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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9 发布

【精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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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今天的汇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要的背景;第二个部分, 全会的主要内容;第三个部分,相关的要点。‎ 大家知道,一般而言全会是每一届政治局召集的,基本上每年 一次,五年内一般是七次。如果看一下历届全会的主题一般是这样 的:一中全会,主要是党的人事安排。二中全会,确定国家机构领 导人的名单。三中全会,一般是改革,尤其是1978年之后是关于国 家发展经济建设重大问题,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 改革。这是惯例。四中全会,通常是党建。从组织部角度,那就是 党建、干部和人才,所以党建是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届四中全 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这是一个重要的例外。五中全会, 一般是国民经济规划;六中全会,主题一般不固定;七中全会,一般 就是人事安排等,承上启下的会。所以,四中全会是很重要的一个 位置。如果是党建,是一个重要的全会。如果像现在这次是依法治 国、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更引人关注。所以,中外媒体都非 常关注这次全会。‎ 关于历年四中全年的主题。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主题 是农业发展,1985年是五年计划“七五计划"的建议;1999年是国 企改革,这是经济的主题。而1994年之后基本上形成一个惯例,就 是党建主题,十四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建设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党 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新形势下的党建问题。‎ 今年的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是第一次。这次会议实际上从 三中全会结束甚至之前就已经有准备,包括法学界通过不同的渠道 ‎ 以及各个不同的跟法治相关的机构,包括军方,由中央政法委牵头, 汇集各方面的建议稿,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法学界和其他相关 界别已经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基本上在我国、在中 央是延续了这样一个轨迹和路线。‎ ‎1978年,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十六字方针",这是非常重要的 里程碑式的成果,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个在各个层面应该是奉为圭皋的,人们将其作为重要原则来引用 和遵循。‎ ‎1997年十五大,就是依法治国,这是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期间 确立的基本方路,正式把它作为我们治国方略。‎ ‎2002年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目标写入报告,并列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2007年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前面“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国家”,从 法律人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词语的变化。我们已经知道法制是“刀 制”,多少年以前我们讲的是法制,讲“十六字方针"还是这个时代;依 法治国开始使用“水治"。制度是被人应用的,从法律界的角度还是 把它作为一个工具,上面还是有一个更高的阶层。如果是治理的治、 法治的治就涉及到相对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真的是法律 原则。“依法治国”在法律界看来还和法治有区别,依法治国是前一 步,法治国家还是更高的境界,真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是 由法律来管理社会。大家也关注到“治” 一一治理,现在这个“治” 成为一个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管理、社会管理改为治理, 管理是自上而下的,治理是更平等的、多元参与的。而且它不是以 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而是以协商为特征的。所以,这个法治的'治” 和“治理”,我觉得都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治国理念的变化。我 昨天下午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开会,我们也讲到“治”的变化。所以,‎ ‎ 法治对于我们来讲是有意义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迁。大家看 到,十二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现 在基本上采用混搭的风格,我们又提依法治国、又提法治。严格意 义上来讲“法治"是大家更看中的一个更高的理念,而“依法治国" 还有一个“谁依法、谁治国"的问题。如果是“法治",就是说最高 的权威在于法律,不论是哪一级领导人都要遵守法律,所以是另外 一种层面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是比较接近人类社会摸索出来的的 ‎“法治”的理想。‎ 大家知道,全会开了 4天,实际上参会人员是中央委员199人、 候补中央委员164人,这里面都有变化,因为我们知道有几位中央 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参会,所以这个人数也一 定的变化。