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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8 发布

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和党课讲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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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和党课讲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合编 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  同志们:‎ ‎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 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  党员的八项义务 ‎  一、学习的义务 ‎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  二、执行路线的义务 ‎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三、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 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和党课讲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合编 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  同志们:‎ ‎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 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  党员的八项义务 ‎  一、学习的义务 ‎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  二、执行路线的义务 ‎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三、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 ‎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  四、遵守党纪国法的义务 ‎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  五、维护团结统一的义务 ‎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  六、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义务 ‎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  七、联系群众的义务 ‎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  八、发扬新风尚的义务 ‎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  党员义务的实质及其意义 ‎  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或约定。‎ ‎  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有关义务规定,是表示了对党员的更为严格的要求。他是把义务问题作为党员标准来看待的。为此,他还提出以下任务来保证义务规定的遵守,从而也就保证了党员的更高标准。‎ ‎  第一,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分子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 ‎  第二,党员中有不遵守所应尽的义务者,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于那些初次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的新党员,尤其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由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 ‎  第三,对于严重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事实上构成了严重违犯党的纪律者,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  如何履行党员义务 ‎  党员履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 ‎  “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 ‎  “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  “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 ‎  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 ‎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 ‎  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呢?显然不是。‎ ‎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 ‎  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  党员的八项权利 ‎  一、教育培训的权利 ‎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  二、参与讨论的权利 ‎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  三、建议倡议的权利 ‎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  四、批评检举的权利 ‎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  五、表决选举的权利 ‎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  六、申辩辩护的权利 ‎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七、保留意见的权利 ‎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八、要求答复的权利 ‎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  党员权利的内涵 ‎  一、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条件。‎ ‎  党员能否有效而正确在行使权利,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保持,从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当年的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拥有88年历史、近2000万党员的大党。苏共在有20万党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能够打败希特勒。却在有近2000万党员的时候亡了党,苏共的教训充分说明,保障党员权利,对于党保障生命力和战斗力,是何等重要!‎ ‎  二、党员权利得到有效行使的程度关系到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 ‎  发展党内民主,是国内外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启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内在要求,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  三、党员权利得到有效行使,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 ‎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首先强调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就是说,坚持民主的基础上,始终要以发扬民主为基础前提,只有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正确的集中。‎ ‎  党组织如何保障党员的权利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在大力提倡和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党员的思想空前活跃。特别是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员的权益比过去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进步。我们除了要继续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外,当前重要的是要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 ‎  一、及时通报党内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重要情祝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内先传达,需作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广大党员同上级组织、同中央更加息息相通。