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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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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党建工作约谈会议上讲话
在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党建工作约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对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主要目的是本着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党规党纪教育,提醒和督促大家增强纪律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在自己的岗位上更好地严格自律、履职尽责。下面,我就大家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几点意见。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年初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涉及X个政府部门共X件、占信访总量的X%,其中教体局X件,住建局X件,公安局、交通局、信访局各X件,县法院、工信局各X件,县政府、工商局、卫健委、国土局、综合执法局各X件。被反映人员涉及县级干部X件、占X%,正乡科级X件、占X%,副乡科级X件、占X%,一般干部X件、占X%,其他人员X人、占X%。从受理信访举报、线索初步核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尽管各部门都建立了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清单,但是一些部门一把手依然存在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
识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思想上存在一些误区和疑虑,重业务、轻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够、自觉性不强,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不到位。一些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清楚、不熟悉,认为抓主体责任落实是党组织的事、是领导班子的事、是一把手的事,自己是干业务的,履行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及时汇报的领导责任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将责任压力传导压实到单位每一个股室、每一名干部。一些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简单套用、照搬照抄、不太会抓的现象,提出的任务、措施比较宽泛和笼统;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不深不细,虽然提出了一些要求,但在具体抓上做得不够,如对干部约谈流于形式,甚至为了约谈而约谈,影响了约谈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一些党委、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缺乏担当精神,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就拿脱贫攻坚工作来讲,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与“精准”的要求还有差距,对象不够精准,数据不够准确,责任不够明确,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甚至个别主管部门认为项目、资金监管是纪检监察、审计和乡镇的事,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没有严格落实县委提出的“四个强化、四个解决”工作要求,没有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工程“招标、建设、验收”和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有效 监督管理。X月X日市委“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X起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其中X起涉及我县项目工程招投标,这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就财经纪律来讲,各单位普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不精细、差旅费报销不合理、财务人员业务不熟练等问题。如去年市委第一巡察组督办的X件问题线索中,涉及私车加油、公车私用等公务用车方面线索X件,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使用方面线索X件,公务接待不规范X件,乱发津补贴X件,财务管理方面X件。这一点县财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压缩违纪空间。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今年,县上结合“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全县干部管理的意见》等制度,近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抽调人员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干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单位“谁用人,谁管理”的意识不强,单位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与管理并重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对本单位干部疏于管理,导致干部纪律涣散、作风漂浮。二是干部日常管理不 到位。部分单位干部考勤制度不健全,存在考勤签到册人数不全、他人多次代签现象;部分单位在干部管理上不能够一视同仁,致使个别干部脱离单位管理;部分单位擅自默许在职人员脱产读研,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个别干部无视规定,随意脱岗溜号;个别干部请假不写请假条,未建立请销假台账;个别干部无病请病假,小病请长假。三是干部借调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未经组织人事程序,擅自借用乡镇或下属站所干部,给借出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造成缺位。个别主管部门频繁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造成人浮于事,系统内部反响较大。四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宽松软。部分单位对于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重情面、轻纪律,未安排具体岗位,未分配工作任务,未进行平时考勤。个别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愿请假,不爱上班,不服从单位管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个人廉洁自律不到位。X年X月,县委主要领导对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调查问卷,围绕X个方面进行了签字背书,但从县纪委受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反映一些单位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财经纪律等制度不严格的线索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如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斌等人违规接受私人老板吃请问题被市纪委在全市通报曝光,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各自部门实际,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找准定位、主动担责,做到权力运行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同步延伸,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大力推行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网格式覆盖管理模式,层层分解、签字背书,形成各级联动、全面覆盖的格局,确保党组织“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二要自觉做到廉洁用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方面要在制度轨道上规范用权,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另一方面要在职责范围内担当用权,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既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意识,也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使命,坚决杜绝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要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尤其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要跟踪监督,坚决防控权力运行中出现的廉政风险。
三要带头接受各方监督。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任何一名党员都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自觉摆正个人和组织、权利和监督、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做带头接受监督的表率,不做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把群众监督看成是对自己最好的激励,把舆论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好的鞭策,习惯于在“聚光灯”下用权,在“放大镜”下工作,时时处处做到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四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制度约束,严守党纪界限,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摆在更高位置,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集体研究的决不能擅自决定,该征求意见的决不能省略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