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99 KB
- 2021-05-08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与培训班开班仪式领导讲话(共5篇)
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
(篇一)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黎办发〔**〕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提高遗体火化率、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结合我县殡葬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殡葬执法实施方案。
一、执法任务
(一)巩固提高火化率。把遗体火化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重点,把巩固提高火化率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全县范围内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对死亡后遗体不火化的丧户,开展殡葬执法。
(二)整治城区丧葬扰民。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与全县禁燃禁放区域一致)丧事活动,加强殡葬管理,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的社会新风尚。严格执行县政府禁燃禁放有关要求,对治丧期间吹奏喇叭、出殡送葬期间抬棺抬灰游丧、抛洒纸钱、使用鼓乐队等行为开展殡葬执法。
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与培训班开班仪式领导讲话(共5篇)
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实施方案(5篇)
(篇一)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黎办发〔**〕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提高遗体火化率、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结合我县殡葬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殡葬执法实施方案。
一、执法任务
(一)巩固提高火化率。把遗体火化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重点,把巩固提高火化率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全县范围内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对死亡后遗体不火化的丧户,开展殡葬执法。
(二)整治城区丧葬扰民。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与全县禁燃禁放区域一致)丧事活动,加强殡葬管理,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的社会新风尚。严格执行县政府禁燃禁放有关要求,对治丧期间吹奏喇叭、出殡送葬期间抬棺抬灰游丧、抛洒纸钱、使用鼓乐队等行为开展殡葬执法。
(三)整治散埋乱葬。对“三沿六区”(“三沿”指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六区”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确需迁移但家属不迁移的坟墓,开展殡葬执法;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指骨灰安葬单人墓位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超过0.8平方米;遗体安葬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占地面积超过4平方米)、豪华墓(指修有牌楼、石象、石狮等装饰品)、“活人墓”家属不愿拆除的,开展殡葬执法。
二、执法程序
(一)遗体火化执法。
1.人员死亡后,乡(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宣传遗体必须火化、不得棺葬等殡葬改革政策。县民政局下达《遗体火化通知书》(附件1)。
2.对不听劝阻,依旧购买和制作棺木的丧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对其棺木来源进行追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对丧户进行教育引导。
3.对拒不火化丧户,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二)城区丧葬扰民执法。
1.居住在城区的人员死亡后,县民政局、城管局和日峰镇及所属居委会人员上门宣传遗体必须火化、不得棺葬等殡葬改革政策,下达《致丧户家属告知书》(附件2)。不属于日峰镇户籍但居住在城区的其他乡(镇)人员死亡后,所属乡(镇)也应一并上门做工作。
2.对治丧期间吹奏喇叭行为,由县民政局、城管局、日峰镇工作人员上门教育引导,劝阻扰民行为。
3.出殡送葬时,采取车辆送葬方式,送葬车辆不得超过8辆。出殡车辆送葬坚持以最短线路,沿途不燃放爆竹,不抛洒纸钱,不使用鼓乐队。对拒不执行车辆送葬方式,多次教育引导后,仍采取人行队伍行为送葬的坚决予以打击,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三)散埋乱葬执法。
1.对“三沿六区”确需迁移的坟墓和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由所属乡(镇)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宣传相关迁移或拆除政策。
2.对拒不进行迁移或拆除的,由乡(镇)和民政局工作人员教育引导,下达《整改通知书》(附件3)。
3.对多次教育引导,仍不执行迁移或拆除的,由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执法。
三、执法要求
(一)加强执法队伍。成立县殡葬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见附件4),组建殡葬执法大队,具体开展殡葬执法工作。殡葬综合执法大队由县公安局60人、县公安交管大队10人、县城管局30人、县民政局工作人员15人、乡(镇)和村(居)干部组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绿色殡葬改革执法,并做好经费保障。
(二)强化教育引导。按照“教育引导为主,殡葬执法为辅”的原则,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县城管局等职能单位要充分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三)明确责任落实。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在具体开展殡葬执法前,要制定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执法主体为各乡(镇),组织协调单位为县民政局。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具体联系人,明确具体殡葬执法人员,并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召集、组织,确保在接受殡葬执法任务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可全部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殡葬改革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篇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4号)文件精神,深化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加快绿色殡葬建设,切实推进城乡移风易俗,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市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县级政府主导、乡镇政府主责、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严格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火化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推动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提升火化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批复的通知》要求,我县全域已划为火葬区。为实现我县全民火化的目标,在2003年《县政府1号令》和《关于推行公墓集中丧葬规范殡葬管理秩序的实施方案》(武办发[**]13号)文件确定的火化区和火化对象的基础上,逐年逐步扩大火化范围,到2020年底前实行全民火化。
(二)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殡仪馆、火化设施、尾气环保处理设施和殡仪服务环境的改造升级,确保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能适应工作新要求,以保障群众基本的丧葬服务需求。推进县城城市公益性墓地和乡、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划建设,按照6‰死亡率、至少满足30年落葬的标准,建设一批县、乡、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
(三)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遵循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理念,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从源头上加强对骨灰的跟踪管理,规范骨灰放行。遗体火化后骨灰按要求葬入公墓区或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积极倡导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水葬、骨灰散撒等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
(四)加大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大力开展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区和自然保护区)视线范围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全县“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和农田耕地上坚决杜绝新葬坟墓,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县“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三、工作步骤
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三年,从**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县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年12月份,召开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深化殡葬专项行动工作,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确保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加大宣传引导。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形成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1、制定火化扩面工作计划。按照我县火化扩面的目标任务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2、加快推进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尽快启动县殡仪馆的改扩建设。科学制定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建设一批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在**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3、开展殡葬“治陋治乱”工作。一要对辖区内“三沿六区”影响观瞻的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以及豪华墓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所有坟墓的户主、位置、坟墓穴数及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底数清、任务明。二要制定“治陋治乱”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三要集中开展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确保从**年1月1日起,辖区内“三沿六区”视线范围内和农田耕地上不再新葬坟墓,原有旧坟在**年8月底前做到“能改则改,应迁尽迁”,能迁移的统一安葬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不能迁移的一律采取植树遮挡处理。
4、加强殡葬联合执法。民政部门要主动协同执法、公安、工商、国土、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法。一是集中整治丧葬陋习,坚决禁止在城区、乡镇临街和主要公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占道路祭、游丧闹丧和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对在农田耕地上葬坟、毁林毁田葬坟、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非法经营墓地等违规违法现象,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对骨灰的跟踪管理,规范骨灰放行。遵循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理念,全面遏制骨灰装棺二次葬。三是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冰棺租赁、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切实加强丧葬用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全面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确保群众利益。四是县公墓区祭扫实行全面“三禁”(即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纸钱、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安全祭扫,努力形成厚养薄葬的丧葬新风。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9月1日—**年10月31日)。
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殡葬改革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长效机制,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到2020年底前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生态立县和打造“三个示范”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提高认识,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协调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工作督导。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实行每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分时段、分重点进行督查。**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舆论宣传、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沿六区”开展殡葬“治陋治乱”、丧葬用品市场整治等工作;**年度重点督查火化区扩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骨灰装棺二次葬;2020年度重点督查全民火化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三个队伍,即:在领导小组下组建工作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组建殡葬联合执法队,由民政和其他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殡葬改革联合执法;组建以民政局属下殡葬管理所为平台的全县殡葬执法队,在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负责集中整治阶段和常态化管理阶段日常的殡葬改革执法。