其他还有列席的,因为涉及到反腐问题、开除党籍的问 题等,所以中纪委、常委会委员和其他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有一 些代表,也列席了会议。通过的文件我们今天作为一个重点来做一 个介绍。‎ 先看一下确定的人事上面的问题。实际上中外媒体,包括网民, 大家都很关注人事方面的变化。人事方面的变化主要是三位前中央 委员、三位前中央候补委员,总要是在这次全会上被确认的,因为 开除党籍的决定已经作出了。‎ 确认开除党籍。李东生,是原公安部的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曾任中央电视台的副台长,还曾任广电总局副局长和宣传部副部长, 这个关注度比较高。蒋洁敏,中石油的董事长。他在出事的时候已 经是国资委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春,大家相对不是很熟悉,是 石油系统的,是中石油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负责大庆油田。 前两位李东生、蒋洁敏是中央委员。第六位杨金山刚刚公布,是来 自军方的一位中将,原成都军区的副司令员。这是三位中央委员。 王永春是候补委员。李春城,大家关注度比较高,因为他是十八大 ‎ 之后第一个落网的省部级官员,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他在十 八大闭幕之后第18天就出事。万庆良,大家也关注度比较高,广东 省常委、广东市委书记。所以人事的变化很大。有三位中央委员和 三位中央候补委员被开除党籍,相应地替补了三位委员:马建堂、 王作安、毛万春。‎ 看一下今天重点介绍的内容,就是我们的《决定》。我们当时考 虑的是“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然现在还 是'依法治国这基本上还处在混搭的阶段,两者是通用的。我们 当时最初提报中央政法委的是“法治中国建设",媒体关注也是做法 治中国建设这样一个选项。这个《决定》一般不会马上公布,十八 届三中全会建设的时候是个泄密事件,所很快就公布了,一般要经 过定稿、审查,要有几天,可能快要一周,但是主要内容要点已经 在公报当中体现了。所以,我们现在主要以公报为依据来看一下全 会确定的非常重要的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提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改革的特色,法治体系仍然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法治体系。确定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提法当然在其他方 面也有体现,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都是从体系这 方面考虑。另外一个大家可以关注的,就是我们以前经常讲的,小 平同志讲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现在我们更多 的是并重了,一个是“摸着石头过河”,并没有否定;另外也提"顶 ‎ 层设计”,我们已经摸索了这么多年已经到了完善的阶段,已经有一 个体系了,顶层设计已经成为一个热词。‎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处在依法治国和法治体系、法 治国家并用的时期,但是我觉得已经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因为十 五大依法治国很模糊,是不是真的法治理念,坦率说是有不同的声 音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总的目标。‎ 为什么要把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作为这次全会的主题?实际上是 基于一个比较重大的认识。‎ 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执政以来是非常实在地关注了很多问 题,一个关注点就是问题导向。实际上现在的问题到了不得不全面 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地步,所以是一个问题导向。存在那么多问题, 我们要解决必须用法治。‎ 另外一个新一届领导集体关注的原则,就是要寻找最大公约数。 以前,当然我们强调其他一些正统的理念,最近这两年实际上是我 们更多的强调了,或者不一定更多,但至少是并重强调中国传统文 化。传统文化,就是找它的最大公约数。因为传统文化你只要抓住 它,你可以团结我们社会更多的群体,巩固执政基础,也是抓这个 最大的公约数。“法治"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的呼声。因为你的权利, 义务我们暂时不用说,因为基本上大家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权利和 义务实际上是并行的。权利要什么来保障?每个人都有住房,还有其 他的财产。财产怎么做到不被侵犯。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如 受教育权、就业权、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等等。为了保证、保护 ‎ 公民的权利,这都需要靠法治。因为靠别的都是有偶然性。各国的 理念都是这样。法治建立起来,法治真的成为被实施的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的机制,你就可以预测,这是我买的房子,这是我的私人 财产,这是我的受教育权,实际上是保障了权利。这在我们看来是 一个更大的公约数,实际上这也是在抓公约数。大家可以从这些细 节当中看到新一届领导集体是非常理性的、非常清醒地在寻找最大 公约数。‎ 最后当然是为了巩固执政基础。和这个有关的,大家看到包括 克强总理就任总理以来,他的一个热词就是"放权”。放权从法律的 角度,不光要看到放权,还要看到它的另外一面,就是我们刚才说 的权利与义务。放权可以取得大家的拥护和支持,但另外一方面, 放权实际上就是免责。这个事情本来是我政府管的,老百姓有了问 题就会有诉求,它是相伴而生的。这个权放下去,这个责就不由政 府来承担了。从法律角度来讲是这样。从现在国家治理、管理的角 度也是这样。这在我们看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治国的新举措,不 像以前拼命要抓权,实际上权责是连在一起的,权责共担。大家可 以看一下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几个举措,包括八项规定的提出,包括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后都是有深意的。