民的政治嘱托,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此,中央高度关注、省委寄予厚望、百姓充满期待,全市上下要把“作示范、带好头”作为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执着追求,鲜明地写在吉安脱贫攻坚大会战的旗帜上,成为吉安发展的主旋律、最强音,以吉安脱贫攻坚精神汇聚各方力量,以老区艰苦奋斗作风掀起脱贫攻坚新高潮。‎ 一要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坚定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必胜信心。一是要注重运用各种媒介和载体,深入宣传、准确解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将中央、省里对吉安的特殊关爱转化为推进脱贫攻坚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脱贫光荣、政策保留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鼓励争先、鞭策后进的竞争氛围,不断增强干部群众戮力攻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要注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勤相结合,明确“扶贫先扶志”、“扶贫不扶懒”的工作要求,通过典型培树、正反教育等措施,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xx自力更生精神,激发依靠自己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三是要配齐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一点一滴的努力,切实让广大群众看到脱贫致富的希望,振奋脱贫攻坚的斗志,坚定如期摘帽的信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衔接落实,进一步发挥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保障作用。统筹利用好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支持建房政策,按照先难后易、分类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贫困村、解决贫困户,确保贫困人群享受到“安居”政策;坚决兑现教育特殊资助政策,逐步实现对贫困户小孩从幼儿园到大学资助的全覆盖,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推行大病医疗商业保险和“三免四减半”政策,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救治等问题,有效构筑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治等多道防线,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强化对已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人口的重点保障,主要通过纳入低保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三要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途径。各地各贫困村要突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扶贫业态,注重富民产业发展,强化龙头企业和大户带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尽最大可能把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纳入到扶贫产业中来。强化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人口实现自主创业或转移就业。推进贫困户资产投资长效化,在有效盘活贫困户土地资源的同时,将投入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财政扶贫资金“股权量化”给贫困户,使贫困户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能以股东身份享受收益分成,增加财产净收入。‎ 四要规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和监管机制。各地要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做精做细贫困户帮扶手册、干部帮扶手册、贫困户收益公示卡等各项建档立卡工作,及时对建档立卡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尤其要严格按照收入测算口径如实填写贫困户收益,进一步提升各类脱贫攻坚台账资料的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针对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企业入股、合作经营研究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使用监管制度办法,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现长效监管,发挥预警功能,降低扶贫资金使用风险。‎ 五要严格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帮扶主体脱贫攻坚的职责使命。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全民脱贫攻坚责任意识,努力构建部门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和党员干部大帮扶工作格局,充分用好各类考核“指挥棒”,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突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清单,强化目标考核,凝聚攻坚合力。所有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要自觉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对标对表、加码加力、戒急戒躁,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确保脱贫成效精准、真实、可靠,确保减贫数量、脱贫质量经得起各级评估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