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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0 发布

2020年整治形式主义须为基层放权赋能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申论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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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 2020年整治形式主义须为基层放权赋能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申论课题 日前,《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一书出版发行。该书分9个专题,收入有关重要论述182段,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15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指示、批示等70多篇重要文献。这些重要论述具有丰富内涵,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认识的科学把握。今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再叠加疫情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难度更大。读懂领悟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编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作风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且要从制度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这一重要论述可谓一语中的、切中肯綮。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花样繁多、潜滋暗长、积习难改,绝非归因个别干部的作风素质所能解释的,也不是吹响冲锋号、打几个冲锋所能解决的,而是有赖于全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尽快加以制度性根本解决。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也着眼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就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等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必将有效激发基层治理体系的活力、创造力。‎ 健全权责体制,赋予乡镇政府更大自主权。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这是现代政府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乡镇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处于关键地位,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在基层治理中,权力小、责任大,则是乡镇政府的常态。责任层层下推,权力却并未同步下放,加之受到人、财、物等各种限制,一些身不由己的形式主义也由此催生。当前,深化治理改革,就是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让更多管理权限下放,赋予乡镇政府更加平衡的“权、责、利”制度关系,才能有效扭转“执法权限在上级、责任归属在基层,落实管理在基层,实际收益在部门”等失衡问题,避免基层干部忙于各种“拼凑应对”,费时、费力又伤神。‎ 完善基层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畅通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的制度渠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线政府,直接与基层群众对接,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最知根知底。但目前的监督检查考核方式多为自上而下进行,基层群众参与不足,尚缺少制度化的机制来保证群众参与。应在保障基层社会秩序与活力的状态下,大力开拓基层群众参与监督政府的渠道和机制,用成本低、数量广、全过程无时无刻不存在的群众监督,提升基层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壮大基层民主自治的力量和基础,最终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创新干事担当的制度激励,遏制庸政懒政不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对于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至关重要。乡镇干部长期处在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但限于履职条件和人员力量,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疏漏乃至过错,倘若简单粗暴处理追责问责,很容易陷入“既想干事、又怕出事”“因怕出事而不敢干事”的困局,滋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干事则平安无事”的心理。解决这一困境的出路,在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注重制度化的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自主性。这是未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最具能动性的主体因素,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依靠的“人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