(四)加强机制建设。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以有利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殡葬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制定符合我县实际而又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工作奖补激励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上探索经验做法,确保全县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深入顺利推进。
(五)加强考核评估。将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的内容,增加分值比重,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建设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及时约谈工作后进、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负责任、工作迟缓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篇三)
根据民政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推进我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年底,全市遗体火化率达到95%以上,县以上殡仪馆全部达到部颁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覆盖80%的行政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均达到70%以上。城乡基本殡葬服务实现普遍性、均等化,实行统一集中集约规范安葬,基本无散埋乱葬现象,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蔚然成风。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为基础,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核心,以散埋乱葬整治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殡葬公共服务
1.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两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批“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着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以石城县、大余县为试点,由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严格限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完善殡仪馆办丧治丧功能,推进城乡殡仪服务场所建设。推进殡葬设施设备环保节能改造和技术革新,加强对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实现殡仪馆遗体火化、遗物焚烧设备运行工况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相协调的惠民殡葬政策调整机制,拓宽殡葬免费服务范围。以石城县、大余县、全南县、定南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大力推行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3天、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及安葬到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全民免费。章贡区、赣州蓉江新区、龙南县探索为城乡低保户、贫困优抚对象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
1.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探索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的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推向社会,引入民间资本,提高殡葬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改革落后的经营服务模式,对原有民建民营服务功能不全的殡仪馆逐步收回,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殡仪馆守灵、餐饮、临时住宿等多功能服务,满足群众办丧个性化需求。
2.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改革,建设“节地、生态、环保、园林”式墓区,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成为主流。全力做好节地生态安葬用地保障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占耕地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新建项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支持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改造,大力推广使用卧碑。鼓励和引导树葬、花葬、草坪葬、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等生态葬法。
3.发展绿色殡葬新业态。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方式投资绿色殡葬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引入一批资本雄厚、竞争力强、管理运营效益好的大型殡葬服务企业,实现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经营。推动绿色殡葬与社区文化、村级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倡导形成文明、节俭、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深入挖掘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创建一批绿色追思文化示范县。充分发挥殡葬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追思文化交流合作。
(三)加强殡葬监管执法
1.强化殡葬监管执法。认真总结推广安远县“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殡葬综合执法经验,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殡葬执法队伍和工作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全面落实殡葬服务单位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投诉受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风水先生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活动。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墓具生产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强化殡葬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将失信黑名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规范整治丧葬秩序。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服务场所进行治丧和悼念活动,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坚决制止办丧扰民和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查处干扰殡葬执法的行为。
3.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殡葬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民政人才提升工程,提高殡葬从业人员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纪律和职业操守教育,完善岗位奖励激励机制,保障广大殡葬从业人员切身利益。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推进“红包”治理工作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殡葬服务环境。
(四)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
1.推进殡葬大数据建设。以遗体火化等殡葬基础业务数据和管理服务机构数据为主,建立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现民政部门内部相关业务之间,与有关部门之间相关数据共享交换,运用大数据加强行业监管。
2.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加快实现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实行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处理结果、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探索殡葬服务电子结算和第三方支付,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约预订、远程告别、网上祭奠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提供,推动形成“互联网+殡葬服务”新业态。
(五)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1.加大“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力度。紧紧围绕“三沿六区”整治范围内无坟化这一目标,充分利用清明、冬至这两个客家人迁坟的传统时间节点进一步做好坟墓搬迁、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并进入常态化,严防整治反弹和回潮现象的发生。
2.创新殡葬移风易俗工作方法。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建设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评重要内容。把节俭办丧、文明办丧和推进遗体火化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各村(居)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丧事简办标准, 与每家每户签订丧事简办协议书,全程指导、监督丧事办理并提供“一条龙”服务。大力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祭祀方式。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年12月至**年3月。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建立领导机构、细化试点内容、落实部门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措施。
(二)组织实施:**年4月至**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对试点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
(三)中期检查:**年1月至**年6月。通过地方自查、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邀请有关专家或组织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中期评估调研,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四)评估总结:**年10月至**年12月。对殡葬综合改革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典型进行上报,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反思、提出对策并在之后的工作中改进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市殡葬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基层落实、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解决疑难事项,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汇聚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大合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殡葬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老旧坟墓实行免费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并由县级财政给予迁坟适当补助。对运行规范、发挥作用明显的红白理事会,各县(市、区)财政要统筹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切实足额落实资金,积极支持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宣传、殡葬惠民、殡葬奖补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等所需的各项经费,为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把宣传引导贯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殡葬综合改革的工作氛围。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科学丧葬礼仪,营造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新风尚。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督查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年终考评办法,加强目标管理,完善通报和约谈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对标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人,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篇四)
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凉州建设步伐,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根据《**省殡葬管理办法》、《**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凉州建设要求,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先进殡葬文化,推行现代生态殡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破陋习”为主题,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凉州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整治乱葬乱埋。
