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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8 发布

市委书记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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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7月18日,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潘朝晖主持召开市委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落实意见。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示范表率,把学习贯彻《条例》不断引向深入,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  潘朝晖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党内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  潘朝晖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芜湖实际,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尽快制定出台芜湖贯彻《条例》具体方案,把责任传导到各级党组织,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将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新高度。深入贯彻习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就法院基层党组织如何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加强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谈以下几点肤浅体会。‎ ‎  一、把握“从严治党”内涵 ‎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体现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步入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表达的是内容,它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不仅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而且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思想建设方面,更加突出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培养和选拔好干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风貌。“全面从严治党”之“从严”提出的是要求,必须全覆盖、无死角,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它不仅是对党的建设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回应,而且也体现了将“严”字始终贯穿党建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经验。我们党面临着新时期的“四个考验”、“四重危险”,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使命,必须时刻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认识,在“党要管党”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  二、突出“主体责任”关键 ‎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始终把“管党”、“治党”放在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抓住这个“牛鼻子”,切实担当起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其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要抓好“二个环节”。一是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位置,既是法院机关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最终执行者”,是实现党建工作在法院机关全覆盖的关键环节。因此,重点是要突出抓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根本任务之一,也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是要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思想上理想信念动摇、党员身份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实在和坚强的工作支撑。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司法改革,重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注重教育管理为先,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切实落实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等工作内容,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受教育人员全覆盖,管理对象不遗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同心协力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惩治力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  三、明确“责任主体”对象 ‎  “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来看,包括各级党组织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上看,是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力度和传递压力。这也就明确告诉我们,从全市法院系统来说,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对象含盖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等所有的各级党组织。各法院党组(党委)是领导主体,负有加强统一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和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责;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是工作主体,负有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  四、发挥“三个作用”‎ ‎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理念,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问题,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开展以“撰写一堂微型党课教案、设计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组织一次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定期实施工作讲评和通报等形式,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二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在研究党建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要经常研究、经常布置、经常检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三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说明白话、办明白事、做明白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遵守党纪党规,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责任,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  五、抓住“三个重点”‎ ‎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永恒课题,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从细节入手,细微处着眼,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正义、彰显公信,努力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出色的公正司法推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通过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确保实现“二十佳”目标。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  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抓压力传导,强化责任追究,查处和曝光了一批履职不力的问题。现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  1.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新因系统内多名干部违纪违法、用人失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陈新任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全州国土系统80余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恶劣;用人失察,所提拔的多名干部被组织立案审查;局二级单位州地产事务部账务管理混乱,问题多发,原主任康伦仁、周克发,副主任祝莉等人被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私设“小金库”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此外,陈新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xx年7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陈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恩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继锋因市内中小学营养餐专项资金浪费较大和挤占学生利益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xx年至20xx年,陈继锋任恩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期间,恩施市中小学多处发生营养餐专项资金浪费较大和挤占学生利益问题。全市130名中小学校长被约谈、7名党员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人。20xx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陈继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3.宣恩县水务中心主任、县晶源供水公司经理冯仕银因乡镇水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冯仕银任宣恩县水务中心主任、县晶源供水公司经理期间,该县乡镇水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多名责任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冯仕银对发现的乡镇水务中心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不及时报告,对乡镇水务中心管理不到位。20xx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宣恩县纪委决定对冯仕银立案审查。‎ ‎  4.恩施州教育局原纪检组长闵立因单位多人被立案调查,以及州教育局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xx年6月以来,州教育局二级单位州后勤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赵国顺、州教育考试院原院长周正,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县级督学刘国柱,州教育局副局长唐生莲先后被州纪委立案调查,其中赵国顺、周正、刘国柱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xx年至20xx年,州教育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共计90余万元。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20xx年7月,闵立被免去州教育局纪检组长职务。‎ ‎  5.利川市团堡镇纪委书记刘辉因信访线索核查不到位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xx年,利川市团堡镇纪委在核实反映该镇马鸣坝村支部书记彭某有关信访问题线索期间,相关人员核查时工作不认真,证据收集不到位,导致反映问题线索经过第二次调查方才查实。20xx年3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刘辉被利川市纪委约谈。‎ ‎  6.巴东县烟草公司纪检组长陈勇因职工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xx年2月12日,巴东县烟叶分公司茶店子基地单元中心管理站茶店子收购组组长商祥章办理其父亲丧事时,违规收受烟农礼金18400元。商祥章以及中心管理站站长李宗文分别受到记大过、记过处分。20xx年2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陈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上述案例暴露出当前仍然有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措施不硬,落实不力;少数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真抓,不真管,不真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镜鉴自身,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压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