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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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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总结
一、统一思想, 提高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能源保
障工程,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是我市实现 " 十一五 " 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也是我市实现二届一次 上提出的 " 两个千亿 " 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 落实电网建设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
导,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
关部门的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 各级电力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 认真
研究 和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落实本地的支持
条件和政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及
时掌握信息,督促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第
一时间出具支持性文件, 协助项目业主提前或按期完成征迁补偿, 及
时落实工程用地、线路走廊等建设条件,督促项目业主安全施工、质
量创优,确保电网建设顺利推进,
三、科学规划,强化电网建设的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
门要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工作, 按照 《浙江省 xx 年电力发展规划及 2020
年展望》和《丽水电力发展 " 十一五 "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并
落实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
一五 "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等规
划间的充分对接,预留、落实变电所用地、线路走廊等建设条件,实
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 要坚持电源电网统一
规划,做到电源电网同步建设、 协调发展。 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变电所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
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其他项目用地管理, 避免
新建项目影响和危及已建成的电力设施安全。
四、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电网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
协调和推进电网建设项目的规划选线和相关配合工作, 处理好电力建
设与线路沿线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矛盾, 保证电网建设的顺利开展。 各
级政府以及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
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范程序,加快审批。在项目审批、线路
路径、走位、用地、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优先快速为
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形成共同推进电网建设的合力。
500kv 和 220kv 电网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按省、市重点工程有关政
策优先予以保证。 220kv 以下电网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具体用地情
况, 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尽量减少电网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带征
面积。在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时,有关建设单位应会同电力部
门同步按规划建设电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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