1.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集中力量和时间,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城乡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集中住宅区、工业园区)乱葬乱埋集中整治。通过搬迁、平坟、绿化覆盖、拆除坟墓装饰建筑等方式,全面治理“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坟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集中整治,**年4月5日(清明节)前对凉州区境内兰新铁路、干武铁路、连霍高速公路、312国道和金武高速、金大快速通道、武民公路、金武公路、武九公路、凉古公路、天颐大道、荣华大道两侧,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武威工业园区内坟墓平坟、迁葬。**年8月15日(农历七月十五)前对全区通乡公路两侧,黄羊工业园区、金太阳工业园区内及周边的坟墓平坟、迁葬。其它区域也要进行有计划整治,**年全区乱葬乱埋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由区林业和草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各镇配合,在春季植树造林期间对集中整治区进行绿化,达到园林式的效果。
2.整治耕地坟墓。切实加强平坟还田工作,对全区农村耕地内的坟墓、墓碑、围墙等坟墓装饰建筑,要限期搬迁或平坟复耕,拒不搬迁、平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全面清理非法墓地。切实加强公墓管理,坚决制止擅自建墓行为。严禁在水源地、耕地、林地和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违法违规建坟。
(三)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并存”的原则,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年要在规范提升七架沙滩陵园、永丰、武南等经营性公墓的基础上,加快静安生态公墓经营手续办理,使其尽快投入运营服务,重点规划建设下寨、长青、小泉、王景寨、静安、青林滩、山泉、杂沟、空星墩滩、下沙子、黄羊河农场等生态公益性公墓,逐步解决和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确保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配合,对殡葬用品市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推行“鲜花换纸钱”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不烧纸钱,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导使用鲜花、蜡烛、奠酒等文明、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封建迷信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三、工作步骤
全区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2月20日——3月5日)。
1.广泛宣传发动。以“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以文明殡葬、共建和谐为重点,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的殡葬改革氛围。今年3月为全区“殡葬集中宣传月”,各部门、各镇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加强殡葬改革政策与文明新风的宣传,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天马党建、凉州微视频、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和横幅、墙体标语等工具,集中进行高密度、广覆盖、多形式的强势宣传,正面引导殡葬改革工作。使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的殡葬改革大环境。要利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群众祭祀扫墓的有利时机,以公墓为宣传主阵地,以横幅、标语、宣传牌、宣传单、咨询会、视频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转变殡葬观念,大力推广树葬、草葬、骨灰葬,提倡死后不留骨灰,使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使文明丧葬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2.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下发《凉州区城乡殡葬规划建设方案》、《凉州区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凉州区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州区殡葬集中整治坟墓搬迁补助意见》等规范性配套文件,为殡葬工作和殡葬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各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集中整治活动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区、镇、村协调一致,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3.召开动员会议。各镇要召开殡葬集中整治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殡葬工作任务分解到村、组层面,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全面摸底清查。各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动员和引导整治范围内坟主申报登记,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掌握应搬迁整治的坟墓数量、位置及坟主基本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申报、率先平坟和搬迁,各镇要分类填写调查摸底统计表册,建立台账,逐项销号,统计表于2月底前上报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6日—10月30日)。
各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职能,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对乱葬乱埋坟墓进行专项治理(国家保护地革命烈士、知名人士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除外)。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11月1日--12月20日)。
各镇对全年殡葬集中整治“回头看”,做好自查验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并将集中整治资料汇总,建档立卷,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上报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上组织力量对各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殡葬集中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对集中整治不得力,目标任务落实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工作问责。
四、保障措施
殡葬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凉州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加强殡葬改革和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凉州区殡葬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殡葬改革和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工作力量、整治方案、政策措施、经费保障”五到位,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及集中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保障措施、工作时限,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社部门要动员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集中整治;财政部门要保障坟墓平整搬迁补助及奖励经费,解决好集中整治工作所需经费;民政部门要履行殡葬统筹管理和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殡葬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发改部门负责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公安部门对封建迷信活动和阻挠坟墓搬迁人员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服务项目收费、殡葬市场准入审批,殡葬用品价格审批与处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和项目规划的审批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处罚;住建部门负责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批与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街道、社区配合对城区公共场所祭祀活动的管理与处罚;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公墓区、整治区绿化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通往墓区道路建设;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要倡导先进殡葬文化;卫健部门要加强传染病患者遗体的防疫,指导殡葬管理部门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消毒处理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带头和带动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村组(社区)负责所属单位、辖区范围内殡葬活动的管理、宣传教育。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区政府将殡葬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区督查办要定期督查殡葬集中整治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殡葬集中整治信息周报告制度,各镇及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要报告殡葬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镇、部门、单位、村组要全面建立殡葬信息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按时间要求及时向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信息,全面掌握集中整治活动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篇五)
为推进殡葬改革,破除千年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铜改字〔**〕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年11月30日前,全镇规划建设一座美观、大方、绿色、环保、实用型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并投入使用。**年6月30日前,各行政村必须结合实际,采取单独或合建的形式,全面完成村级公益性墓地全覆盖,公墓率达到100%。
2.**年3月31日前,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两侧及集镇、景区可视范围内坟墓、“活人墓”必须全部整治到位。坟墓必须采取迁移到公益性墓地安葬、植树绿化遮掩、平坟等方式处理,“活人墓”必须拆除。**年6月30日前,完成“两沿六区”(沿公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其他坟墓的迁移,整治率达到100%。
3.**年7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新增亡故人员遗体必须火化,杜绝土葬,火化率达到100%。
4.**年12月1日起,所有新增亡故人员骨灰一律安葬到公益性墓地,入园率达到100%。
5.**年8月31日前,全镇所有存放棺木一律采取自行拆除,统一收购,财政奖补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殡葬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年6月1日至7月1日)
1.**年6月15日前,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村(居)委会召开户主会,层层发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发布政府通告、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群发短信和微信微博、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规定,做通做透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
3.宣传工作要进村入户,镇、村干部要逐一上户,面对面向老百姓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2日至**年6月30日)
1.公墓集中建设。按照“搞好规划、拉开框架、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确保进度”的原则,**年11月底前,全镇范围将建成一座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年6月30日前完成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鼓励采取多村联建的形式兴建。镇公益性墓地面积每个控制在30亩以内,村级公益性墓地面积每个控制在10亩以内,单人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一律统一风格,尊重风俗,并植树绿化,不得兴建豪华墓地。公益性墓地建设统一报县殡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实行先批后建。
2.坟墓集中迁移。全镇范围内要再次摸清山主、坟主、坟墓的底数,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管住山主、清点坟主”的原则,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现象。要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包干,制定好迁坟计划,倒排工期,确保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对坟墓进行搬迁、平坟和植树遮掩,对“活人墓”进行拆除。迁坟后的残留墓穴要开展植树复绿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做好迁坟工作要做到“五带头”:一是党员带头;二是干部带头;三是名人富人带头;四是殡葬从业人员带头;五是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带头。**年3月31日前,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完成亲属坟墓的迁移工作;**年4月30日前,必须完成全镇范围内“活人墓”的拆除工作;**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其他坟墓的迁移工作。
3.遗体集中火化。**年7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遗体一律火化,一律不得土葬、不得装棺再葬,丧事活动一律不得大操大办。要实行亡故人员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有人死亡,各地红白理事会、村组干部要第一时间上户,引导火化和丧事简办。建立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我镇将联合林工站、市监分局等责任单位严厉打击棺木及土葬用品制售行为,确保市场上无土葬用品销售;联合民政所、文明办、综治办加强对风水先生、“和尚道士”、“土工八仙”等殡葬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禁止从事封建迷信的殡葬活动;联合派出所加强对暴力抗法、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强力打击;利用宣传工具负面典型进行曝光,对正面典型大力弘扬。
4.骨灰集中安葬。镇、村两级要按时间节点加速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为确保骨灰集中安葬创造条件。**年11月30日前,新增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后一律不得安葬在“两沿六区”范围内;**年12月1日起,所有新增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后一律安葬到新建的各级公益性墓地,不得散葬。