‎ ‎  二、实行民主议事,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参加的各种会议,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健全信访制度,使党员对上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党组织要进行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采纳,并告知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 ‎  三、认真搞好换届选举,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员的选举权,使党章规定应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均由选举产生,不得以委任制代替选举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  四、要善于倾听各种意见,保障党员的申辩、作证和辩护的权利。党组织对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  五、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领导干部要定期述职,由党员或一定范围的党员干部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以至质询。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和罢免要求,应及时受理。要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严禁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  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  一、在讨论党的政策、决议和其他重要问题的时候,党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当自己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决时,应该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党员对于党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和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在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并且不得在党外散布与党的决议和政策相反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党在行动上的一致。‎ ‎  二、对于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有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在政策性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和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提出,但不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到处散布与党不同甚至相反的政治主张。‎ ‎  三、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维护党的组织原则。比如说,当你揭露工作中的缺点,或向党的组织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意见时,要注意使自己的言行不脱离党内集中统一的原则,要注意场合和形式,注意批评的态度和分寸,使自己的言行不损害党的威信。‎ ‎  党员义务与权利之间的主要关系 ‎  党员的义务和党员的权利具有:‎ ‎  强制性、实践性、平等性、对等性、时代性 ‎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与时俱进的。从七大党章的四项义务权利,八大《党章》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到十二大《党章》的八项义务和权利,至十五大时基本形成了一个完备的体系。十六大《党章》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容,十八大增加了“科学发展观”,十九大增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  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和权利之间是互为条件,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都统一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一定的权利不行,另一面要让广大党员都行使应享有的权利,就必须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  党员如何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  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 ‎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员应有的权利,都是错误的。‎ ‎  党员义务和权利,具有党内最高法规的严肃性。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党员。在党内,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能力强弱、贡献大小,都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享有党员权利。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党课讲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  xx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我理解,“明白人”就是铭记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心中明明白白,行动上绝不含糊。主要有四个实现途径:‎ ‎  一、强化政治修养,纯正人品官德 ‎  古人讲,“志正则众邪不生”“内正其心,外修其行”,意思就是说只有自身修养到位了,才不会犯错误、栽跟头。《左传》把“立德”作为人生之三大不朽之首,强调一个人活在世上,最终能留于后人的不是官位高低,而是他的品德修养,做人为官之道,人品第一。每名党员要把加强自身修养摆在首要位置,一时一刻都不放松。一要常补精神之“钙”。习主席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每名党员都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重要方法,在学习思考中理解政策、洞察社会、明辨是非、审视人生、陶冶情操。要做到“三学”:学党的理论,从中吸取丰富的政治营养,坚定理念信念;学哲学知识,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端正价值追求;学历史文化,“彰往而察来”,提高人文素养。要靠学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坚定对以x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始终向习主席看齐,打牢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基础。二要常修从政之“德”。纪律与道德有着内在的辩证关系,道德是纪律最基本法理的来源,守纪必须要有道德的力量作支撑。古人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在一起,说明道德修养直接关系从政行为。每名党员都要从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养料,培养律已修身、诚信担当、精忠报国、以义制利、自强不息的良好品德。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节,重视自己的形象,待人处事端庄厚重,符合自己的身份,不流俗、不轻浮。要经常反思和修正言行上的失误和过错,经常警示告诫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不断提高修养的功夫。三要常敲警示之“钟”。政治上清醒坚定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并对普通群众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一种特质。这种特质,落实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体现于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中。党员是部队建设的中坚,要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干每件事都要考虑是否合乎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矩,是否有利于维护官兵的根本利益,是否会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要始终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保持警惕,自觉抵制不讲政治纪律、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坚定地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  二、自觉学法明纪,严格自我约束 ‎  习主席讲,“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要想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站稳政治立场,既要靠个人过硬的修养,更要靠自觉遵纪守法。每名党员任何时候必须严格自我约束,守住纪律的底线。一是不当“自由人”。古语讲:“头上三尺有神明”,要时刻把党纪条规视为高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自觉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禁区”,不当纪律的自由人。有一个反腐倡廉的广告,讲的是一只老鼠掉进米缸里,突如其来的好运让它忘乎所以,醒了吃、饱了睡,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跳不出米缸了,只能坐在缸底等死,这种自由是“自杀式”的自由,是万万要不得的。