出现一些问题也可能 是在理解和落实方面,实际上有理性的清醒的认识在背后支撑着一 系列的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包括中国梦,包括全 面深化改革,这是上几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还包括完善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关注的热词 是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中国。所以,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确立 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四中全会的最重要的主题。这个认识是大 家可以接受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我们的总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像全面、像体系都是这一届最关心的关键词,以前我们可能是 “摸着石头过河"等具体制度,现在我们讲是全面,而且都是体系。 因为我们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了,有了三个自信:道路自 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所以我们现在看到是这样的全面的体系。 当然这要有一个法律规范。美国是三权分立,立法、执法和司法。‎ 我们不讲“分立",三个过程是统一的。法律体系都要有一个立法的 过程,就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实际上也是法律实施,就 是执法,各个政府部门来贯彻实施;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可以归到司法和其他的相关的机构。还有党内法规体系。因为这是 党的一次全会,所以强调党内法规,党内也要实行法治。它们的一 个特点我觉得还混搭,现在一方面要讲法治,一方面也要强调加强 党的领导,作为一个和谐统一的问题来对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 总目标,分解任务就是要建成这五个体系。‎ 和这些相关的一共有六项重大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 宪法实施。‎ 实际上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 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就特别强调了宪法,前一阵也讲到了要依宪 行政、依宪治国。前一阵子,我们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在社会引 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争论,也造成了混乱。现在, 大家达成了共识,你可以不提“宪政”这个名词,但其中合理的有 ‎ 益的成份还是被吸纳的,包括尊重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对于组织和个人都有约束力,因为它是最高的法律形式,这是没有 异议。‎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因为政府是和 民众接触的前沿,执法是由政府来实施的。‎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司法,总书记在十 八大之后在很多的场合都强调了。我们觉得他提了 一个非常高的标 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非 常高的标准。有些司法界的同行担心达不到,因为这个标准如果要 翻译一下,就翻译成错案率,这个案子判错了就没有公平正义。要 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必须每个案件 都不能出错,要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零错案率。现在强调错案追究 制度,你判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会跟你一辈子。所以这是一个非 常非常高的标准。我觉得作为一个长期目标、最高目标是一直放在 那的,达到恐怕还会有限制。‎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后来也提 “三位一体",包括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这里讲的是法治社会。‎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包括大家前段时间关注到的, 一个县委书记被提名为市一级法院院长,引起了很多争论。而且大 家的共识是,司法队伍、法治队伍需要有相对专业的人员,更加强 调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还是需要从中央这个角 度来主抓、来亲自抓。‎ 我们再比较细的关注一下任务分解。我们讲到六个重大任务, 包括五个体系。‎ 第一个体系就是法律规范,实际上就是立法。‎ 这次强调“立法先行",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个实际上对 以前有一个改动。之前实际上我们已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还要加强质量,包括有修订,包括有新的 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列入议程。第一点就是要立法,而且我们要 特别强调立法质量,这里边当然有一个新的要素,就是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如何进入法律法规,怎么样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它体现出 来,这个相关部门正在研讨。当然立法最关键的是要遵守宪法,所 以现在要求是每一项立法都要遵守宪法的精神,也是要反映人民的 意志,包括要加强人大反映和代表人的意志的功能,也是大的课题。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是立法全过程需要贯彻的。‎ 强调“立改废释并举",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有的需 要废止,有的需要进行重新解释,这是比较大的任务。