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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7 发布

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座谈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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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圆满完成,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成果要进一步转化   XX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18号文件),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全省上下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求真务实,依法探索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在中央18号文件精神指引下,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顺利圆满完成,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党委都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绩考核。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基本要求,把完成好同级党委交给的改革任务与创新完善人大履职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党的主张和党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县乡人大自觉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同步同调,与政府工作合心合力,切实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二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更加圆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人大和有关方面对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为重要契机,牢牢把握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全方位教育警示,全过程从严监督,确保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健康有序、圆满成功。这次换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二是代表和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风清气正。在此基础上,各地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县乡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重新确定县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在“27人至43人”幅度内配置,名额分别比上一届增加6至12名不等;其中,增加8名和10名的共有100个县(市、区),占95.2%。各地紧紧抓住换届契机,积极推动县级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换届后,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总数为3202人,比上一届增加了814人,部分县(市、区)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有的已经超过70%。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构成和会议制度,规范和拓展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开展工作的程序与方式;明确乡镇人大主席提名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细化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内容,并就主席团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合理安排代表活动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等充实了保障内容。目前,全省1240个乡镇有1219个实现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占98.3%;同时还配备了656名人大副主席,其中专职的600人。乡镇人大普遍配备了工作人员,有的乡镇人大还设立了办公室、代表工作室、法治建设室。不少地方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有力促进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依法履职等进一步规范提高。   四是代表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加强创新实践,畅通“双联”渠道,在坚持走访和接待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同时,通过建立“代表问政”网络平台和微信群、QQ群等,加强线上线下互动。各地着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一府两院”同代表的联系渠道,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推动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稳步推进阵地建设,以代表小组建设为抓手,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履职实效,推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基本实现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保障、有档案、有实效的“六有”目标。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加强代表初任培训和履职能力建设,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广泛开展,有的县乡党委和人大主要负责人带头述职并接受评议,代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省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工作虽已顺利圆满完成,但这只是新征程的开始。面对新挑战,面临新机遇,只有不断研究新课题、解决新问题,才能保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与活力,才能与时俱进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因此,各地都要自觉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指导人大工作实践,持续抓好XX年中央18号文件及省委12号文件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要系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人大工作规律性研究,进一步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成果,不断开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意义重大,促进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新形势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实现。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要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直接面对基层和群众,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掌握更具体,对群众利益诉求了解更直接,是党执政和国家治理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和民意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县乡人大工作抓得怎么样、履职基础牢不牢、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不仅直接关系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能不能落地生根、发挥整体功效,而且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高度重视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密切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进一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更好地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才能使党的决策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要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1954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也开启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中,县乡人大工作能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县乡人大代表能否深入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程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县乡人大工作做好了,可以使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民主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深切体会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以及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满意度。我们必须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广泛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正能量,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三要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的坚强支撑。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xx视察,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的开局之年。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既深入贯彻了新发展理念,又系统深化了美好xx内涵,是新的历史条件下xx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的必然选择,是奋力开创xx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美好前景的必由之路。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的伟大实践中,县乡人大肩负着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基层全面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县乡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了,就能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三、开创县乡人大工作新局面任重道远,彰显人大政治机关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法定职权落实不够到位,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有效,组织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比较明显。对此,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希望大家铭责于心、扛责在肩、压责到位,在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上见行动,在加强县乡人大建设上出成果,在推动人大工作创新上求实效。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彰显人大政治机关特色。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强化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切实做到“五个纯粹”。要注重通过人大依法履职、有效履职,推动中央决策及党委部署的落实,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为民履职尽责。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人民的重托和期待,是宪法法律的要求。一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解决好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善于围绕工作大局开展监督,突出发展主题,紧扣民生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的监督;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监督的角度和力度,确保每次监督一抓到底、取得实效。二要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起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强化任后监督,可以听取任命人员的履职报告并进行评议;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办理。三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听取审议本级“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纳入重大事项范围,依法认真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尤其是今年中央第四环保督查组向我省转办的有关问题,要重点督办,推动贯彻落实。要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程序,探索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要认真开好乡镇人大会议。召开乡镇人大会议,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要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会前要组织代表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广泛收集民意;会中要保证审议时间,引导和保障代表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根据议题组织相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要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推动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防止和克服监督检查不深不细、审议发言不痛不痒、整改落实不闻不问以及方式程序单一等问题,把乡镇人大会议开成一个统一思想的动员会、发扬民主的决策会、凝聚人心的鼓劲会、促进科学发展的推进会。   第三,要强化代表意识,切实植根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为人民发声、为人民履职,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势。