5.棺木集中处置。各村要在**年7月底前完成所管辖区域内现有棺木存放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工作。**年8月底前完成集中处置,采取自行拆除,统一收购的方式进行。自行拆除的每副棺木发放奖补资金1000元,木材归属业主;统一上交收购的每副棺木发放奖补资金1500元,木材归属收购单位。
(三)常态管理阶段(**年7月1日开始)
**年7月1日后我镇将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防止反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执法力量。由镇民政所牵头组建包括镇法庭、林业派出所、国土所、城建办、生态旅游办、派出所城管中队、治安巡防队等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人数至少20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殡葬改革执法工作,及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突任务;遇到突出应急事件时,由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指挥。各村(居)委会要安排1名专职殡改信息员,专门负责所在村(居)委会殡葬信息收集工作,并及时上报到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殡改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2.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履职担责。镇、村(居)分别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人,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居)红白理事会要主动担当丧葬事宜的引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镇、村两级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报道,尤其是对违反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人和事及时跟踪曝光。要注意保存上户迁坟的影像资料,每月以电子稿上报至镇殡改办备案。
4.统筹资金安排,加强经费保障。对迁入公益性墓地的坟墓,实行免费安葬,对新增亡故人员入葬乡镇、村级公益性墓地的,实行成本价安葬。举报土葬属实的,按1000元/例的标准进行奖励。对符合《**县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中的对象,坚决落实有关费用减免和财政补助。
5.强化督查考核,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加强考评。镇党政办、民政所、镇殡改办要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调度考核,实行每季综合考评一次,对工作好的前三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后三名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取消该单位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镇党委、政府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年终绩效单项工作考评,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纳入年度评先、评优指标。二是强化督查。殡葬改革是“一把手”工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挂点班子成员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年7月1日起,辖区内出现土葬现象,第一责任人必须带队上户做好劝阻工作,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无一例土葬现象发生。三是严肃问责。自**年7月1日起,各村(居)有1例土葬现象发生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由相关部门根据《**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6.加强部门协作,实现齐抓共管。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与镇党委政府下发责任书的工作要求,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殡葬改革工作;镇纪委要严厉查处违反殡改政策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镇综治办要加强对风水先生、“和尚道士”、“土工八仙”等殡葬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镇政府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镇民政所要履行好职能部门职责,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镇财政所要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时到位,对去世的公职人员实行土葬的,不得核发抚恤费、丧葬费和遗属补助;联合市分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杜绝棺材、“活人墓”墓碑等土葬用品的生产和销售;镇国土所、城建办、林业派出所要依法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耕地乱建坟墓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上级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镇派出所要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和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培训班开班仪式领导讲话(共5篇)
培训班开班仪式领导讲话(共5篇)
(篇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档案工作大会暨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开班仪式,市委杨部长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各镇(街道)、市直二级局以上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会议,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档案局,对莅临大会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对“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作简要回顾,对“十三五”及今年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凝聚合力,勇攀高峰,“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创出新佳绩
“十二五”期间,我市档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紧紧围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了新佳绩:市档案局在全市年度综合考核中连年取得好成绩,**、**年连续荣获全市综合考核一等奖,**年和**年均荣获二等奖。档案新馆建设进展顺利,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的新馆已经封顶;数字档案馆建设一期已经完成,二期正在启动;市档案馆在旧馆基础上破格争创为国家二级档案馆,并争创为省级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档案局荣获省人社厅、省档案局联合表彰为十二五先进集体,多次荣获省“档案管理和服务创新奖”、宣传工作先进、档案文化精品奖等多项殊荣,并被表彰为**市和我市文明单位。**年本人荣膺“全国最美档案人”,《凤凰网》进行了专访报道。十二五期间全市122家档案室创成省星级档案室。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实现新优化
1、领导重视,优化档案工作环境。在“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档案部门非常重视和关心我市档案工作,各级领导多次亲临市档案局考察、指导工作,为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年以市委、政府两办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强化了管理工作机制及经费投入保障。每年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要点,都由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指导全市档案工作。每年开展档案年检,也都是由两办发文。对年检和整改的情况由两办发年检通报,在全市大会上通报给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从而推动各单位更加重视档案工作。各镇、各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农开局、城管局等单位坚持抓档案工作的长效管理,做到与其它重要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2、多方协调,优化基础设施保障。为了满足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在市四套班子办公挤在30年前建设的旧办公楼情况下,市委书记赵立群、市长王成长、市委常委杨部长及相关市领导多次商讨、研究档案新馆建设事宜。新馆建在城南黄金地段,东接交通局,西邻财政局。目前新馆已封顶,市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占5-16层共12层楼,建筑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可满足未来30年发展的需要。许多单位把加强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财政局、司法局、文广新体局、广播电视台、党校、人民医院、公路站等单位,充分利用单位新建办公大楼或调整办公用房的时机,从档案工作发展出发,调整了档案室的规划和布局,增加了档案库房、办公、阅览、陈列等档案用房面积,保证了工作所需。
(二)开拓创新,善作善成,档案特色工作呈现新精彩
1、档案馆创等级、档案室创星级实现新突破。
档案馆等级是一个地方档案工作的衡量标志。我们把争创国家二级档案馆作为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局上下同心协力,克服硬件落后、人手紧缺、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为确保创建成功,我们对照目标将测评标准逐条加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倒排时间,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评比,每季一次回头看。通过全体人员的齐心努力,**年10月份,档案馆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验收。
各单位把档案室星级创建作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抓手,财政局、水利局、公安局等单位在全系统开展星级创建工作。五年来,共有122家单位通过省星级档案室测评验收,其中五星级8家,四星级22家,三星级及以下92家。居**五县五区首位。
2、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们以全市启动的“智慧新沂”建设为契机,适时提出数字档案馆建设计划,不断探索,分步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证对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和管理软件的投入,购置了国内领先的档案管理软件,配备了上档次的服务器、交换机、不间断电源等,建立了专用机房,为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去年一期工程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建成档案馆综合管理系统、虚拟档案室管理系统及多媒体档案管理系统,局域网已正常运行,馆内基本实现档案目录查询服务电脑化。数字化加工成效也很显著,在人手缺、资金紧的情况下,仅用2年时间,录入目录72万条,完成总量的63%,全文扫描近190万页,完成总量的22%。今年数字档案馆项目二期已启动,年内将完成档案管理系统平台与OA系统对接,初步实现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力争年底完成10万条目录录入和200万页扫描任务。预计再通过三年的努力,可以实现数字档案馆及馆室一体化的目标,届时服务效能将大大提升。
很多单位在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业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顺应档案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配备档案管理现代化硬件设备和永乐档案管理软件系统,建立了规范的案卷级目录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大大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工作效率。截至**年,全市有约三分之一的机关单位配备档案管理现代化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高流镇政府、墨河街道办在镇级率先使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建立文件目录数据库,大大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工作效率。烟草专卖局、司法局、各镇(街道)财政所等单位基本按规定完成对重要的和利用率高的档案扫描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地税局等单位及时做好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的延续更新,切实做到快捷有效便民服务,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升。
3、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新突破。
为充分挖掘革命历史档案所蕴含的革命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我们抢救性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工作,把散落在民间的反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时期先进人物的档案资料征集进馆,已征集嘉奖令、任命书、证书、奖章等相关档案资料60余件。同时深度发掘这些红色档案背后的故事,通过建国前老党员,老复员退伍军人,支前模范,建国后“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口述,发掘其中蕴含的革命精神和革命情操,制作成专题片持续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传播,传递生生不息的正能量。目前已在电视上播出了22期,每期15分钟,报纸、网站也以大篇幅刊登。不仅如此,我们还把征集来的实物红色档案在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出,分8批组织全市各单位近千名党员干部参观,实景感受革命先辈的精神和情操,丰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我们还把红色档案的文字及音视频材料结集出版,书后附两张光盘。省档案局局长谢波同志对我们这一创新举措高度赞赏。市委书记赵立群称赞为“小档案,大事业”。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功能,档案馆以创建江苏省中小学档案社会教育实践基地为抓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添置设施设备,对基地进行重新布展,修复、新制一批展品,充实展馆。**年高分通过省档案局评审验收,成为**市县(区)第一家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实践基地。
(三)围绕中心,融入大局,档案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
