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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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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学习体会感悟2篇
政务处分法学习体会感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规范,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法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对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政务处分的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结果不偏离。
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对复审、复核后需撤销或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的情形谜行明确,对处分决定被撇销的公职人员的补救途径提出操作办法,既维护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和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对公职人员人权的尊重。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注重实事求是,做到宽严相济,确保政务处分在法治轨道上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
一地设置处分的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
一方面,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另一方面,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为明确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明晰两类处分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务处分法对两类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务处分法学习体会感悟二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
监督,提升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有哪些重要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这部法律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适用其中第二章、第三章关于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着重突出近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将其纳入政务处分范围,体现了纪法贯通,有效弥补了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
在此之前,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之为“处分”,其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口径难以统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用法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以及如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
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对应着紧迫的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有利有弊,弊端就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手段越来越多,对于极少数持消极心态的员工容易影响其工作积极性;有利的一面就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完善监察制度还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的成功出台并不意味着就此成功,从上至下如何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还需依靠各级各地有效地落实,这就印证了那句话“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有效执行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达到从严治党的目标。给予它成长的机会,一起共同期待吧。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近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公布,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前几日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标识着我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而《政务处分法》又是我们干部管理的一项有力“法宝”。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立法内容看,通过与党纪的衔接,发挥协调效应,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违反纪律情形的具体规定,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吸收和完善,形成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对处分情形、处分后果等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开列“负面清单”,在纪法贯通中体现严管厚爱,有利于提升监督效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而如何让公职人员守法、让普通公民懂法,做到法不可违,这不禁引起我们深思。
法律如同一道“高压线”,时刻警醒人们不要触碰,可为何每天还是有许许多多的违法行为发生,深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知而不懂,二是懂而不畏。前者多半是被条条文字绊住,不能完全理解其中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把老百姓眼里的“天书”加以“注释”使其更加通俗易懂。而后者,在于违法后的诉讼程序冗长,老百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懂留存证据,使得举证环节难以为继,最终不了了之,更有甚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是我”,最终导致违法。因此,要在法律的后期解释说明上下功夫,首先让人人懂法,只有真的懂了才会畏惧,心怀畏惧就不会轻易触碰,而法的作用不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