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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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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合编 ‎2020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300字范文稿 一、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坚持将新发展理念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坚持全局视野、体现战略眼光,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全局来谋划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切实做到五个把握。一要把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和部署。二要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新要求,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主要特征和发展趋势,认真研判我市当前和未来发展形势。三要把握我市在全国、全省大局和时代大势中的战略定位,全面分析新时代XXX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四要把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十四五”规划中贯彻落实,确定我市“十四五”时期的主要指标、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五要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市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发展短板、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精心谋划一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主要工作 全市“十四五”规划主要工作包括开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和编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清醒认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加强对全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卫、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厘清长远发展思路,提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出我市发展中的大事、急事、难事的重大政策,深化改革开放的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举措,为形成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奠定基础。‎ ‎(二)编制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指导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编制下级发展规划、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总遵循。在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期间发展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等。‎ ‎(三)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支撑,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事关全局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一批“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合理把握不同专项规划的定位,避免专项规划之间的重复和矛盾。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制或不编制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按照国家、全省统一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绘制“一张蓝图”,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进度安排 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从现在到2020年2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开展重大前期问题研究(见附件2)、形成《基本思路》。围绕《基本思路》起草,切实开展调研工作,形成重大前期课题研究成果,起草形成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和咨询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对重大问题、重点项目的研究论证,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请求纳入国家、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部署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发展规划《纲要框架》研究阶段。从2020年3月到中共XXX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市委《建议》)出台前,组织开展发展规划《纲要框架》专题研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发展规划框架。会同各县(区、市)、园区、市级各部门研究纳入国家和省级发展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配合市委做好《建议》研究起草工作。同步推进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发展规划《纲要》起草和审议阶段。从市委《建议》出台后到2021年初,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划编制《建议》,进行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报送市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专家论证。开展市级发展规划与国家、全省规划及各县(市、区)、园区规划的衔接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同步完成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审议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成立XXX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志文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全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各县(市、区)、园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成效,建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科学有序编制好本地、本行业(领域)规划。‎ ‎(二)做好各类规划编制衔接工作。发展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加强规划编制管理,严控规划编制数量,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依托市高端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有关方面,组建XXX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一般专项规划由市级部门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编制。对于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跨多个领域和部门的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并将规划的范围、目标任务、资金平衡等重要内容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后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议并经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印发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 各县(区、市)、园区依据全市发展规划做好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既要加强与市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三)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编制全市“十四五”各类规划所需经费,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市级各牵头单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各县(区、市)、园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各地自行解决。‎ ‎2021—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3200字文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陕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 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关键领域优先发展、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和长远发展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陕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迈出有决定性的一步。‎ 二、把握原则 立足省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跳出陕西看陕西,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东部发达省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有力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 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同时,要着眼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五年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 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地市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省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部门、各市(区)、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省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同时积极与国家纲要进行衔接,经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冠“经省委同意”或“经省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省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市县规划。‎ 市县规划是指市县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省《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县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省《纲要》基本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规划进行衔接。‎ ‎2.2021年3月底左右,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编制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省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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