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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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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督促检查暨抓落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督促检查暨抓落实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总书记谈抓落实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督促检查暨抓落实工作。前面,我们传达学习了***总书记谈抓落实重要论述摘录,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宣读了《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明确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抓好全县督促检查暨抓落实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认清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督查是各级领导推进工作最常用的工作方法和有效手段,督促检查工作已经成为推动党的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党的决策完善的重要途径,成为我们党持续不断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总书记强调“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省委、省政府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结合今年全面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对督查工作抓得很紧,今年8月份,制定出台了《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健全完善了“督查、激励、约谈、问责、曝光”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要让督查成为推动全市决策部署落实的尖兵利器。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局面,如何采取强有力的方法手段,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异常艰巨,需要我们倍加努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加强督查、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作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及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对督查暨抓落实工作的批示精神,全力打通工作落实“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突出关键重点,着力解决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抓紧抓好督查工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盯紧大事要事,聚焦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顺利推动和有效落实。
(一)突出“三个转变”,努力构建“大督查”格局。
一是由单一式督查向多方联动式督查转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督查几乎都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的,县直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督查活动较少,甚至有些部门简单的认为督查工作就是督查室一家的事情,与自身关系不大。事实上,每个部门都有督查的职责,平时单独靠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力量是应付不过来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凡是县委、县政府召开重要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督查活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并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明电下发各乡镇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好县直行业部门的督查督办作用,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督查”工作格局。二是由常规性督查向深度督查转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改变以往督查的惯性思维,不能仅仅局限于完成督查任务,要在开展常规性督查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督查工作范围,坚决摒弃在办公室打电话、要材料的做法,要开展有深度、有力度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工作延伸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要通过督查来推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由一般人员搞督查向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转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来看,发现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查工作比较少,对督查工作没有静下心来认真研究,抓督查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这种现象今后要坚决纠正。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践行“人往一线走,事要亲自干”的实干作风,切实从一般性事务中摆脱出来,腾出时间精力,做到每季度亲自带队开展督查活动不少于2次,及时帮助乡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三个结合”,全面提升督查水平。一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于督查的事项,除了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以外,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暗访活动,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陪同的办法,直接深入村组,深入到项目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并就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方面,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集中优势力量对脱贫攻
坚、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产业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基层党建、干部作风、全域无垃圾行动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进行督查督办,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另一方面,要对中央和省、市、县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文件和督办通知安排部署的事项,集中力量进行督查,着力解决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问题,确保各级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坚持督查督办与协调服务相结合。督查本身又是协调,对于涉及面广、超出了一个部门的权限范围的某些问题,各部门要从中协调,加强调度,督促落实。同时,督查本身更是服务,在督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既要对县级决策层面搞好服务,又要对各乡镇在工作落实中搞好服务,将督查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做到把督查的过程变成帮助基层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过程。
(三)把握“三个关键”,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一是善于发现问题。要坚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督查工作的永恒追求。督查人员必须要深入到现场,认真了解情况,不断发现问题,真正做到督在关键处、查在要害上,从而推动决策和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同时,要坚持由面向点聚焦、由集体责任向个人责任聚焦,切实解决以往督查重点不突出、督查活动不深入、督查力度不大、发现问题不准等问题。二是敢于较真碰硬。从当前全县实际情况来看,督查工作中存在反映成绩多、反映问题少,反映落实多、反映不落实少,报喜多、报忧少的情况,甚至督查时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抹不开面子,不敢批评、不愿批评,怕得罪人,出现表面督查、人情督查、形式督查等问题,这与全县推进决策落实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督查工作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揭露,敢于反映,克服“过得去”思想,确立“过得硬”标准,做到讲原则不讲关系、讲规矩不讲面子、讲公心不讲私心,不当老好人,坚决克服“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真正督出权威、督出实效。三是注重督办实效。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对需时较短或阶段性的工作,可以采取集中督查的方式,使其在较短时间内见到成效;对需时较长的工作,要统筹规划,连续督办,跟踪督查,一抓到底。特别是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要跟踪进展情况,通过反复抓、持续抓,切实将问题销号解决到位。
三、强化组织保障,深化融合联动,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确保督查工作成效的重要前提。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督促检查暨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督查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督查主体意识,履行好“第一责任”,既当督查工作的谋划者、指挥者,又当督查工作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身体力行地做好督查工作,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研究督查工作问题,安排督查工作任务,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抓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抓好对各部门督查工作的督查,认真组织开展好联合督查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县直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各自督查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及时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报告。同时,对督查反馈的事项,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进行整改,并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办理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要强化激励约束,注重放大典型效应,激发落实动力,既要发现正面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也要敢于抓反面典型,对督查中发现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和“五步三法”督查法和“实”“准”“狠”“快”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县属新闻媒体抓落实进行时工作方案》,在县电视台“抓落实进行时”专栏“走在后”栏目、“说清楚”栏目予以曝光,并公开表态承诺,全力推动决策落实。
同志们,做好今年督促检查抓落实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