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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发布

音乐(心得)之音乐教学的综合性呼唤教师素质的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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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之音乐教学的综合性呼唤教师素质的综合性 ‎ 教育部新制定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指出:“提倡学科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作为对传统的音乐教育观念的突破,提倡音乐教学的综合性,既是音乐本体属性的回归,也是长期音乐教改的总结,更是时代发展对音乐教育的新要求。要实现《新课标》提出的综合性音乐教学,必然需要广大音乐教师素质的综合性。‎ ‎    反观目前音乐教师的现状,许多情况并不能让人乐观。就笔者观察了解所在的县市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大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 重学历提高,轻实践积累。现在大多数专职音乐教师原始学历为中师或大专,为了能适应新的学历要求,教师忙于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本无可非议,但教师普遍存在为学历而学习,不重视艺术实践和教学时间的倾向,加之一些地区采取的学历达标速成措施,如此一来,教师整体学历提高了,但教师音乐教学的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提高。‎ 二、 重课外训练,轻课堂教学。学校领导和音乐教师几乎都有这样一个共识:作为一个音乐教师似乎只要把课外兴趣小组辅导好,比赛中多拿奖,领导高兴,家长满意,至于音乐课只是附带上上而已。带着这样的认识,教师忽略了自己的主阵地——‎ 课堂,导致学校课堂教学中音乐课堂教学整体水平不尽如人意,更有少数音乐教师随意放弃课堂,让位于所谓的“主课”。‎ 三、 重技能提高,轻理论学习。音乐教师与一般文化教师不同之处是音乐教师具有很强的技能性。在过去乃至现在,学校和社会许多方面,评价音乐教师的优劣好差,几乎是唯技能评价,导致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也客观地存在重技能、轻理论的倾向,广大音乐教师更是以自身具备音乐或舞蹈中的某项较强的技能而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忽视了音乐理论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提高。‎ 四、 重专业素质,轻综合素质。就广大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而言,目前还普遍存在单一化倾向。教师往往固守于狭窄的音乐专业,对必备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偏少,不能适应新形势对教师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多样性的要求。‎ ‎    显然,以上的音乐教师现状是不能适应时代对音乐教学的要求,也不能满足《新课标》所倡导的综合性音乐教学。在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音乐教师培训中,由于组织、师资、教师主观认识等原因,上述问题尚没有通过教师培训得到根本解决。‎ 那么,在施行《新课标》的新形势下,音乐教师需要怎样的综合素质呢?我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 一、 复合的专业技能。‎ ‎    我们说目前存在的“重技能提高,轻理论学习”‎ 的倾向,并非要降低目前音乐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相反,音乐作为一门技能性较强的学科,音乐教师必须要有更加过硬的音乐专业技能,但是必须指出,《新课标》已经改变了原先以“唱歌、音乐知识和音乐欣赏”为主的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内容,提出了以“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为主的内容标准。所以,原先认为“弹好琴、唱好歌”就能做好音乐教师的观点是极其片面的。就专业技能而言,除了重视原有的声乐、键盘以外,教师的其它乐器演奏、舞蹈、合唱指挥、音乐创作以及其它表演性艺术都必须予以必要的重视。‎ 所以在具备某项过硬的音乐技能的前提下,教师应该通过自学、培训,逐步探索自己陌生的技能领域,逐步形成教师自身的复合性专业技能。因为单一的专业技能不能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音乐需求,也不能适应《新课标》综合性原则。‎ 二、 前瞻的教学理念 ‎    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教育实践及其教育观念的理性构建。教育理念来源于教育实践,又指导教育实践。应该说,《新课标》的实施首先是一场教学观念的变革。怎样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是墨守陈规,还是穿新鞋、走老路,还是积极实践、勇于探索?作为一线的广大音乐教师,应该成为《新课标》的实践者。‎ 我们认为教师首先要全面了解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意义;其次要对课程改革产生认同感,并主动思考与课程改革相关的问题;第三要挖掘以往教育教学中新课程目标一致的经验与做法,予以借鉴;第四要增强投身课程改革的热情与信心,积极投身课改实践。‎ 三、 博专的知识体系 ‎    在知识结构合理的前提下,知识越丰富,有效知识量就越大,教师的创造能力就越强,如果把知识比作一个圆,知识越多,圆的范围越大,圆圈外的未知领域越多,这样发现知识的裂缝,捕捉问题的机会也就越多。‎ 当今知识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知识的一体化,作为音乐教师光有专业知识显然是不够的。《新课标》提出,“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所以,要在教学中实现音乐课堂人文化,教师就必须成为博专型、复合型、开放型的教师。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必须知识广博、视野开阔、博学多才,又要学有专长、学有专攻,同时打破自身封闭的知识结构,不断补充更新新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系统具有开放型、主动性。‎ 四、 综合的能力结构 ‎    音乐教师能力作为教师从事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能动力量和实际本领,它是由多种单项能力组成的和谐统一体。在这里笔者着重谈一谈教学创新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应变能力。‎ 一位特级教师这样说:“教师工作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是创造!只有打破常规,敢于尝试,勇于尝试的人才能谈得上创造。”‎ ‎ 创造来自于对工作极大的去投入,孤芳自赏、固步自封不会闪现创新火花。作为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必须具备教学创新能力,因为人们常说,教育家与教书匠最大的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 ‎    出众的教育科研能力是优秀教师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教师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音乐教师应该由工匠型、经验型教师向科研型、专家型教师转变,这就需要我们潜心研究,着力提高自学能力、教改实验能力和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的能力。‎ ‎    笔者曾以《音乐课不妨来点弦外之音》为题写过一篇文章,音乐课中要充满音乐,缘何来得“弦外之音”?其实不然,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创设情境、拓展知识背景、解决教学疑难点,有时就不妨运用教学机智,来点“弦外之音”。所谓“弦外之音”就是在音乐课堂中教师对于面临的新的意外的情况,能迅速而正确地作出判断,并且随机应变地采取恰当有效的教育措施解决问题。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只有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的思维力以及丰富的教学经验,才能面对教学情境中的一些突然变化,随机应变,处变不惊。‎ ‎    音乐教师应该是美的传播者、高尚灵魂的塑造师。要实现教书育人,教师就必须具备全面的素养,做到既广泛涉猎、博学多才,又深入触及、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