二是不当“局外人”。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遵守纪律方面没有局外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更应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在忏悔中讲:“我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非常松懈,几乎是个特殊党员,就像党内的“个体户”,可以参加党的支部生活,也可以不参加,党内开展教育,我可以接受教育,也可以不接受教育,好像我们天然就已经懂得了这些事情”。上有所行,下必所效,慕绥新的所作所为,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酿成震惊全国的“慕马大案”,沈阳市17名党政部门“一把手”和一批党政干部集体走上腐败犯罪道路,造成严重的后果。“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遵纪守法上,任何人都不能盲目乐观,要经常用别人的教训对照反思自己,虚心听取意见,确保不出问题。三是不当“特殊人”。“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事实证明,思想上放松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言行上就会弊端丛生,自恃特殊的人往往是违纪的高危对象。2014年,中央改组了山西省委班子,直接原因就是领导干部集体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思想蜕化、公权私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搞坏了官场风气、带坏了队伍,最后造成塌方式的腐败,只能大换血。我们必须时刻记住:纪律和规矩面前没有“铁帽子王”,要始终自警自律,管好思想觉悟这个“总开关”、守好党纪党规这道“铁闸门”、扎紧党性原则这条“安全带”,任何时候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  三、坚持立身为旗,树立良好形象 ‎  古人经常将官吏所作所为比作“风”,将百姓所作所为比作“草”,风吹草随,上行下效。党员领导干部是守规矩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对部属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如果带头不守纪律、破坏规矩,部属必然也会照着学,长此以往,就无纪律和规矩可言。当前,普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就是要带头践行,以身示范。一要有“军令如山”的服从意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坚决服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命令是考验党员是否守纪律讲规矩的“试金石”。1950年,遵照党中央、毛主席命令,新疆军区独立骑兵师1团1连136人组成进藏先遣连,经过6个月雪域高原艰苦行军,从新疆翻越昆仑山进入西藏阿里地区,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面前,先遣连官兵靠对党绝对忠诚和誓死执行命令的精神,以几乎伤亡殆尽的代价将五星红旗插上藏北阿里高原。1959年,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苏联政府单方面撕毁协定撤走全部专家,为造出原子弹,以邓稼先为代表的一大批留学归来的科学家坚决服从党中央命令,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隐姓埋名扎根戈壁大漠几十年,造出原子弹和氢弹,奠定了我国的大国地位。当前虽是和平时期,但“军令如山”的服从意识绝对不能有丝毫弱化,要时刻牢记,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来不得半点含糊。二是要有“率先垂范”的责任担当。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否则规矩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每名党员都要以执行纪律和规矩为已任,不能以任何借口理由加以突破,这不是不近人情,如果我们都近“人情”,防线总有一天会突破,纪律和规矩终将成为摆设。从中央近年查处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张阳、房峰辉、令计划、苏荣、牛志忠、戴肃军、于建伟等案件看,党员干部一旦不讲政治纪律和规矩,权力越大,对党的危害和破坏就越严重。我们要从这些高级干部身上吸取深刻教训,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转化为模范带头的沉甸甸责任,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三是要有“躬身践行”的实际行动。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人的修养》中讲到,党性必须“在革命的实践中修养和锻炼”。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不只是停留在嘴上,更需要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养成和自觉遵循。党和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进藏工作前,请人写了“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已,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条幅,进藏后立下“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的豪迈誓言,用短暂的一生践行了共产党员躬身践行的优秀品质。从实际讲,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坚决贯彻习主席关于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折不扣执行“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要求,坚持从现在做起,从眼前抓起,立言立行、自觉践行,在履职尽责中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落到实处。‎ ‎  四、加强监督监察,强化落实自觉 ‎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就必须强化监督,否则纪律和规矩就成了“稻草人”。解放前,陕甘宁边区贸易局有个副局长叫萧玉璧,是个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毛主席曾专门要求给他特别关照,但他恃功自傲,无视法纪,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主席执法如山,严令枪决。十八大以来,军委纪委大力开展巡视、明查暗访等监督监察,先后查处多名军级以上干部,刹住了吃喝风、跑送风、人情风,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体党员都要在监督监察方面落实“一岗双责”,既要自觉置身群众监督之下,又要履行对其他党员的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硬起来。一要坚决破除特权思想。英国史学家阿克顿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领导干部要想挺直腰杆干事,就必须不搞特殊,做到凡是自己宣传的真理,必须作为一种信仰来追求;凡是公开表态的事情,自己必须努力兑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带头做好;凡是要求别人不为的,自己必须首先不为。要严格落实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各项法规制度,始终摆正个人位置,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决议。二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是关心,更是爱护。曾有“广西第一贪”之称的贵港市原副市长李乘龙案发后讲到,“我任玉林市委书记5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过话,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如果在我开始犯错误的时候有人提醒我一下,我也许不会走上死路”。被执行死刑的河北省原国税局局长李真,在监狱中接受采访时曾讲,“一个人有权之后,最怕失去监督,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又必然使你信念丧失,最后走上毁灭。”李乘龙、李真虽然早已命丧黄泉,但他们的忏悔却给人们留下太多的思索,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做全面过硬的共产党员。三要严肃防止谋私干政。共产党人最大的原则就是党性,每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入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维护党性原则。既靠教育也靠实践,要经常提醒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要插手部队敏感事物,不要干预部队日常工作,防止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自己也要坚守正义,严守纪律,公开公正公平处理敏感问题,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既要自律也要律他,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好用好理论武器,经常进行思想交锋。对自己要敢于自我解剖,除垢祛病,无私无畏;对同事要和风细雨,拉提袖子,帮带指导;对身边人员要严格管束,懂规守矩,公私分明。既讲原则也讲感情,要认识到,一起相处有缘分、同志战友重情分、团结和谐是福份。有问题要当面指出,不要背后议论;有疑问要主动澄清,不要无端猜疑;有意见要及时交换,不留成见,切实用真情赢取真心,用沟通化解矛盾,用合作深化友谊,把身边人员都打造成为既讲原则又重感情的坚强战斗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