1、服务“三重一大”能力得到新提升。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围绕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南水北调尾水导流等重点工程和镇改街道区划调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等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了重点工程、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对华信塑业上市和**斯尔克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的国债项目档案提供了业务咨询和现场指导服务,以确保项目档案齐全完整,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各单位也高度重视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机关日常管理、编史修志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一些单位坚持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编研资料,结合实际工作精心编制了质量较高、参考价值较大的年鉴、专题汇编等,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华信塑业等单位利用室藏档案建成企业文化展厅,展示了企业风采。统计局、国土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动迁办、**等单位注重档案利用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档案不可替代的凭证作用。
2、服务民生促和谐能力得到新提升。
档案局(馆)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满30年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开放和提供利用力度,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树立“民生至上”的理念,紧贴民生民心开展档案资源建设和利用服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利用率高的民生档案优先进馆。在库房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腾出库房,协调有关部门把婚姻家庭、破产企业、退伍退职人员、医保社保等档案6681卷、51640件接收进馆,以便群众查档利用。同时积极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简化查档利用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机制,无偿免费、优质高效地服务社会各界。“十二五”期间共接待利用者24800多人次,利用档案资料**600卷次,出具各类证明76600余页,为解决各类民生问题提供了凭据,受到群众广泛赞誉。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与其跑信访,不如去查档”。目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档案局好评越来越多,报纸上、网络论坛中也经常能看见表扬档案局的信息,有的群众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档案查阅岗位被市总工会授予“青年文明号”,还被作风办授予“金牌服务岗”。
3、服务文化育人能力得到新提升。
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发挥醒世育人的教育作用。档案局开展档案史料编研,举办档案展览,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档案目录,逐步推进档案信息远程共享。积极探索把“档案馆”变成“思想库”的新举措。编辑出版了《人民公仆王子鲁》、《红色档案》、《晁福祥画传》、《兰台拾珠》、《新沂档案》、《新沂市政府工作报告汇编》、《新沂市金秋经贸洽谈会》、《新沂市镇级情况简介》等多个专题。其中每年都编辑出版的《新沂大事综览》,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全面详实记录新沂每年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建旅游、作风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发展举措和取得的成就,荣获“江苏省档案文化建设精品奖”,成为宣传新沂、推介新沂、提高新沂知名度的一张“金名片”。 《红色档案》也荣获“江苏省档案文化建设精品奖”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档案队伍面貌焕发新光彩
1、依法治档创先争优。
深入开展对《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学习,每年借6.9“国际档案日”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之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年,以档案法颁布实施25周年为契机,策划开展了“档案伴我行”征文活动,在《新沂市报》开设专栏。收到稿件132篇,择优在市报上持续5个月刊登46期,并结集出版公开发行了《档案伴我行》。通过这次征文活动,档案受重视的程度明显提升了。鼓励单位职工积极撰写信息和宣传稿件,较好地提升了档案部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了全社会档案意识。健全档案执法责任制。每年下半年,市档案局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镇上年度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工作落后、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两办下发年检通报批评;对工作先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从而促进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2、档案整理归档做细做实。
档案局不断创新监督指导的方式和内容,主动联系各相关部门,采取上门指导、跟踪服务、接受电话及网络咨询等方式,指导全市档案工作。绝大多数单位归档文件形成规范、收集齐全,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的规范整理工作。绝大部门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较扎实,严格按照归档范围收集本单位应归档文件材料,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绝大部分单位度文件材料归档情况良好,及时完成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特别是业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数量较以往有明显增加,有效改善了室藏档案结构,丰富了室藏档案内容。
3、提升素质激发活力
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档案干部队伍为目标,塑造档案工作者全新的形象。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市档案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连年出席培训开班仪式并亲自作动员讲话。为提高培训成效,培训前我们把授课人员先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等地学习最新的知识和技术。授课采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对培训纪律严要求,把出勤情况和考试成绩通报给用人单位,做到真学、真思、真用,切实提升档案人员服务的技能和本领。五年来,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有3人晋升高级职称,多人取得中级职称。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上级档案部门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各镇(街道)、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广大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默默奉献。在此,请允许我再次对各级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全面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是档案工作总体发展不平衡。从检查的情况看,凡领导重视的单位,档案工作就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档案的实体整理和档案保管条件均达到规范要求。少数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不足、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完成上年度档案归档整理;个别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兼职较多,导致档案员业务不熟、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档案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一些单位业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未能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不利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部分单位不重视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编研材料的编制,档案各类台账登记不及时,影响了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少数单位有文件材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归档不规范等现象。少数单位没有档案专用库房,部分单位档案用房面积不足,基础设施陈旧简陋,缺少档案管理必备的设备设施,库房管理“八防”措施有待加强。
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单位尚未建立档案管理数据库,部分单位只建立目录数据库,档案信息化与单位信息化建设不能保持同步。有的单位对档案数据备份不够重视,对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不能做到及时归档。目前OA办公系统已在全市推开,但我市档案数字化严重滞后,有些单位档案室没有配备档案管理软件,无法进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对照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查找差距,采取切实措施补齐短板,在档案工作保障上下功夫,在档案工作服务上做文章,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抓住重点,力求突破,推动“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
“十三五”是新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新沂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新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十三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南,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建成档案资源、安全、利用“三个体系”为目标,丰富馆藏、提高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争取新馆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把新馆打造成建筑规范、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服务周到的一流档案馆;着力实现“两个转变”,加快推进向社会公共档案馆和数字档案馆转型的步伐,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提高档案行政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成绩,在提升全市档案干部素质上取得新进步,努力把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公共档案馆,实现全市档案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抓好阵地,着眼事业发展需求推进馆室建设
加快档案新馆建设步伐。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用发展的眼光谋划好新馆功能布局,要特别注重档案展示展览、接收利用、安全保管、研讨交流等功能用房的设计规划,既做到节能环保又确保功能需求。要加强对代建方的协调交流,保证工程建设满足档案工作的特殊需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力争**年新馆投入使用。各单位要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要求,建设配备必要的档案室、档案装具和档案资源开发设备设施。档案存放要有单独库房,做到档案库房与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档案装具的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档案局的规定。
(二)抓好数字化,着眼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档案信息化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扩大和优化档案信息服务为导向,加大存量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力度,OA办公系统下的增量档案实现在线归档。档案馆要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进度,尤其加快利用率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数字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信息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档案室要配备档案管理软件,首先实现室藏档案目录数字化,尽快实现全文数字化,确保新馆建成后进馆档案纸质、电子双套齐全完整。档案局要加大对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今年培训专门开设档案管理软件教程,主要为了让大家掌握相关知识,以便今后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各基层档案室在开展数字化过程中,发现存在技术问题,要及时加强与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交流沟通。力争“十三五”末,馆室一体化系统建设成熟,实现在线归档、在线指导,市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并建成一定数量的基层数字档案室。
(三)抓好资源,在强化业务水平上求突破
一是切实抓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执行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规范档案整理,做到各类档案应归档尽归档。对电子文件材料实行电子、纸质档案并存的双套制,一并列入市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市档案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档案年检。
二是严格“三重”项目档案管理。市级以上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要及时做好依法归档工作。项目单位要主动联系档案局,档案局认真做好指导和跟踪服务,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确保“三重”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未经档案专项验收不得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以确保项目档案齐全完整,更好地服务发展。
(四)抓好安全,在依法治档上求突破
