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79 KB
- 2021-04-28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体会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广大教师无比关心、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每年教师节都通过到学校视察、看望慰问教师、致祝贺信等方式,对全国教师表示亲切问候,就教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亲自推动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教师队伍建设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取得重大成就。
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教育部分别制定加强中小学教师和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文件,构建了覆盖大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2018年制定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分类提出教师职业行为倡导标准和禁行底线。
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严控师范院校改制、摘帽,师范院校稳定在180所左右,其他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稳定在380所左右,教师教育专业点保持在5000个左右。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普遍建立。
教师国培体系建立健全。2012—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教师“国培计划”专项经费超过137亿元,培训各级各类教师超过1200万人次,有力带动了各地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通过实施“特岗计划”,2012—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省份共招聘51万名特岗教师,持续为乡村教育输入“新鲜血液”,优化了乡村教师队伍结构。2013年教育部启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到2018年已经安排专项经费153亿元,覆盖725个贫困县,惠及130多万名乡村教师。
推进教师编制配备改革。国家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教师配备标准,倾斜支持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县管校聘”改革,通过定期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称,2016—2018年评审为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者达9000人。同时,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教师整体素质结构得到优化。据2017年统计,教师学历层次得到提升,有93.7%的小学教师取得专科以上学历,82.5%的初中教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年龄结构日趋优化,普通高校、中小学教师中45岁以下的分别占69.8%和70.5%;师生结构比例趋于合理,与2012年相比,小学生师比降低了0.59个百分点,初中生师比降低了1.18个百分点,高中生师比降低了1.82个百分点。
在看到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受城镇化进程、全面二孩政策、高考改革等因素影响,教师队伍在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愈发突出。比如,教师队伍配置在区域、校际还不平衡;教师培养还不充分、不完善;一些地方对教师关心不够,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比较突出。我们既要看到成绩,也要正视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必须遵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立德树人的楷模: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