法学界实际 上可以把这个任务分解成若干小的任务,每个任务都是费时费力的。 这是强调的法治体系建设立法先行这方面的内容。‎ 法学界的人士多少年一直关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我们的现状 是,从建国以来宪法从来没有被诉讼化。所谓的诉讼化就是,比如 在美国,宪法是可以被作为法律原则应用在一个案件当中的。比如 说,面对法官,你的依据可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如财产权被侵犯, 我应该诉本州推出的一项法规违宪,可以违宪诉讼,可以把宪法拿 ‎ 到具体的案件中作为最高的法律依据来应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为宪法规定各项权利基本都比较完备,但你如果不把它拿到具体 案件当中去实施,那就有问题。宪法保障你的权利,具体案件没有 办法引用,没有保障你的权利。所以,宪法实施和监督一直是比较 大的问题。关于宪法可以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宪法怎 么解释,违宪需要哪些要素,包括各个机构相关的权限,等等,有 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需要论证。讲到宪法实施和监督, 就有一系列问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但基本上没 有被行使过,等等。‎ 下面一个就是依法决策,实际上就涉及到法治政府建设。十八 大之后多次提出一个观点,就是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都必须遵守 宪法、必须遵守法治原则,也包括各项改革。我们国家的一个特点, 也就是1978年之后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各项工作可以先行先试,法 律法规都跟上,可以做出一个行政决策,这个决策可能与当时的法 律法规相背的或者直接抵触的,没有问题你可以先行先试。‎ 现在这个已经不作为共识了,现在就是任何一项决策,包括改 革的重大举措都必须依法依规。换句话说,你如果想推行一项新的 举措,而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你唯一的一个途径就是立法, 就是全国人大委员会立法,修改下面的法律后才可以制定行政决策, 才可以做出行政行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 总书记特别提的,我觉得这个也更加贴近,刚开始我们讲到法 治的理念,法治的理念就是“法"是最大的,而不是还有其他的人 或者工作可以被置于法治之上。如果把改革放在法律之上就不是真 ‎ 的法治了,法治本身是中性的,法立得好,司法公平、执法严格是 有利于改革的。所以法治本身会构成一个障碍,但实际上你要提出 任何改革都必须依法依规,实际上是更高的一个理念,所以是法学 界非常非常赞同的。‎ 依法决策就是这样,他具体的内容可以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公众参与。我们在北京社科院,包括咱们市里的四个班子,包 括区县委办局有一些合作,公众参与,实际上我们从2010年就开始 做公共听证这方面的研究,也被一些实际的部门采纳,它就是一个 重要的程序。现在你要做出一个行政决策,比如采取一个行政行为, 如果它足够重大,那应该先有公众参与,应该先有听证,这个听证 当然在国内是有很多争议,因为大家一讲到听证就会说这是一个听 证秀,只是走一个过场、走一个形式,大家可以举很多例子。很多 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大城市或中等城市都出现过这种丑闻一一专业 的听证户。一个老人家每个听证都有他,每个听证他都是闭幕养神, 每个听证会最后都是无一例外地得到所有与会者的拥护、所有都通 过,这是有问题的。而且我觉得在现在信息这么公开的情况下,不 可能持续的,所以要有真正的公众参与、公众听证。‎ 我们当时做的一些相关工作,因为这个听证程序是从国外引进 的,在引进的过程当中出现很多问题,就是画虎不成反为犬,有这 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当时做了很多澄清,也做了很多调研,这个方 面实际是提出了一些新的对策,包括一些改进措施,这个从2010年 到现在很多都已得到了像市人大杜德印主任,还有其他一些主管立 ‎ 法的副主任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 批示。‎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未来的方向,这个也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刚 才讲到的,是国家治理而不是管理。不是说我们作为一个核心的政 府部门我们来通过内部决策就可以推行一个行政决策或者是做出一 个行政行为,而是要经过公众的参与,这样实际上权责也是分散的, 而且我们在研究当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细化部分。现在公众参与大家 还是听取意见式的,比如说我是政府部门,我还是高高在上的,我 请一些相关的人事,以及各个行业协会的推荐人,或者是市人大、 市政协派出一些代表等来参加,我们来听取你们的意见,意见提了, 听不听、采纳不采纳那是我的事,这个是以前的比较旧的一种管理 理念。‎ 现在新的治理理念是,他们到这里来不是简单地听取他们的意 见,而是公共决策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表达的意见和 诉求是有法律效力的,应该记录在案,应该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 被充分考虑,也就是该采纳采纳,该驳回驳回。实际上这是一种现 代治理理念的体现,就是公众参与。包括比如什么人可以代表哪个 群体来参加这个公共听证,这个实际上都有一些严格要求的。‎ 专家论证。依法决策另外一个就是专家论证,相对中立的专家 参与论证,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等。风险评估。现在也关注到一点, 现在实际上我们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权责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担, 现在很多事情政府都已经不去亲自抓了,他是一种第三方比较有专 业资质的、相对公正、相对中立的第三方来承担这种评估。我举一 个例子,大家可能都关注20‎ 号,也就是四中全会召开那一天,媒体 有大篇幅报道,就是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发文,对科研经费,当然 主要关注是理工科,经费使用包括立项、结项等等做出新的规定, 就是科技部不再像以前那样管得那么宽、那么死、那么严,而是比 如课题的申报可以让第三方来处理,他实际上就会相对宽松。