一是深化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为基础,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增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全市档案工作者要积极撰写并报送档案工作新闻、信息稿件,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载体宣传档案工作,提升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是切实加强档案指导检查及星级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年度归档任务,指导各单位编制本单位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编写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大事记、档案利用事例汇编等材料。不断规范机关档案室建设,“十三五”末,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省星级标准达到80%。每年开展一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结合全市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整改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案件,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抓好利用,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
一是加强档案社会化服务。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做好窗口服务,提升档案查阅点、现行文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项服务效能。全面推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信用、社保、婚姻、家庭等民生领域档案工作,探索档案服务新路子,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是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在开展常规编研的同时,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档案深度编研,多出群众喜爱的档案精品。编辑出版《新沂大事综览》等汇编材料,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编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单位工作利用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
(六)抓好队伍,在能力建设上求突破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形式来提高档案人员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等业务素质,紧密结合档案工作的实践开展档案工作发展趋势和难点问题的学习交流,使档案工作能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是抓好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市档案业务人员继续接受技能培训,以提高档案专业实际操作技能,计算机应用技能和现代化科学知识掌握为重点,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档案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现有档案队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从政治、思想、业务、作风、品德等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让广大档案工作者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廉洁意识融入自身修养的全过程,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各方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高档案干部素质。为我市早日建成“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工业城市”作出档案人的贡献。
也希望参训人员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安下心来,专心学习,认真思考,真正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服务今后的档案工作。如果参训人员出现缺席、迟到、早退情况,我们会及时通报给所在单位。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最后,请允许我再次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并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篇二)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为了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我们将分两批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经过前段时间的精心筹备,今天,第一期培训班在**民族大学顺利举办。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参加这次培训的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支持和协助举办这次培训班的**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就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全力办好本期培训班,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
学习是成事之基,成长之梯。对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既是人大代表丰富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准确把握好新形势下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首先,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当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什么?怎样理解发展的新常态?概括地说,我认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快“四个城市”建设,勇当**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这些都是我们目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上个星期,习总书记的**之行、南宁之行,对**和南宁的发展给出了新定位、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新要求,让我们充满了力量、鼓足了士气、坚定了信心。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增长新本领,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换届后,我市新一届495名市人大代表中,新当选的334名,占67.5%;连选连任的161名,占32.5%。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对如何执行代表职务还了解得不够深,还缺少经验,需要有一个不断学习和熟悉的过程。即使是连选连任的老代表,要做到与时俱进,也要有一个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人大代表只有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履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其次,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从我国的社会制度看,人民当家作主最好的实现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句大家比较熟悉的誓言就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人大代表,要全面践行这句誓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就必须加强学习培训,练就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领,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真正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再次,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客观要求。在我看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对代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代表的专业性要求、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到市人大工作以来,在与代表的平常接触交流当中,许多代表普遍感到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了解不多,对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还把握不准,对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如何开展考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感觉能力不足。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多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活动。基于以上考虑,常委会决定在今年举办两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作为新一届人大代表,要行使好权力,履行好职责,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我觉得,我们既要注重平时的学习积累,也要积极参加集中培训。在学习中要抓住重点,突出针对性。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讲政治是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前提。讲政治,就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在工作上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二是抓好法律知识学习。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行为,在行使代表职权时,必须依法进行。代表可以行使哪些权力,这些权力在什么时候行使,以及通过什么程序行使,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各位代表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主要是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只有自己知法懂法依法,才能正确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力、服务好群众。
三是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对人大代表来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就是要学习了解人大工作,学习了解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了解依法履职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如何撰写考察报告、撰写议案建议等具体的一些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提高自己的业务本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
这次培训班计划用3天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水平等课程,这些课程,就是围绕前面所说的代表学习重点来安排的。同时,还将邀请3-4名履职积极、成效比较显著的市人大代表跟大家交流介绍履职经验和体会。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专心听课,踊跃交流。
三、端正态度,确保这次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这次培训班,我们选择在**民族大学举办,就是要让代表在学习培训中接受高校浓厚学习氛围的熏陶,用民大“厚德博学”的校训鞭策,用**年,习近平同志在民大给出的寄语“敏于求学,学有所成”要求,确保这次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次培训班课程比较多,时间安排比较紧,大家一定要端正态度,严守学习纪律,做到善始善终。
一是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课。这次培训,我们给大家安排的授课老师,都是自治区人大相关专工委的领导,他们长期从事人大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相信他们的讲课,一定会给我们深刻的启迪,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大家一定要静下心来,专心听课。
二是要珍惜机会,加强交流。大家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各有所长,要珍惜这次集中培训学习的机会,相互之间要多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活跃思维、创新思路、激发工作热情,达到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坚持学以致用,以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这次培训班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希望大家在学习研讨中,把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应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把知识和经验上的收获,转化为做好代表工作的能力和动力。
四是要改进学风,严肃纪律。这次培训期间,大家要按照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以及相关纪律要求,要改进学风。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相互请吃、吃请等行为,积极营造清新简朴、务实高效的新学风。同时,要珍惜学习培训的机会,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项生活制度,集中精力,专心学习,不要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最后,祝大家培训期间,身体健康,学习愉快!预祝这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三)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往往最先接触各类纠纷,也最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高,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强烈,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西方反华势力渗透加剧,挑动放大人民内部矛盾,国家安全面临严峻风险和挑战。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利益关系深层次调整,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社会治理格局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和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对调解工作的需求。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普惠的调解服务。
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焦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三大主战场”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及时排查化解,切实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坚持“一个不变”,实现“两个转变”。坚持“一个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由传统的“讲事说理”向“依法调解为主导、说理讲情为辅助”的转变,由传统的管理向治理、服务的转变。
