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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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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药品存储条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供参
考
为贯彻落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
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
点》文件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药品安全监管工
作,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
节药品存储条件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辖区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
机构 216 户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
出动执法人员 288 余人次,执法车辆 112 余台次,检查中未发现企业
有违法行为。本次检查过程中,辖区业户均能按照规定要求储存药品,
规范建立温湿度控制记录制度,业户购货随附单据及查验台账均能真
实有效保存、记录。
二、重点检查项目
(一)药品经营企业
1.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各个存储
环节温湿度(温度)记录是否完整、有效,记录是否按规定归档保存。
2.是否根据规模配备相应的阴凉(阴凉柜、阴凉区)、冷藏冷冻
(冰箱、冷藏柜)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3.经营企业是否对配备的阴凉、冷藏冷冻药品储运设施设备进行
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转。零售企业阴凉、冷藏设备是否
运行正常,是否配备温度计,温度监测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
整。
4.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有真实、完整、可追溯
的冷链运输交接记录。包括启运时间、运输方式(工具)、在途温度、
到达温度、到达时间、冷链运输员及收货人签字等,对不符合储存运
输条件的冷藏冷冻药品是否拒收,并按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要求进行
处理。
5.从事冷藏冷冻药品收货、验收、陈列、储存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是否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能否在工作中落
实到位。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贮藏要求储存
药品。各个存储环节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有效,记录是否按规定归
档保存。
2.是否根据规模配备相应的阴凉(阴凉柜、阴凉区)、冷藏冷冻
(冰箱、冷藏柜、冷库)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规范了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药品
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经
营使用的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的贮藏条件进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