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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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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范文 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范文 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一 一、7月份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2016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16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5]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 筹备2016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16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三)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六)新闻宣传工作 截至7月22日,本月我局在各媒体刊登信息16篇(省级4篇,市级6篇,县级6篇)。累计刊发81篇。 二、8月份工作计划: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 ‎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二 一 、7月份工作情况 1、重点抓好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起,其中老问题1起,新问题1起,针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工作预案。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预防、控制和化解,7月份全镇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4起,调解成功14起。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了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洞靖歌圩节和桥业歌圩节开展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下村开展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调解矛盾纠纷时在当地开展以案说法的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3、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探访,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有在册各类归正人员65人,7月份新增安置帮教人员2人。二是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本人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个人、思想、家庭成员关系及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其去向;三是注重后续跟进管理,切实加强对归正人员的管理;四是根据去司法厅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三类”人员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排查走访工作;7月份未发现我镇的安置帮教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4、社区矫正工作。本月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人,到期解除矫正人员0人,自此,我所累计接收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0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33人。二是严格实施月报到制度、监护人情况汇报制度等管理内容,建立并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作制度。三是深入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全面了解、掌控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生产情况,根据每位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建立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措施,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7月份无脱管漏管,未发现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5、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精准扶贫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二是协助镇政府处理百林村大命屯与百林屯的山林纠纷及纠纷引发的堵路事件;三是参加7月6日举行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活动;四是参加了镇政府举行的一系列扶贫工作会议;五是参加司法局组织召开的两学和一做学习会等 二、 8月份工作打算 1、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 2、坚持以多种形式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各村党群议事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做好法制宣传。 3、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和公益性劳动。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排查重点对象,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管理教育。四是长期对两类人员的管理不放松。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坚持做到应援尽援。 ‎ ‎ 6、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相关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及其他维稳工作。 【司法局7月工作总结及8月工作计划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