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时刻牢记人民寄予的殷切期望,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要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左右,生活在群众中间,工作在基层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要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直接联系选民和代表小组集体接待群众、代表活动室等多种平台和方式,更好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要持续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的网络平台建设,坚持民意上网、网上问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实效。二要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近年来,大多数地方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一府两院”联系代表制度,既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又推动改进了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要根据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等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完善政情通报制度,让代表知晓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审判、检察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人大机关、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明确联系的具体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职责任务。健全完善接待、走访代表等工作制度。健全县乡人大负责同志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强化办理责任落实。三要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面。要重点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视察和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人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代表小组是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的持续性和代表活动的生命力。代表小组活动要明确主题、丰富内容、方式多样,要把闭会期间的活动与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依法履职结合起来,把代表人民监督国家机关与支持国家机关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与提出议案建议结合起来,把议大事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使代表小组活动更加扎实有效、丰富多彩。要推选好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更好地发挥代表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推动代表小组活动科学化开展、规范化拓展、常态化发展。四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主动通报重要工作,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建议,及时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逐步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补贴,切实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时间、物质、经费保障。扎实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抓紧制定新一届代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的初任培训、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不断拓宽代表的履职视野,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要健全集体学习制度,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打好理论功底、充实专业知识。代表自身更要勤勉尽责,敢于、善于为民代言,无论是审议发言还是提出议案建议,都要多为改进工作想办法、出思路、支实招。代表之间也要广泛开展履职交流,相互启发、互相帮助,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来展现履职风采。要把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对代表履职和活动的管理监督,教育和督促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依法履职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更不能把商品交换的那一套用于代表履职。当前,社会上对人大代表有一些看法和说法,个别代表确实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仅仅把当代表看作一种“光环”,满足于当“荣誉代表”;有的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有的甚至利用人大代表身份,通过干预司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投标等,为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牟取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要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不断完善履职登记制度,持续探索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代表退出机制,推动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向全面、量化的目标迈进。 ‎ ‎  第四,要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系统总结近年来创新实践,以深化宪法法律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宣传教育为先导,持续推进理念创新;以依法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以提高履职实效为核心,不懈推进工作创新。要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意识;针对影响和制约依法履职的薄弱环节,强化组织制度规范和能力建设,不断适应新常态下新发展要求。要着重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要不断健全县级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中央18号文件在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许多新措施,回应了地方人大长期以来的关切和期盼,这是20年来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力度最大的一次。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解决了一些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但这项工作在落实上仍有一定差距,增加的组成人员名额使用、专职组成人员比例的提高都还有空间。另外,县级人大还没有普遍设立法制、财经等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一人委”的问题在有的地方依然突出。要进一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制约人大工作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增强能力,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查预决算、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不断改进会议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会议的开放程度,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以新一届人大良好开局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新形势下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规范,修改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特别要注意主任会议不能越权行使或者代行常委会法定职权,比如,主任会议不能越权行使常委会许可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职权。我省个别地方已出现这种情况,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要予以重视、立即纠正。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等制度,优化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要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主席团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有9项职权。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较好地解决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工作由谁组织、如何开展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主席团作用,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谋划工作;牢固树立中心意识,突出发展主题,抓住热点难点,比如在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厘清工作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思路上与党委合拍,措施上与政府合力,出发点与群众合心,程序与内容合法。下一步,还要注意研究优化主席团成员结构,探索主席团成员履职登记制度,防止“花架子”“走过场”。三要着力提高人大主席、副主席依法履职能力。这次换届选举,绝大多数乡镇人大都配备了专职主席,近一半的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副主席,一批热爱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当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防止“专职不专心”。乡镇人大工作能否有所作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主席的素质、作风和努力程度。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加深对推进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创新实践,找准工作定位,在乡镇人大新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系统培训纳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他们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四要积极探索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这就明确了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是人大工作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延伸和拓展,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反映社情民意,但不是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要注意总结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使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有管辖权行政区域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组织代表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研究,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 ‎  第五,要强化整体意识,推动人大上下联动发展。强化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协同,不断增强整体合力和效应,丰富各级人大之间关系的内涵,实现整体推进、同步发展,非常必要。尤其要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尽管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就人大工作的整体情况看,乡镇人大仍然是相对薄弱的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深入研究乡镇人大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特别要注意研究在五大发展美好xx建设中,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面临的新要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去年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基础上,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督促指导,不断拓展新思路,找准工作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各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具体指导,健全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创建示范典型,联动开展工作,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效能;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协调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组织交流、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常做常新、善作善成。要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履职优秀的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生动展示我省基层民主法治的发展与进步。鼓励乡镇人大在宪法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注重从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程序流程等方面,破解难题、解决问题,不断创造新经验,为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今年第四季度,省人大和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将启动换届选举工作,要根据法律规定和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紧紧把握时间节点,周密谋划,抓好落实。要把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作为新起点上各项工作的再部署、再检验、再推进,作为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提高的重要抓手,更好地为省、市人大换届选举提供有益借鉴,为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整体提升奠定坚实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重要的法定职责和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创造新的业绩,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