不像 以前我是事无巨细,全是我管,最后的责任由我来承担,实际上都 是放开。‎ 我在参加其他一些社会科学治理的两管内部研讨会的时候也提 到这个,这个也需要用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包括负责招标等等, 实际上这是一个新的趋势,包括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等等。‎ 下一个就是合法性审查。这个合法性审查是这样,我觉得各位 领导可能关注到一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提出的也有和法 治相关的,有一点,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这 样,这个被写入全会的决定还是第一次。三中全会的时候,实际上 我从02年回国,甚至在回国之前,这项建议就不断地在相关场合通 过相关的渠道提过,现在大家有误解,包括看一下媒体有相关的结 果实际上都是有偏差的。‎ 比如在媒体发表文章解读那一条的主要都是律师,当然也有一 些法律学者,律师当然很高兴,我同级的政府部门就聘请我当法律 顾问,所以从那个角度说律师应该发挥作用。实际上我提那一条是 基于我的一个体会,和律师那个完全无关的。我当时提那一条是这 样,因为02年的时候亚太地区有一个叫法治研讨会,每个国家或者 地区有两个代表,我是做了咱们中国的代表。美方的代表,一个是 我的导师,我的法律是在美国学的,哈佛大学学的,我的导师是一 ‎ 个资深的法学家,他是美方的一个代表。另外一个代表是白宫的法 律顾问,实际就是总统的法律顾问,我们在一起一个星期的时间, 有研讨会、有学术交流。包括我其他的一些经历,比如我在美国做 过律师,我的合伙人今天是我的合伙人,但明天可能就是美国陆军 的总法律顾问,他不是兼职的法律顾问,他是专职的。他可以穿上 军装,比如负责军事法庭或者其他纠纷的处理,这就是一个实际发 生的故事。‎ 所以我当时提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是兼职的,你可以顾、你可 以问,他可以提出意见,而是一个实职的。你要有相应的级别,承 担相应职责的这样一个岗位,要推广下去可能每个市政府都要有专 职的法律顾问。当然现在有法制办,但是看实际运行,法制办没有 承担相应的职责,尤其是一些地方。2012年到2013年,市委组织 部有一个“三个一百”项目,我到兰州挂职,看到区县的专业化程 度相对比较弱。可你要让他承担相关的合法性审查,做出负责任的 法律咨询和建议是不可能的。在国外,你看一下相关报道,总统和 其他的出面,整个决策过程中都是有法律顾问参加的,各个级别都 有,总统、副总统、州长,实际上这是一种正常的行政运行,而且 对于最高行政首脑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协助。‎ 实际我们最初考虑是这样的,这个运行下来,党中央应该有自 己的法律顾问,或者你不说中央,你可以说国务院相关部门、政府 部门,法治国家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建构,当时考虑的是这个。合法 性审查就由他来承担,或者他相关的团队来承担。‎ 依法决策当然另外一个,就是集体讨论嘛。一直遵循的,民主 集中制,如果运用得好也是有这方面的效能的,集体决定。我们在 社科院原来做过另一些比较多的课题,就是重大工程,包括行政决 ‎ 策。因为你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需要考虑,比如我这个公共政策一 旦发布,会造成哪些法律问题,因为任何改革都有代价嘛,可能有 的群体或者个人他的利益就要受到侵害,这个问题怎么样来处理等。‎ 所以这个我觉得都是现代、当代行政治理或者政府治理可以考 虑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决策做得科学民主,一方面能够正常地、 有效地履行我们的行政职责,另一方面还能避免相关的问题,实际 上对我们的政府部门、包括相关领导也是一种有效保护,这也是一 个问题。‎ 下面这个,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这个我觉得是 可以用法律顾问来解决的,法律顾问实际上当时我们设想应该是一 个相关部门的副职,但是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副职岗位,他来主管合 法性审查,包括其他的相关事物,是一个专业的、称职的这样一个 人员,全职的。‎ 现在比如提到另外一个,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 查机制。这个实际上是十八大之后出现的一个新常态,固定下来了。 比如河南包括其他地方都出现一些错案,已经判死刑缓刑,结果多 少年之后真凶出现,他被释放。以前可能到一个节点前就可以,现 在不行,现在是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要承担责任。所以撤职、查 办、渎职,如果办案的时候有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你还要受到组 织审查,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这个领域,就是执法这个领域也是这样,重大决策是终 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的。你可能被提升负责另外一个更重要 ‎ 的部门,但是要倒查的,这个是在你组织工作期间决策采取的行政 行为造成的后果,可能仍然会被倒查到相关人员,而且终身责任追 究。这是一个相关的变化,但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包括可能会向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这个是要做一番工作, 当然这个已经正式确定。‎ 包括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座的各位领导可能比我还熟 悉,现在我们干部制度其实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任期制,你在这 一任上,可能任期没有满就已经被提为上一级的负责领导,所以大 家只对自己的任期负责。我在这一期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首脑或者我 是市委书记,我可以贷款,我走了之后贷款怎么还已经不归我管了, 以前大家理解,而且多少年也行之有效。从现在开始这不可以了, 你做的这个决策他的责任可以被终身追究到你,责任要倒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