全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解。及时排查化解金融、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环境污染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矛盾就地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对行业、专业矛盾纠纷,要注重发挥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或者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派驻相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要发挥指导示范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外部联动、内部整合,合力攻坚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
三要立足广元实际发展创新“枫桥经验”。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不断提升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与“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旅游产业等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实效。要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是根本,组织是基础。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一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297个,其中交通、医疗事故、物业等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384个,覆盖了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来看,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还存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一些村(社区)调委会组织不健全等问题。要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村(社区)调委会落实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制度,统一标牌、印章、程序、文书等。要继续充实发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对条件成熟、确有必要设立的要及时推动设立。对已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巩固提升的基础上依法规范,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要设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二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15000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8人,可以看出兼职人民调解员占比非常大,要合理发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结构,在充分发挥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的同时, 要下大力气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切实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要注重吸收政法机关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教育引导人民调解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调解文化,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要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好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目标考核,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工作经费、各项补贴,对需要救助的人民调解员,及时落实救助、抚恤政策。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人身保护,鼓励为人民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受到非法干涉、被打击报复的调解员及其家属,要依法予以保护,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
(篇四)
同志们:
今天,全市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班在这里隆重开班了,举办这期培训,其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全委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讨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政策和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这次培训班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两次听取了我局有关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对办好这次培训班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同时,也得到了省民政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有关领导将专程为大家进行专题辅导。下面,我就办好这次培训班对大家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深化认识,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紧迫性
学习是我们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面对民政工作的新常态,如果我们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学习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创造机会学,抢抓机会学,深入主动学,要使学习真正成为民政干部的一种精神追求。
首先,加强学习是民政干部的时代课题和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见,基层工作在整个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上连党和政府,下连困难群众,党和政府的忧愁就是我们的忧愁,民政对象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习总书记说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这是对民政工作的高度肯定,可以说带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怀着对群众的大爱之心做好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者一项神圣而光荣的使命,我们应该为从事这面工作而感到无限的光荣和自豪。要想履行好这一神圣而光荣的职责和使命,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地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做到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雪中送炭的好心人、扶贫济困的执行者和为民谋利的实干家,怀着真情做工作,进一步树立高尚的为民情怀,勇于担当责任,善于破解难题,作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民政对象有真情,对业务工作有热情的民政人。
其次,加强学习是适应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时期。当前,我们虽然在保障困难群众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使广大群众切实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但发展中的短板问题和突出矛盾也依然存在,民政资金少、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职能不断扩展、个别群众不理解等问题仍然存在。对农村低保对象实施救助性政策脱贫、加大社会养老步伐、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等工作都是社会关注度高、长期积累问题多的领域,民政部门过去涉及不深入,从政策制定、工作手段、工作方式等诸多方面都还没有做好准备,责任和压力非常大。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我们就必须要有一种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学习新知识,钻研新业务,开拓新思路,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加符合党和国家政策,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形成上情与下情严密对接、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干部与群众亲密互动的良好局面。
再次,加强学习是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们参加培训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是刚从院校毕业参加工作的,专业不对口、能力恐慌问题仍然存在,加之我们县区民政局和乡镇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员都是岗位新手,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的比较零碎,还不够系统全面。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新动态知之甚少。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机会、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搞好学习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二、珍惜机会,严格纪律,确保学习培训的实效性
培训能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是否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同志们一定要紧密联系我市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时间充分利用好、把知识消化吸收好,做到不虚此行、严于律已、学有所获,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带着“热情”学。为办好这次培训班,市局下了很大决心,省厅和市纪委、市委组织有关领导以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筹备工作,机会来之不易。能够把这么多基层民政干部组织到市上进行学习培训,在我市民政系统还是第一次,机会确实难得。筹备这次培训时,我们充分考虑到大家长期身处基层一线,工作任务重,具体事务多,难以静下心来学习的实际,为同志们安排了两天半时间,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了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民政重点业务知识,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因此,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机会,满腔热情地投入培训,真正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二是要注重学习实效,带着“问题”学。在这有限的两天半时间内,要取得学习效果的最大化,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学。大家一定要着眼于民政事业未来发展,立足于平凉民政工作实际,聚焦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落点于我们正在做的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和理论升华,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互动交流,注重学员之间、不同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探讨,做到横向沟通、上下联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整个培训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要严格学习纪律,带着“作风”学。我们来自基层,不仅代表民政部门的形象,而且代表着一线干部的形象。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培训既是“充电”、也是“加油”。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听课,遵守课堂纪律,记好学习笔记,坚决杜绝虚以应付、自由散漫的现象。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学习期间严禁饮酒,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要尊重授课人员,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用实际行动体现民政干部积极向上、严谨踏实的好形象、好作风。
三、学以致用,久久为功,提升学习培训的延展性
我们参加培训的同志都是基层民政工作的直接组织者,你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我市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次培训,就是要通过学习研讨,重点解决我们在抓民政工作上存在的困惑,学习最新的民政理论和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着力提高自身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要通过这次培训,一是要力求在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上见成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新的理念,才能冲破传统思想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有效引领和带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大家一定要把深化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任务,学习新思路,接受新思想,掌握新观点,学会新办法,拿出新举措。二是要力求在理清思路、掌握方法上见成效。要认真学习省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市局工作人员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科学思路和工作的经验,提升抓工作的理念,掌握抓工作的方法,创新抓工作的手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科学性。三是要力求在拓宽思路、转化成果上见成效。要确保通过培训使大家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方法更科学,工作措施更得力,工作成效更明显。希望同志们通过培训,在掌握理论知识上有一个量的积累,在创新工作理念上有一个质的转变,在提升工作能力上有一个大的飞跃,真正成为基层民政工作的骨干力量。
同志们,市局对这次培训班寄予厚望。希望大家通过学习,提升能力,增长才干,进一步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各项民政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祝愿大家在平凉学习培训期间生活愉快!
(篇五)
首先,我对市人大“地方立法培训班”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并预祝能取得较好的成效。时至岁末,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目的是共同学习、共同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法律的贯彻执行和依法行政打好基础,并作出我们的努力。我讲三个问题,请同志们在学习中参考。
一、通过学习培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法律规则,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的法律系统。党的十五大提出,**年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多年的努力,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武汉会议的提法,这个体系即将如期形成,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可以一了百了,可以松懈了,第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它应该是,也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和发展的。第二,法律条文的生成,体系的形成并不等于能立即形成法律的权威,也并不能立即被广大民众所理解、所接受并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因为这些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第三,立法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来调整人与人、社团与社团和人与社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社会在一定的秩序和谐运转。而从当前的社会形势看,一方面,经济社会的进步是巨大的,另一方面,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分划、冲突也十分复杂和突出。通过立法来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所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立法的任务不仅不会减轻,反而会越来越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统筹协调各类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虽然在许多方面我们已经制定了法律法规,但仍然难以解决一些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例如,城市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国家有物权法,国务院有拆迁安置条例,许多省、市也有条例,但是,因拆迁引起的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又如,城市管理中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政执法中的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经济领域的假冒伪劣、哄抬楼市物价等等,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当前,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期待也越来越高,群众上访率居高不下。据统计,**年截止到11月,仅市人大信访办公室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09件次,其中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70批3001人。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还有很多已知未知的挑战需要面对,还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特别是地方立法,不仅要积极促进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而且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完善这一体系,包括新立、修改、废止等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权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要把这次培训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截至目前,除宪法及其修正案外,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35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00多件。从这个统计数字可见,地方立法是不可缺失、不可替代的。以宪法为核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它们之间相互配套、和谐一致,使我们国家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当然,法律作为治国之重器,并非越多越好。在过去的三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步伐、有比没有好、快比慢好。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缺少法,所以,在立法工作中比较注重法律数量。但是,有法可依只是基础,远远满足不了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需要。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对立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立法质量是一个指标体系,它包括立法的理念、立法要达到的目标、法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等等。多年来的立法实践告诉我们,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法律法规的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说到底,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只有广泛听取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群众的意见,才能在立法时找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找准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使立法公正、公平、切实可行。近几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民主立法,专题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开法规草案等已经成为我们立法中听取民意的有效形式。每制定或修改一件法规,我们都要通过这些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且尽量在立法中采纳回应这些意见和要求。今后,我们要在坚持以往这些好的做法的同时,继续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比如,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建立专家咨询库等。总之,需要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个层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科学立法,是对立法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高的要求。一是立法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准确反映法律法规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二是立法要符合法律自身发展的规律,处理好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前瞻性与现实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法律法规,形式上是集体主观意志的产物,实质上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能否反映客观规律,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因此,推进科学立法,不是一句口号,要求我们立法工作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只有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准确地把握住客观规律,从而把握立法的规律,才能在立法工作中有预见性和主动权,才能使我们制定或修订的每一件法规都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更加良好的保障作用。
三、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提高立法工作者的素质,努力做好**年立法工作
本届以来,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新制定和修订了18件地方性法规,今年又对67件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了34件,废止了6件,立法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可以说,从法规草案的起草、专门委员提出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到常委会审议,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更加规范,相互配合也更加和谐。但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面我们谈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里我想再强调一下提高立法技术。立法技术是立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方法和技巧,它是保障立法质量的技术手段。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缺少立法经验,那时候立法“宜粗不宜细”,许多法律法规规范性条款少、号召性条款多,可操作性不强,结构和文字的运用也不规范。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形成,我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立法经验,对法律技术规范的研究也逐步深化,一些成熟的立法技术已经固定下来成为立法规范。这次培训我们特意邀请了长期在立法一线工作的专家为大家授课,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一难得的机会,认真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对地方立法的特性、权限和程序,地方立法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今后的立法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使我们制定的法规更加严谨、周密、条理清晰。
明年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最后一年,从目前情况看,立法任务比较艰巨。首先,承接**年法规清理工作,下一步有7件现行地方性法规需要作较大修改;其次,有多个部门已经提出要制定新的法规,其中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经进行了前期调研。目前法工委正在征集**年立法计划项目,希望人大各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及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项目。选择和确定立法项目,不能为立法而立法,更不能为部门利益而立法,要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以和谐社会建设中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为重点,制定与修订并举,制定与调研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明年立法计划切实可行。不仅要为本届立法工作划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且要为下一届人大的立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地方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法律性、连续性强和程序要求严格的工作,需要具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责任心,并熟悉立法业务的工作班子和人员具体操作。在坐的各位是我市立法工作的骨干力量,希望大家能够深刻地意识到参与立法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为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